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68511246/2024-00421
组配分类: 安全生产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应急管理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区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02-21
宁波市江北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总结及2024年工作思路
发布日期:202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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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3 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2023年,区应急管理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的重要论述,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着力防风险、保稳定、建制度、补短板,全力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奋力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今年以来,江北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围绕“除隐患、防事故、保平安”工作目标,有力维护了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护航亚运工作。

(二)改进政府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1、简化公开许可审批手续。为企业提供精准的业务指引,简化许可审批手续,压缩行政审批事项法定时限。优化行政审批申请指南、受理条件、办件标准和投诉渠道,将之和材料清单通过本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办事,自觉接受监督。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全面进驻“浙江省网上办事大厅”,采取“实体窗口+网上大厅”方式,实行一网通办、一窗对外、一科审理,将“受理—审查—决定—制证”四个环节的期限严格控制在法定工作日内。加强对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审查采取预约办理、容缺受理等办法,实现“最多跑一次”,提升服务质量。

2、创新政务服务形式。探索通过电话预约、容缺受理等方式,着力深化营商环境和便民服务。6月份,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税务等8个部门窗口工作人员的政务服务专班整合了原本多头跑的审批流程,创新性将企业跑窗口的传统模式迭代到部门联合进企业的高效服务模式,为浙江前洋经济开发区企业送上干货满满的政策“大礼包”和个性化定制政务服务。全年办理各类许可143家次、备案46家次,受到了企业和群众赞誉。

3、完善信用修复机制。针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企业,我局整合信用修复的流程、方式和渠道,编制兼具易读性和实用性的《安全生产领域信用修复提示手册》。完善“事先告知+到期提醒+全程服务”信用修复模式,并按照处罚决定日期、失信严重程度等要素分类梳理待修复企业信息,建立动态修复台账,做到“随时到期、随时修复”。今年以来已通过宁波市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信用宁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修复企业23家次,审核承诺975家次、履诺683家次,进一步督促辖区企业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4、指导企业合规经营。以权力事项清单为基础,综合考虑违法行为发生频率,全面梳理行政违法行为多发领域的涉企行政处罚监管事项,参与编印、出台《江北区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应急)》《适用告知承诺制执法监管事项清单(2.0版本,应急)》《关于印发《宁波市江北区应急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试行)》的通知)》等涉企业合规清单,积极指导辖区企业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三)完善制度体系履职有章可循

1、加强危化品监管制度建设。我局对江北区危险化学品监管进行“一件事”集成制度改革,入选浙江省《“监管一件事”场景应用实例汇编(2022年度)》,并作为标志性成果展示于浙江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平台“改革创新”模块,我局建立了《宁波市江北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职责》《江北区危险化学品监管一件事实施方案》工作制度,对危险化学品“监管一件事”集成改革,明确危化品责任主体、各相关部门职责清单,建立监管事项清单、对象名录,补充危险化学品处置模式和工作规程。

2、加强跨部门联席制度建设。依托《江北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区安委办每季度开展一次联合会商,加强部门联动、信息共享、工作交流,对辖区内危化领域苗突出问题进行综合研判,部署联合检查工作,每季度完成区县全覆盖检查、录入省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大数据平台生产安全系统,及时消除各类隐患700余条。印发《宁波市江北区开展危险化学品执法监管“一件事”推进“综合查一次”工作方案》机制制度,实现区应急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江北分局、公安江北分局等重点监管部门与属地街(镇)联动,实现危险化学品监管多部门联动、整体智治。

3、完善安全信用监管制度。大力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在安全生产领域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将被公示至政务服务网,列入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企业实施“差异化”分级分类监管,明确区、街镇两级安全监管重点,对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减少“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频次或免于抽查,让企业收获信用红利。有机融合严格执法与包容审慎,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推行落实“首违不罚”,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告诫、行政建议等非强制手段,教育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守法、自我纠错,累计已对7家企业免予处罚。此外,我局积极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专项信用报告代替有无违法违规证明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破解办事主体开具信用证明过程中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发挥信用建设对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支撑作用,推广使用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证明,引导企业办结专项信用报告。

(四)推进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应急能力

1.完善人员部署,压实主体责任。落实执法队伍力量配备,推动基层形成“1+1+1+N”的应急管理力量体系,即1支行政执法队伍(5名应急消防管理所在编人员)、1支专家队伍(2~3名区下派的技术检查员+2~4名街镇自聘的专家)、1支辅助执法队伍(原有编外人员及若干名安邦护卫人员)和N名网格员,统筹辖区内重点企业、重点场所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由副书记分管基层应急消防管理工作,明确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厘清基层应消所职能边界,按照“职能相配”的原则梳理应消所管理职责清单,细化职责分工,明确各岗位工作职责和考核要求。配合消防执法委托,指导、协助各应急消防管理所完成街镇执法镇申领。

2.执法队伍下沉,强化基层力量。我局共派驻执法人员14名下沉重点街镇开展安全监管执法,进一步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区级消防救援大队明确1名消防指导专员指导重点乡镇应急消防管理所,切实提升基层街镇消防执法能力;聘请社会化专家、专业化技术检查员12名驻各街镇开展常态化服务,加强安全隐患排查细度和深度,为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撑。

3.加强救援队伍建设,提升应急处突能力。根据《宁波市重点乡镇(街道)应急消防管理能力高水平提升工作重点任务清单》要求,重点街镇加强应急消防管理所办公设施建设,设置独立办公区、会商室、应急救援指挥室、办案询问室等办公用房,配备应急执法车辆,打造装备精良、保障有力的基层执法队伍。我局进一步规范办案区建设,采购捺印板、通讯工具电子存放柜等办案辅助工具(设施),进一步规范办案流程。慈城镇新组建19人的区综合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伍,森林防火应急救援中心营房占地超4000平方米,设置可视化信息指挥中心、值班室、消防车库、物资仓库等功能场所,森林防火队伍成员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培训,扎实提升森林防火应急处突能力。

4.强化数字建设,实现智慧监管。我局协同区大数据中心,开展城市治理“一网统管”应急管理领域试点工作,加快开发“安全生产‘全链条’监管”数字化应用系统,以提高基层街镇应急管理领域指标监测预警能力、辅助指挥决策能力,赋能智慧应急建设。落地运行“1833”联合指挥体系,在乡镇级、村社级气象预警叫应群中布置“天机”气象机器人,常态化开展暴雨预警响应演练,每周开展1个街镇演练,抽查2个社区(村),提升基层暴雨应急响应能力。9月,区应急广播系统整改完结,率先打造宁波市第一个规范性区级应急广播系统,一体化整合宣传、应急、防汛等资源,达成应急信息发布、政策宣传、科普等多功能共享,实现资源有效整合及智慧化监管。

(五)严格精准执法提升执法效能

1.落实精准执法,提升执法效能。紧盯重点执法,对照省安委办第一批、第二批重大问题隐患清单,聚焦高频事故隐患背后的违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强化行刑衔接。今年以来,应急管理领域完成工矿企业、危化企业事前行政处罚立案158起,同比去年增加30.2%,完成行刑衔接3次3人,其中2起涉嫌危险作业罪,1起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强化警示曝光,依托市、区主流媒体及局微信公众号,常态化开展违法案例曝光、事故警示教育、举报奖励发动等,如“一厂多租”企业“一案四罚”的案例累计阅读量破2万,实现“查处曝光一个、警示震慑一批”效果。

2.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法治能力。我局积极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通过自学、座谈、培训辅导等多举措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做到自觉守法、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在局内组织开展年度学法活动,邀请区司法部门进行专题讲座,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宁波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通过法治实践增强区应急系统干部职工学习宪法、法律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履行使命的自觉性、坚定性。不断提高完善行政执法案卷法治审批要求,规范执法案卷整理,组织行政执法案件互评互查,我局1卷行政许可案卷获评2023 年度江北区“优秀行政许可案卷”。按照省厅要求,完成办案区规范化建设。

 3.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收到行政复议4起,其中3起已获复议政府维持,另1起尚在审核中。收到行政诉讼2起,其中1起已于12月14日开庭,尚未宣判;另1起在审核中。根据《宁波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甬应急〔2023〕39号)等有关规定,选聘区级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10名,推荐市级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9名,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较强的法治意识,熟悉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区工作,执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制度,发放大额举报奖1次,充分发挥了社会各界对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作用,助推应急管理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供更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线索。

(六)加强宣传服务,应急全民参与。

1.开展企业常态化帮扶指导服务。今年来,我局多次深入重点工贸企业开展常态化督促检查、帮扶指导等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服务工作。5月初,我区确定5个重点项目、5个重点区域和5家重点单位,常态化开展督促检查、帮扶指导工作,督促各重点项目(单位)聚焦自身的薄弱环节、短板弱项,逐一制定工作整改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责任、细化时间节点,实时掌握重点项目(单位)的进展情况。坚持平战结合、常态长效原则,平时每月赴重点项目(单位)开展督促检查、帮扶指导等工作;端午、亚运等重要节点落实“点对点”帮扶指导,协助破解难点问题。今年以来,累计开展帮扶指导81次,协助发现并闭环整改隐患115条。紧盯时间节点,做好重点项目(单位)的整改销号,确保所有问题按期闭环销号,真正将风险隐患灭在萌芽、灭在初始,

2.推进全民应急普法宣传。江北区印制、发放《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多种分类单行本2.5万余册,及时通报工作成效,广泛做好涉危宣传,增加社会知晓度。灵活应用网络直播、应急广播、“法制夜市”等方式,在市、区级媒体平台宣传,宣贯普及危化品许可申请、监管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知识,并答疑互动。12月4日,区普法办、孔浦街道在江北区鹭林市场组织开展“12.4”宪法日暨鹭林里法治商圈宣传活动,江北区应急管理局积极报名参与普法宣传。期间,我局工作人员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宁波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防灾减灾宣传手册》等各类宣传册300余份,同时辅以应急管理法律咨询讲解、防灾减灾应急安全知识普及,热情解答现场群众的提问,与现场群众形成良好互动,打响“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宣传口号。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数字赋能水平有待提高。当前省、市应急管理条线重点工作、专项行动越来越突出数字化思维,应急工作领域涉及的重大应用平台持续迭代更新,数字技术不断创新基层履职方式,数字手段全面拓宽监管途径,应急管理队伍的数字化能力水平与数据思维还需提升。

(二)队伍能力素质有待提升。部分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学习不够深入,需进一步加大培训指导力度。行政执法案卷办理流程需要进一步规范,部分行政执法文书存在办案过程模糊、证据收集的目标不够明确、询问笔录不规范、适用法律表述不清晰、影音证据较少等问题。

(三)业务实战能力有待提高。部分执法人员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方面的知识结构、业务能力未能满足工作需要,实际检查执法过程中,安全隐患问题检出率、检出深度不够,针对某些专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问题缺乏基本的判断力,过度依赖社会化专家团队。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党委书记、局长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统一领导全局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始终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突出的位置,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组织制定执法监督检查计划、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将工作任务分解到个人,切实提高应急管理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开展排查纠治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工作;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国家安全日”“5·12”防灾减灾日、“12·4”国家宪法日、法律“七进”等活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加强对应急管理执法、普法工作的指导,把执法办案与法治宣传相结合,把法治宣传融入监管执法和服务的各个环节,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同时,加强个人学习、提高法律素养,坚持把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作为提高理想信念、思想素质、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之一,认真学习《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行业法律法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纪党规。并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观念。并自觉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党规党纪规定,模范地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始终做到严格自律。时刻以规则法律、德行准绳为标尺,自我警醒、自我约束和自我克制。

四、2024 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 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历次全会和省市党委会精神,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强化工作机制,完善法治体系,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我区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决维护全区安全和社会稳定。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聚焦执法改革。全力抓好数字化改革,进一步推动危化监管一件事平台建设和应急管理“141”体系贯通,加快提升基层治理的数字化、智慧化水平,贯彻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落实大综合一体化改革要求,探索预约式执法,构建完善职责清晰、队伍精简、协同高效、机制健全、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二)聚焦队伍建设。落实执法下沉,充实法治人才队伍。对应急管理干部开展法治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强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和实践,进一步发挥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作用,加强法制审查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从业人员的法治能力。

(三)聚焦法制监督。全面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机制,推动全员执法检查,不断扩大案件查办覆盖面,推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对屡改屡犯等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规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注重集体讨论,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坚持办案法审和重大案件提交局领导集体讨论制度及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局法律顾问参与疑难法律问题解读等作用。强化法制审核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过程中的作用,扩大法制审查工作实效。推进诚信建设,营造诚实守信、遵约践诺的氛围。

(四)聚焦应急宣传。依托传统、新兴媒体和高科技信息手段,结合宪法日、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等重大现场活动,加强新出台和其他继续有效法律法规的宣传,丰富法治宣传内容和形式。按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和“八五”普法要求,深入开展普法“五进”活动,针对重点区域、行业、人员进行宣传,把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管理等法律法规及常识,深入到全民日常生产生活中,营造全社会共建共享的法治氛围。

(五)聚焦营商环境。根据上级部署,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突破关键卡点,营造服务周到、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疏通堵点难点,营造统一高效、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对标企业需求,营造多元供给、保障有力的要素环境,实现提升服务质量。

 

 

 

宁波市江北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