宁波市共同富裕相关涉农政策和资金情况专项审计整改情况公告
根据《审计报告》(甬审农报〔2023〕7号)中提出的问题,我区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开展问题整改,相关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现将有关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存在22人次的非低收入农户参加低收入农户综合性保险的问题。
对22人次非低收入农户(非农户性质)信息逐一进行核对,对不符合参保要求的人员已全部清退出浙农帮扶系统。
为科学精准开展低收入农户综合性保险,切实维护农户利益,今后加强每月新增参保人员的信息核实,严格按照(甬农发〔2023〕9号)文件要求,通过街道、区级、保险公司等多层级核查把关;同时开展农业农村、民政等跨部门数据双向比对,提高涉农保险投保的及时性和精准性。
二、关于农田建设存在高标准农田项目工程建设不规范和建后管护不到位等问题。
对农田建设及管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如灌溉泵房缺失防护栏、闸槽闸门缺失等建设问题,以及排水渠清理不及时、机耕路存在建筑垃圾等管理问题,我区高度重视,立行立改,截至目前相关问题均已落实整改。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效提升建设成效,今后将进一步完善项目建设制度和机制,压实工程参建单位分级监督职责,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工程质量;健全建后管护制度,确保制度长久实用、保障有效,落实管护责任到人,提高管护水平。
三、关于粮食稳产保供方面存在粮食补贴发放不到位、不精准等问题。
对补贴发放方面存在的问题,已立行立改按要求整改到位,共收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5333.92元,整改一次性种粮补贴资金4620.69元,其中:收回一次性种粮补贴资金3172.62元;补发一次性种粮补贴资金1448.07元。
为规范补贴发放,实现精准补贴,下阶段我们将积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严格执行粮食补贴资金发放操作流程,逐级压实补贴核查责任,确保补贴申报材料审核、复审、抽查等环节程序到位。二是加大相关涉农补贴政策宣讲和适用培训力度,尤其是要加强对街道(镇)、村两级干部的培训;三是委托第三方对规模种植面积进行实地测量核实并确认,形成补贴闭环,以确保惠农补贴资金精准发放到户。
特此公告。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