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950800/2024-58939
文  号: 北区科技〔2024〕18号 组配分类: 政协提案
发布机构:
有效
区科技局
主题分类: 科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成文日期: 2024-05-07 发布日期: 2024-05-07
关于区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2号提案的答复函

北区科技〔2024〕18号

程远委员:

您好!您在区政协六届三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加快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区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该提案提出的建议合理有效,契合我区实际发展需求,对我区加强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具有十分重要指导意义,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践行。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力推进“创新深化”和“315”科技创新体系工程,系统实施“1261”科技创新计划,实施高校院所引进工程、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工程。我区加大力度引进“大院名校”共建研究院、建设重点企业研发机构,累计引进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国科生命与健康产业研究院等共建研究院 4 家;依托中策动力、长阳科技等大型龙头企业建设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 2 家、省级企业研究院18 家,有效地推动高端人才引进、科技成果转化、区域创新能力提升等各方面工作。

新型研发机构是实现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建设模式国际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管理制度现代化,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四不像”研发机构,是补齐我区基础研究力量不足短板,打造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的高能级创新平台,成为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支撑。我区目前创建有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以下简称大工宁研院)、国科宁波生命与健康产业研究院(以下简称国科研究院)2 家省级新型研发机构。

下一步,为切实加强我区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结合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出台支持政策,保障新型研发机构创新建设。为加强全区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的统筹布局,强化新型研发机构技术创新和产业支撑能力,引导新型研发机构规范建设运营管理,我局将在新一轮政策调整中,完善对新认定新型研发机构的支持政策,激活新型研发机构“向新而行”的动能;支持新型研发机构提能升级,鼓励新型研发机构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技术创新,支持企业联合新型研发机构共同申报浙江省“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宁波市“科创甬江 2035”等市级以上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推动新质生产力加速奔涌。截至2023 年底,大工宁研院、国科研究院累计成功申报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131 项,其中国家级15 项,省部级 19 项,获得项目经费支持近2 亿元。

二是鼓励成果转化,激活新型研发机构创新动能。为支持研究院创新团队成果转化工作,大工宁研院、国科研究院分别成立了宁波竞先科技有限公司、国科大健康产业(宁波)有限公司,是全市产业研究院中为数不多成立下属成果转化公司的研究院,相关工作走在全市前列。其中国科研究院全资控股的国科大健康产业(宁波)有限公司,已投资成立了宁波数位医学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宁波华壹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等7 家产业化公司,为研究院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源头活水。下步我局将鼓励大工宁研院积极筹建概念验证中心,支持适合面向市场的科研团队落地产业化项目,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初一公里,加速样品产品商品的演化路径。

三是加大协同合作,提升新型研发机构创新能力。主动融入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深化与浙江大学等知名院校开展产学研合作,搭建与甬江实验室、中科院宁波材料所、东方理工大学研究院等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并努力从“异地恋”到“落地建”。积极搭建我区新型研发机构与市内同类创新载体合作渠道。今年 2 月底,我局组织大工宁研院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宁波创新研究院(以下简称北航宁波研究院)对接交流,促进资源整合,北航宁波研究院与大工宁波研究院在复合材料、智能计算与人工智能、空天海洋技术等方面具有广阔的合作前景,双方同意围绕各自优势科研力量,谋划共建联合实验室、共同联合申报和承接科技项目,开展专家互聘、共同开展研究生实习实训等工作,进一步增强我区新型研发机构整体实力。

程远委员,衷心感谢您对我区科技工作的关心关注,感谢您在区政协六届三次会议期间给科技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和意见,希望您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区科技工作,多提建议意见,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意见,努力改进和做好工作,为江北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宁波市江北区科学技术局

2024年5月7日

(联系人:邵琼,联系电话:89582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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