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42187943/2024-61246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通报 |
发布机构: | 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4-12-13 |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执法各中队:
2023年,局系统各单位和全体干部职工紧紧围绕局中心工作,恪尽职守、勤勉敬业、加压奋进、奋勇争先,为圆满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一年来局系统取得的市级以上集体荣誉和个人荣誉通报如下:
一、省级及以上荣誉
集体荣誉:
1. 2023年“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综合评价考核全省第17名、全市第2名,列省、市第一梯队;
2. 浙江省2022年度“无违建县(市、区)”;
3. 2023年浙江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4. 浙江省2023 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5. 浙江省2023年度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和运行维护工作优秀县(市、区);
6. 2022年度“浙江省民生实事项目先进标兵”;
7. 2023年“省级良好档案室”;
8. “‘预约式’便民检查服务”入选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以增值化改革理念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工作试点;
9. “教科书式”行政执法实践入选浙江省2022年度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项目;
10. “3+N”多元共治工作模式入选全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实践优秀成果;
11. 2022年度全省“枫桥式”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庄桥中队);
12. 2023年浙江省级绿化美化精品道路(江北区G228国道);
13. 2023年度浙江省城市“美丽公厕”(江北区绿岛公厕、姚江现代公厕、甬江大桥公厕);
14. 老外滩步行街获评2023年度浙江省城市“席地而坐”“客厅级”高品质保洁区;
15. 大庆南路、生宝路分别获评“浙江省高品质示范街区”“浙江省街容示范街”;
16. 省级2022年度“治违控违示范乡镇(街道)”(前江街道);
17. 2023年成功创建省级高标准垃圾分类示范小区44个。
个人荣誉:
1. 冯凯同志获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先进个人;
2. 严朔生同志获全省司法行政系统2023年度“最美司法行政人”。
二、市级荣誉
集体荣誉:
1. 宁波市推进文明城市建设文明城市创建先进集体;
2. 宁波市2023年度城市供(节)排水行业竞赛首届“供排水”杯——金杯(全市唯一);
3. 2023年宁波市市政管理行业“灵桥杯”优秀单位;
4. 2023年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优秀区;
5. 2023年度宁波市中心城区“道路清爽行动”先进城区;
6. 2023年度宁波市园林绿化管理行业绿化建设优胜单位;
7. 2022年宁波市农村指导员工作先进单位;
8. 宁波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最佳实践”活动优胜团队第三名(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
9. 《“打造’3+N’多元共治体系助力实现行政执法增值效应》(演示人:赵立冲)获评2023年度全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最佳实践”优秀项目;
10. 宁波市第十二届水利“大禹杯”竞赛优秀集体(区市政养护中心);
11. 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春节元宵环境保障工作表现突出单位(区市政养护中心);
12. 2023年度宁波市市容环卫行业公厕管理优秀单位(区环境卫生养护中心);
13. 江北城管义工办事处获评2023年度宁波市城市管理义务工作者协会先进理事单位,江北社矫义工服务队获评先进服务站点,江北工程学院青志团队、江北日湖民间路长点位获评最佳服务团体;
14. 2023年度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最佳实践中队(慈城中队);
15. 2023年度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先进中队(孔浦中队、前江中队、特勤中队)
16. 宁波市2022年度“治违控违示范乡镇(街道)”(甬江街道、庄桥街道),“无违建达标乡镇(街道)”(外滩街道、文教街道);
17. 宁波市2022年度拆改示范典型(区九点直播经济产业园项目);
18. 2023年度宁波市“城市精细化治理示范区”(大庆南路、宝庆路);
19. 2022年度宁波市“青年文明号”(区市政养护中心“突击队”);
20. 成功创建垃圾分类典范场所(来福士等)9家。
个人荣誉:
1. 陈华君同志荣获宁波市第十二届水利“大禹杯”优秀个人;
2. 王留德同志荣获宁波市城乡建设管理成就突出个人;
3. 黄晖同志获评宁波市文明城市创建先进个人;
4. 徐未军、韩湧杰、吴翀同志获评2023年度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优秀中队长,王恒伟、戴渭海、黄伦同志获评2023年度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优秀队员;余俊、谢志亮、秦侃同志获评2023年度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办案能手;周家宏、缪钧、周海波同志获评2023年度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优秀执法辅助人员;
5. 毛叶飞、杜维杰同志获评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春节元宵环境保障工作表现突出单位个人;
6. 孙思拓同志获评2021-2022年度宁波市全面深化改革(数字化改革)先进个人;
7. 虞啸峰、王小康同志分别获评2023年“宁波好人”——“敬业奉献好人”、“千万工程”耕耘者;
8. 颜雷军、戴金苗同志获评宁波市2023年度供(节)排水优秀个人;
9. 郑嘉敏同志获评宁波市党政机关与群团组织建设成绩突出共青团干部;
10. 陈黎杰同志获评2022年宁波市城区绿地认养认管活动表现突出个人;
11. 王小康同志获评2022年宁波市农村指导员工作先进个人;
12. 吴彬同志获评2023年度宁波市城市管理义务工作者协会优秀工作者。
四、领导批示肯定类
2023年,各级领导多次对我局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批示表扬。主要有:全力推进首座污水处理厂建设全面打造“看不见的美丽工程”相关经验做法案例入选2023年省委“七张问题清单”环保典型案例库,并获浙江省委常委、宁波市委书记彭佳学,副市长杨勇,江北区委副书记、区长许会祥等市区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燃气管家”进社区、北外环高架下绿化景观提升等工作多次被市委、市府办宁波信息录用,并获宁波市委副书记、市长汤飞帆,副市长王顺大等领导批示肯定;“教科书式”执法模式获宁波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希平肯定推广;全力推动“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全市率先实现“两大应用”全域贯通、全面打造“韧性”地下排水系统、江北区下沉式再生水厂建成投产、蝉联全市市政管理行业最高奖“灵桥杯”、露天秸秆禁烧等多项工作得到江北区委书记张国锋批示肯定。此外,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在全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三季度工作例会上作典型经验发言,全市综合行政执法指挥中心暨基层治理贯通现场推进会、全市道路井盖修复工作现场培训研讨会在江北召开。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以此为新的起点,不懈努力、再立新功。广大干部职工以此为榜样,积极履行职责,勇于担当作为,强化善作善成,为实现“锻造一流蓝盾、营造一流环境”目标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