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80425789/2024-60083 | ||
文 号: | 北区建函〔2024〕58号 | 组配分类: | 政协提案 |
发布机构: |
有效
江北区住建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函 |
成文日期: | 2024-05-09 | 发布日期: | 2024-05-09 |
第59号提案的答复函
北区建函〔2024〕58号
赵立冲委员:
您在江北区政协六届三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加强在建工地监管的建议》的提案,我局已收悉。我局领导十分重视,对您提出的问题专门研究,并组织人员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强化法规宣贯,认识文明施工必要性
根据《宁波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政府令第240号)》相关规定要求,结合每年开展的文明城市检查,我局通过施工交底、阶段检查等形式,持续推动文明施工相关法规要求进工地、入工棚,将文明施工及各类安全要求及时向工地管理人员进行宣贯,让在建工地各类管理人员真正认识到文明施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真正将文明施工各项要求在施工全过程中能够真正落实到位。
二、强化前期谋划,落实硬件设施标准化
针对提案中提到的“扬尘、噪音”等扰民、影响周边环境等问题,其多发生在工地建设的初始阶段,根据《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188的规定。我局在施工许可证申领、质安监办理期间就对各参建单位提出文明施工各项要求及建议,如:围挡设置(封闭)要求及公益广告布设内容、扬尘喷淋系统、施工区域“三通一平(主要道路硬化)”、车辆冲洗装置设置、建筑材料堆放场地设置等,从施工开始准备阶段就要求施工单位将文明施工各项硬件设施逐步按要求落实到位,从起始阶段就降低扬尘、噪音、污水、泥土散落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强化日常监管,落实文明施工常态化
工程施工是一项复杂而又系统性较强的工作,不同施工期间对环境影响具有很大的差异化,如:基坑开挖阶段容易发生尘土飞扬、场内污水污染道路;桩基阶段和主体施工阶段易发生噪音扰民的情况。针对施工上述特点,我局相关监管部门都会开展针对性的检查,重点检查施工单位是否针对性的采取措施做好各项预防工作,如:晴天高温是否及时开启围挡喷淋系统、裸土是否用防尘网进行覆盖、车辆进出场地是否进行冲洗、大门口周边是否安排人员进行道路清扫等。针对夜间施工、扬尘等对周边居民生活影响比较大的施工作业内容,要求施工单位严格上报夜间施工报批手续,同时通过不定期抽查等方式督促项目方按要求文明施工。对于提案中的塔吊“越界”问题,根据宁波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若干措施(甬建发〔2022〕48号)》文件要求,对重点施工区域(西至环城西路、北至环城北路、东至新昌路以南)各类起重机械使用、安拆等均有相关要求,该区域起重臂回转半径原则上禁止覆盖围挡外区域,对于特殊项目必须开展专家论证。同时在设备进场、安装期间,我局安排第三方专家组对安装期间“人员、资质、方案”及施工过程进行全面检查,严防各类安全问题发生。对于台风天、雷暴等极端天气,及时通知项目单位提前做好各类预防措施,通过项目自查自纠与监管部门巡查巡检相结合的形式,全面消除塔吊安全隐患。对存在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项目,我局将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四、强化互联互动,问题解决渠道顺畅化
针对在建工地在施工期间可能对周边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等问题,因为监管职责和执法权隶属关系需要不同部门联合执法,如噪音扰民、扬尘等问题,我局会不定期和相关执法部门协同联动,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于在城市道路两侧进行基坑开挖、打桩等影响周边道路安全的问题,我局将通过交底等时机要求项目施工方及时将有关施工方案和防护措施向道路、管网等管理部门报备,对于后期因为施工产生的问题,我局将会督促施工单位积极和各职能部门进行对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针对在建工地文明施工及安全法规落实情况,我局会定期对全区在建工地进行“晾晒”,通过发布“红黑”榜通等形式通报一批在建项目,对于问题严重的项目我局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督促我区在建工地按要求落实好文明施工各项要求,进一步促进我区施工环境的提升。
赵立冲委员,衷心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关注,感谢您在江北区政协六届三次会议期间给我局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和意见,希望您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局工作,给我局多提建议意见,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意见,努力改进和做好工作,为江北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联系人:罗树涛,联系电话:13777946167)
宁波市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