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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有关规定,本机关编制《宁波市江北区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

宁波市江北区科技局办公室是区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工作机构名称:宁波市江北区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宁波市江北区兴北路深悦广场7号楼11层;

办公时间:夏令时——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30

冬令时——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

联系电话:0574—89582888;

传真号码:0574—87386826;

邮箱:jbkjj@sina.com;

本单位方位示意图:


 

公交乘坐:

13路、306路、337路(谢家公交站下);

516路(云飞路站下);

303号(广厦社区站下)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参见本单位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信息公开部门目录等6个一级栏目。机构简介、法规公文、建议提案、规划信息、统计信息、行政权力、财政信息等7个二级栏目。

(二)公开形式

宁波市江北区科技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是通过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nbjb.gov.cn)公开。

(二)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宁波市江北区科学技术局公开公开信息共设置6个一级类别和7个二级类别。组配栏目内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信息公开部门目录等一级栏目。机构简介、法规公文、建议提案、规划信息、统计信息、行政权力、财政信息等7个二级栏目。

信息公开目录,按分类导航区、检索区和目录显示区编排设计。检索区提供关键字、日期、发布机构、公开类别、索引码等多种查询方式;目录显示区根据信息基本属性显示名称、生成日期、公开方式、责任处室等项目内容。索引码是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原文的号码;名称是政府信息原文的主标题;生成日期是政府信息的发布时间;文号是政府信息的发文编号。

(三)公开渠道

1、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bjb.gov.cn/art/2019/9/20/art_1229058804_47483718.html),“创新江北”微信公众号;

2、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渠道。

(四)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宁波市江北区科技局将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机构

宁波市江北区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为宁波市江北区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二)申请条件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宁波市江北区科学技术局办公室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外国人和外国组织申请获取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根据国际法规定的原则,按照对等的原则处理。

(三)公开范围

公开权利人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且不属于《暂行规定》第十条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申请获取。

(四)公开程序

1、申请的提出

公开权利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江北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式样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地点领取,也可以在江北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江北科技信息网下载。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公开权利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的方式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公开权利人可以在江北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点击相关链接,直接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74—89582888;http://app.ningbo.gov.cn/jact2/front/front_main?sysid=10)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公开权利人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公开权利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办公地址:宁波市江北区兴北路深悦广场7号楼11层;

联系电话:0574—89582888;

传真号码:0574—87386826;

邮箱:jbkjj@sina.com;邮政编码:315000

(3)当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办公地址:宁波市江北区兴北路深悦广场7号楼11层;

办公时间:夏令时——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30

冬令时——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

联系电话:0574—89582888;

申请人以方式(1)或方式(2)提出申请时,受理机构认为需要当面核实有关证明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到指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接受核实。办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申请事项。

3、申请及办理期限

宁波市江北区科学技术局办公室在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人提交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自收到申请之日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并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

宁波市江北区科学技术局办公室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即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受理机构负责人同意,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4、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公民申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3)低收入者证明(申请减免费用者提供)。

(4)委托他人代办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授权书。

法人或其它组织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

(1)《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5、收费情况

区科技局办公室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

四、不予公开范围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附件:1、江北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清单(区科技局).docx

2、宁波市江北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法人、其他组织样表).doc宁波市江北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公民样表).doc     

3、依申请公开流程图.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