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951424/2024-61406 | ||
文 号: | 北区教〔2024〕88号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有效
区教育局(区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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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教育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4-10-14 | 发布日期: | 2024-10-14 |
北区教〔2024〕88号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深化我区“等级平安校园”动态管理评估机制,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提升平安校园建设水平,经研究并报区委平安办批准,决定开展2024年度“等级平安校园(平安校园)”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时间
2024年11月。
二、实施对象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
全区已获“平安校园”称号的学校在符合评定标准的情况下,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申报“1A”到“5A”5个等级的平安校园;2023学年新办的中小学、幼儿园必须参加“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已获4A及以下“等级平安校园”称号的学校,可申报高等级的“等级平安校园”,其中新申报“5A”等级的学校(具体数量按市教育局规定),必须在区教育局认定的4A等级基础上申报,认定文件截止时间由市局决定。
区教育局负责辖区内4A及以下“等级平安校园”和“平安校园”学校的动态管理,市教育局负责全市5A等级“平安校园”学校的动态管理。
三、考评形式
(一)评估形式。2024年“平安校园”动态评估采取学校自查自评、区教育局组织评估检查、市教育局组织随机检查暗访(5A等级)等方式。评估分为申报“等级平安校园”及“平安校园”评估、原“等级平安校园”复查两种。评估形式为听取汇报、查阅文档、实地检查、座谈了解、个别访谈、现场反馈等。今年新申报“等级平安校园”及“平安校园”的学校,需提供全部台账资料;对已认定为“等级平安校园”学校的复查原则上以实地查看为主,不要求学校提供台账资料,但会随机抽查相关工作台账。
(二)评估依据。评估依据为《宁波市中小学校等级平安校园创建指标体系(2024年度修订版)》。对2023学年以来在省、市级行政部门组织的检查、暗访中被通报的学校,如于今年申报“等级平安校园”或作为原“等级平安校园”复查的,上级每通报1次扣2分(不含一票否决的情况),通报以省、市行政部门文件为准。评估中存在一票否决情形的,申报“等级平安校园”的学校直接取消当年申请;被复查的原“等级平安校园”的学校直接降一个等级,问题严重的,降两个等级。
(三)计分方法。根据区检查组评定的各校评估得分排序情况,由专家组确认“等级平安校园”各等级和“平安校园”最低分数要求,并发文公布评估结果。最后认定推荐上报参评市5A“等级平安校园”名单。
四、工作要求
(一)思想要求。各校对“等级平安校园”深化提升工作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思想上不放松,工作上不松懈,认真对照《宁波市中小学校等级平安校园创建指标体系(2024年度修订版)》,开展深化提升“等级平安校园”和“平安校园”工作。要端正创建态度,对照创建标准,实事求实的填写创建申报表,如发现上报材料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当年创建申报资格,对通过弄虚作假手段取得“等级平安校园”和“平安校园”称号的,取消其称号,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档案要求。“等级平安校园”和“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各学校要重视专项档案资料管理。“等级平安校园”和“平安校园”考核验收的档案材料如无特殊要求,包括前一学年度及当学年度的台账资料。
(三)整改要求。各学校要在思想上对“等级平安校园”和“平安校园”深化提升工作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思想上不放松,工作上不松懈,根据检查组的评定反馈意见,认真对照《宁波市中小学校等级平安校园创建指标体系(2024年度修订版)》,落实好检查后的整改工作。整改报告要求以图文对比形式,在规定时限内报送。
(四)材料要求。请各学校及时开展自查自评工作,于10月28日前上报“等级平安校园(平安校园)”申报审批表(附件1)和“江北区等级平安校园建设考核自评表”纸质稿并盖单位章,同时上报电子稿。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87121954,627881。
附件:1.“等级平安校园(平安校园)”申报审批表
2.2024年必须申评学校名单
3.宁波市中小学校等级平安校园创建指标体系(2024年度修订版)
4.宁波市校园保安力量配备标准(试行)
5.中小学校消防设备和器材配备标准(参考)
宁波市江北区教育局
2024年10月14日
附件一
“等级平安校园(平安校园)”申报审批表
学校名称 (公章) | 联系人电话 | |||
自评分 | 初验评分 | |||
学校自评报告(可附页) (盖章) 年 月 日 | ||||
区教育局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区委平安办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二
2024年必须申评学校名单
“等级平安校园”学校:
养正书院
附件三
宁波市中小学校“等级平安校园”创建指标体系(2024年度修订版)
参评单位:
一级指标 | 二级 指标 | 评估内容 | 扣分标准 | 自评分 |
1.组织建设(17分) | 1.1 体系 完善 (6分) | 1.1.1学校安全组织体系完整,职责分明。成立有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根据人员变动或形势需要进行调整;有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机构和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 共2分,落实不到位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未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扣0.5分。 | |
1.1.2“一岗双责”落实到位。(1)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校安全工作岗位指南》,按照职责分工,与学校全体教职员工逐级分类逐人签订责任书,有落实,有追责,做好制度上墙。(2)注重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大事项的安全工作,信息员、监控员等特定岗位签订有保密协议。 | 共2分,落实不到位每项扣1分,责任书或保密协议不齐,每缺1项扣0.5分,责任书或保密协议不符合实际扣1分,扣完为止。 | |||
1.1.3定期研究分析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提出针对性对策措施,每月不少于 1 次;与属地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 | 共2分,查阅学校会议记录和通知等,落实不到位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 |||
1.2 制度 完善(11分) | 1.2.1各类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完备。(1)学校有完整体系化的安全制度,以及涵盖且不仅限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治安等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2)各类制度和预案应简洁明确、符合学校实际,流程合理,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强。(3)学校定期组织相关制度和各类预案的专题学习与演练。 | 共5分,制度和预案不健全,每项扣0.5分,未开展制度和预案专题学习扣1分,根据制度和预案质量,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
1.2.2学校危化品管理制度完善,日常管理规范。(1)各种危险化学品应设专用仓库,并远离教室、宿舍、食堂和水源;(2)剧毒、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严格落实 “五双”管理(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账);(3)申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管理台账按要求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4)农药等有毒物品,汽油、酒精等易燃物,以及其它非教学用危化品的管理同等要求管理。 | 共4分,落实不到位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 |||
1.2.3(1)学生社会实践、集体外出活动等安全制度健全,备案手续材料齐全。(2)方案和预案科学、有可操作性,活动前有宣讲有学习。(3)活动过程组织严密,未发生未按备案路线出行情况或安全事故。(4)不得组织、安排学生从事抢险救灾、参与危险性工作,不得安排学生参加商业性活动及其他不宜学生参加的活动。 | 共2分,落实不到位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未备案不得分。 | |||
2.安全教育(7分) | 2.1 安全 教育 (7分) | 2.2.1安全教育落实到位。(1)学校安全教育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能利用宁波市安全教育平台资源开展日常安全教育。(2)通过召开家长会、发放告家长书、运用微信、短信等多途径提醒学生注重安全,提醒家长履行学生安全监护责任;(3)围绕国家重大安全日或时间节点,开展应急疏散、突发传染病、公共事件等各类突发事件的多种形式演练,安排有序,效果明显。(4)在职教师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不少于4课时的安全教育。(5)强化对保安员、宿管员、食堂管理人员等非编安全人员的管理、教育与培训。 | 共7分,1-2项每项2分;其余每项1分。 | |
3.三防建设(30分) | 3.1 人防 (6分) | 3.1.1(1)学校按标准足量配备符合要求的保安员;(2)保安员应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且人证相符,证件上墙;(3)保安员参加专业技能培训每学期不少于1次;(4)学校门卫实行24小时值守制度,外来人员、车辆、物品查验规范,登记管理制度规范,学校重点部位及周边巡查每日不少于5次;(5)校园警务联络室台账资料齐全,登记规范;(6)寄宿制学校应配备宿舍管理员,并对宿舍开展每晚不少于2次的夜间巡查并记录。 | 共3分,落实不到位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 |
3.1.2(1)学校聘请平安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指导、参与学校安全工作,每学期至少安排上一次法制课。 | 共1分,落实不到位不得分。 | |||
3.1.3学校应按规定配足消控管理人员、特种设备操作员等安全相关专技人员,持证上岗,规范操作。 | 共2分,每少一人,扣一分,扣完为止。 | |||
3.2 物防 (17分) | 3.2.1警务联络室建设完善。(1)保安员应配备对讲机、防暴头盔、橡胶棒、防刺背心、防割手套、强光手电、催泪喷射器、脚叉等护卫器械,学校进出口大门应配置2套防护盾牌和安全钢叉,并建立使用保管制度;(2)安装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每月测试一次并登记测试时间、测试人和测试结果;(3)安装来访人员查验信息管理系统,并与公安情指中心联网;学校警务联络室应在醒目位置张贴警务公示牌、教育部校园管理六项规定、公安部校园管理八项措施等相关制度。 | 共3分,落实不到位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其中,器械每缺1件或过期扣0.5分。 | ||
3.2.2 消防设施设备运行正常,重点部位预防措施到位。(1)灭火器按要求配齐,且月检正常;(2)消火栓水压正常且能正常出水,水带无老化等现象,双卷两头朝外;(3)消防应急灯、安全出口指示牌无故障或损坏;(4)消控设施设备运行正常无故障;(5)食堂厨房烟道每季度由专业公司清洗一次且有清洗标识;(6)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图书室、体育馆、实验室等重点部位实现消防双通道且保持畅通;(7)电动自行车定点停放,配备合格的限时充电设施;(8)燃气存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应专室存放,存放间和动火间均应安装燃气泄露报警器;(9)学生宿舍安装有感烟报警器,有维护记录;(10)根据要求,建设有规范化微型消防站,位置合理,有义务消防队伍,机制健全。 | 共6分,落实不到位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 |||
3.2.3特种设备使用规范。(1)电梯、锅炉、发电机组、中央空调机组年检合格且在醒目位置贴有安全警示标志;(2)设备不超期服役,运行稳定、故障率低。(3)学校高配间防护和消防设施齐全,专人持证上岗。 | 共1分,落实不到位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 | |||
3.2.4体育器材、场地保养良好。(1)篮球架、排球架、足球门架、单杠、双杠等器材无严重生锈腐蚀、开裂、损坏、松动等现象,底座或植埋处牢固扎实;(2)运动区地面平整,煤渣、水泥地面无明显突起石块,场地周边排水沟、窨井(雨水井、电缆井等)盖板牢固;(3)中小学应配备AED除颤仪,放置于醒目位置,便于取用,有月检记录。 | 共2分,存在问题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 | |||
3.2.5(1)贵重物品存放处、保密资料存放处、安防监控室和网络机房等规定的安防重点部位,应安装金属防护窗和防盗安全门;(2)水电气热等设备间应设置消防设施和实体防护设施,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 共1分,每项0.5分。 | |||
3.2.6应急管理。(1)有应急处置机构,人员落实到位;(2)安全帽、雨衣、雨鞋、应急灯、手电筒、铁锹、急救箱等应急物资储备齐全。 | 共2分,机构、人员落实不到位扣1分,物资不足扣0.5分,物资严重不足扣1分。 | |||
3.2.7学校应落实封闭式管理。(1)学校周界应设置围墙、金属栅栏等实体防护屏障,并采取防攀爬措施;实体防护屏障的外侧整体高度(含滚刺网等防攀爬设施)应不少于2米(2)校园警务室(门卫室、传达室)与外界相通的门和窗户,应安装防盗安全门和金属防护窗。 | 共2分,每项1分。 | |||
3.3 技防 (7分) | 3.3.1 重点部位技防完善。(1)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安装视频监控装置;(2)贵重物品存放场所等重要部位安装入侵报警装置;(3)建立摄像头、入侵报警装置布点清单,并及时更新。 | 共3分,落实不到位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 | ||
3.3.2技防设施运行正常。(1)各种技防设施正常,存在故障的提供原始7天以内记录证明;(2)摄像头图像清晰,无跳帧、无卡顿;(3)监控时间误差不超过10秒;(4)视频监控存储时间达30天以上,校门口等重点区域存储时间90天以上。(5)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应能准确探测入侵和紧急事件。系统报警后,安防监控室或校园警务室(门卫室、值班室)应有声光指示,并能准确指示报警的位置。(6)访客登记、人脸抓拍、视频联网接入、车辆通行系统接入达到100%。 | 共4分,落实不到位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 |||
4.校园及周边安全环境(6分) | 4.1 校内 警示 (1分) | 4.1.1学校应当在校内高低落差大、水池、楼梯、电梯、落地玻璃门、在建工地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防护设施。 | 共1分,落实不到位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 | |
4.2 交通 环境 (1分) | 4.2.1(1)上放学高峰时段校门口无交通拥堵现象,设立交通标识、专用通道,有条件的学校可设立相应的物理隔离设施;(2)中小学校校门及周边50米区域内设置家长等候区域,设置隔离栏、隔离墩、减速带或升降柱硬质防冲撞设施。(3)学校交通实现“一校一策”,校内根据需要设置规范的安全警示牌、交通标志标牌标线、人行设施、分隔设施、停车设施和减速带等;(4)无车辆乱停放现象(5)实行空间分离或错时通行、限行等措施,实现人车分流,确保车辆不进入有学生活动的区域。 | 共1分,落实不到位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 | ||
4.3 秩序 管理 (2分) | 4.3.1上放学高峰时段做到(1)保安严格按规定着“五件套”(钢盔、武装带、防刺背心、警棍、自卫喷雾催泪罐)值勤;(2)完善公安民辅警、学校安保人员、教职员工、家长志愿者和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的“护学岗”机制,严格落实“高峰勤务”制度,学生上放学秩序井然。 | 共2分,保安员工作不到位扣1分,护学岗不到位扣2分。 | ||
4.4 周边环境治理(2分) | 4.4.1(1)校园周边200米内无网吧、酒吧、成人用品店、彩票店等场所;(2)无非法经营小卖部或无证摊贩、游商;(3)山、河、水域警示和设施齐全。 | 共2分。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有相关问题近期反映记录不扣分。 | ||
5.重点环节(40分) | 5.1 安全 隐患 排查 与整治(一环四员)(4分) | 5.1.1(1)一环四员组织架构完善,人员落实到位;(2)一环四员平台风险上报及时、规范、详实,整改及时到位。(3)校内无重大安全隐患。 | 共4分,组织架构不完善或调整不及时扣1分;效能指数排名在60%以上不扣分,60%(不含)---50%(含)扣1分,50%以下扣2分。校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无整改或管控措施不得分。 | |
5.2 食品 安全 (5分) | 5.2.1食堂管理(1)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且证实相符,在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2)学校食堂管理制度健全且符合学校实际,并根据法律调整及时修正;(3)操作间布局合理,按照“生进熟出”单向流程,做到从食品原料到成品之间流程不交叉,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 共1分,落实不到位不得分。 | ||
5.2.2从业人员管理(1)食品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堂管理人员及制度上墙。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有培训记录。(2)按要求开展晨检,晨检记录清晰、真实、到位(3)在岗从业人员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手部清洁,不存在留长指甲、涂指甲油、饰物外露等情形。佩戴清洁的口罩,口罩遮住口鼻。(4)专职分餐人员进入分餐间在二次更衣室完成更衣洗手消毒;专间从业人员工作服有明显区分。专间使用前进行消毒,专间无污染直接入口食品风险环节。(5)每周开展自查自评,发现问题能及时处置,有记录。 | 共1分,落实到位不得分。 | |||
5.2.3原材料管理(1)采购的食品原料符合要求,有相关凭据,账实相符,实行电子台账,进货有查验。建立有供货者评价和退出机制。(2)不存在食品与非食品混放情形,食堂内无有毒有害物质;食品贮存符合分类、分架、离墙、离地、有标识等要求。(3)需冷冻(藏)的食品原料、半成品和成品能是否及时按要求进行冷冻(藏)。冷冻(藏)设施中的食品不得存在原料、半成品、成品混放等情形;冷冻(藏)设施设有可正确显示内部温度的测温装置,冷冻(藏)温度符合要求。(4)加工场所及设施设备品种和数量能满足需求。畜禽肉类、水产品类和植物类食品原料分池清洗,并有明显标识,地面清洁。 | 共1分,落实不到位不得分。 | |||
5.2.4食堂卫生管理(1)食堂环境清洁干燥,墙壁、天花板、门窗、地面、排水沟、操作台、食品加工用具等无破损、霉斑、积油、积水、污垢等。(2)食堂场所大小等能满足需要,通风采光照明符合要求。(3)餐用具清洗水池专用,有明显标识,满足清洗需要。使用的洗涤剂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标识齐全。消毒设施(包括一体化洗碗消毒机)运转正常并能满足消毒需要,能按设备要求开展餐具洗消。保洁设施内存放的餐饮具保持清洁。 | 共1分,落实不到位不得分。 | |||
5.2.5食堂其它要求(1)原料、半成品、成品及其盛放容器和加工制作工具区分标识明显、分开放置和使用;防止食品交叉污染的措施有效。(2)严格落实成品菜全部留样,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封专用容器内,每份不少于125克,冷藏保留48小时,记录齐全。(3)食品添加剂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标识规范,不使用国家禁用的食品添加剂。(4)有害生物防治措施有效,场所内不存在苍蝇、老鼠、蟑螂、蜘蛛等害虫,不存在明显的有害生物活动迹象。有定期除虫灭害记录。与外界相通的门窗等设有防尘防鼠防虫害设施。(6)餐厨废弃物做到日产日清,由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置,签订合同协议并做好台账记录。(7)食堂建设有智能监控和物联设施;食堂燃气报警自动切断装置等相关设施能正常运行和使用;食堂和学校能及时处置预警信息。 | 共1分,落实到位不得分。 | |||
5.3 卫生 安全 与心 理健 康 (9分) | 5.3.1按规定配备卫生室和卫技人员。(1)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非寄宿制学校(含幼儿园)应设立保健室或卫生室;(2)中小学校按要求配备卫生、心理健康专业人员。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持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按规定完成年度在职教师应急救护培训。(4)特异体质学生管理到位,台账和档案齐全。 | 共3分,未按要求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不得分,未按要求配备相关人员不得分,人员未达到资质要求扣1分。 | ||
5.3.2(1)成立了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小组,将“心网格”纳入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工作职责,党组织每学年研判心理健康工作至少2次;(2)配齐配足专职心理教师,落实专职心理教师班主任待遇;(3)科学系统地开展了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每班每月心理辅导课不少于2课;(4)全面落实班级“心网格”,“心导师”开展谈心谈话、家庭教育指导、心理危机排查、心理危机学生干预与转介、休学学生关爱帮扶等工作;(5)学校为“心导师”提供专业力量支持、专题培训,落实“心导师”待遇;(6)设立心理辅导站,明确责任部门和负责人,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2小时,将学生心理问题的排查工作列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和团队活动,并有咨询记录和辅导记录,充分发挥了心理辅导站对学生心理问题检测与干预的功能;(7)心理危机学生纳入学校“重点学生预警库”,上报省中小学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动态管理平台,并制定“一生一策”帮扶方案;(8)针对“重点学生预警库”,做好定期约谈、跟踪指导、心理服务、家校沟通等干预措施,全过程动态管理。(9)教职工心理问题,有机制有措施。 | 共4分,落实不到位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 |||
5.3.3(1)按照传染病管理要求及时上报疫情,在属地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及时开展防控工作;(2)各项传染病防控制度健全,有应急处置预案,且处置得力; | 共1分,落实不到位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 | |||
5.3.4(1)校园清洁无卫生死角;(2)校园内全面禁烟;(3)每学期开学前完成自来水、饮水机饮用水等的水质检测工作。 | 共1分,落实不到位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 | |||
5.4 学生 防溺 水 (3分) | 5.4.1学生防溺水工作扎实有效。(1)防溺水“八个一”工作按时落实;(2)校内河水域设置安全提醒标识、防护栏或救生装备等;(3)安全教育平台防溺水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完成率100%;(4)班主任通过家访开展防溺水专题教育;(5)班主任暑假初期、中期、后期短信提醒家长落实学生防溺水安全监护责任有落实。 | 共3分,未落实到位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 ||
5.5 防范 校园 欺凌、性侵害、性骚扰(5分) | 5.5.1严格学校日常管理。健全和落实学生出勤日报制度、校门进出登记制度、住宿生就寝查铺制度、违禁刀具管理制度、学生思想状况定期分析和报告制度、校园值班巡查制度等管理制度,杜绝学生欺凌现象发生的土壤和空间。 | 共2分,根据检查情况扣分,落实不到位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 ||
5.5.2建立早期预警机制。(1)成立校园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公布校园学生欺凌行为举报电话;(2)定期开展学生思想道德、法治教育、预防犯罪教育;建立重点风险人员清单;(3)及时有效处置学生欺凌、性侵害、性骚扰风险苗头。(4)深入学校和家庭,认真排查发现教职员工内部、家校之间、学生之间、学校与校外人员之间矛盾纠纷,协同推进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校闹”联动整治等工作;(5)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无校园相关事件发生; | 共3分,根据检查情况扣分,落实不到位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有相关校园事件发生不得分。 | |||
5.6 师生 防诈 骗 (2分) | 5.6.1师生防诈骗工作(1)一年来,学校未发生诈骗或被诈骗案件;(2)学校一年内有专题分别针对教师和学生的教育活动。 | 共2分,每项1分。 | ||
5.7 校车 管理 (3分) | 5.7.1校车管理规范有序。(1)校车和校车驾驶人经过许可,校车标识牌使用规范;(2)校车配置GPS定位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急救箱、灭火器、逃生锤等相应器材;(3)校车每半年进行安全技术检测且合格;(4)校车按许可线路行驶。(5)无超载、超速等行为。 | 共3分,任意1项落实不到位,不得分。(无校车默认得分) | ||
5.8 应急 处置 (3分) | 5.8.1应对极端天气措施有力。台风、暴雨、冰雪灾害天气按等级响应要求落实值班制度,严格落实应急处置操作手册要求,应对防范措施到位。 | 共1分,根据台账和所掌握情况酌情扣分。 | ||
5.8.2重要事件、重要时间节点维护校园安全稳定。(1)成立工作专班,工作部署及时有效;(2)落实值班制度,及时传递信息。 | 共1分,根据台账和所掌握情况酌情扣分。 | |||
5.8.3突发事故应对及时。(1)学校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校长(书记)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对分工明确;严格落实学校重大案(事)件信息报告制度;(2)及时查明事故原因,联络属地公安、司法调解部门,妥善应对闹访,高效处置各类涉校报警求助,平稳处置事故。 | 共1分,根据台账和所掌握情况酌情扣分。 | |||
5.9 网络 安全 (2分) | 5.9.1(1)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敏感事端处置、网络舆情处置;(2)配合网信等部门加强网络舆情巡查监测、网络不良信息清理,对可能影响校园安全稳定、学生身心健康或引发涉校案事件、事故的风险隐患迅速核查研判;(3)校园网络安全机制健全,防护设施及系统运行正常,更新升级及时。LED等设备,网站等对外宣传阵地防护措施到位。(4)对学生使用手机,有制度,能落实。 | 共2分,根据台账和所掌握情况酌情扣分。 | ||
5.10师德 师风 (2分) | 5.10.1(1)建立完善师德师风相关制度机制,按要求开展师德师风问题整治、专题学习和警示教育;(2)落实教职工准入查询,发生师德师风问题及时处置并第一时间报告。 | 共2分,根据台账和所掌握情况酌情扣分,每出现1起负面事项(监测或被举报查实)扣1分。 | ||
5.11在建 或维 修工 程安 全(2分) | 5.11.1(1)施工方主体责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到位;教学时段进行维修,应进行区域硬隔离。(2)及时协调施工方开展在建或维修工程隐患排查,消除高空坠物、消防、用电用气等安全隐患;(3)新建或在建工程使用前,及时开展安全评估,周边安全状况、空气质量、消防等各项指标均符合规定。 | 共2分,落实不到位不得分。 | ||
自评总分 |
宁波市中小学校“等级平安校园”创建负面清单(2024年度修订版)
1. 发生影响社会政治稳定事件;因管理不善引发重大舆情、非正常群访事件;或邪教组织成员失控肇事事件;
2. 发生校内较大火灾、交通亡人、爆炸等事故;
3. 校内发生较大食物中毒、传染病等公共卫生事件;
4. 因管理不善或教育不到位造成中小学学生、幼儿园儿童在校内或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期间发生非正常死亡;
5. 因落实学生防溺水“八个一”工作不到位,学校当年出现溺亡事故的;
6. 学校发生欺凌事件或性侵害类犯罪事件;
7. 学校教职工或学生发生被立案的犯罪案件,或教职工触犯师德师风负面清单事件;
8. 发生 3 起以上涉及师生“两卡”犯罪、网络诈骗,或被诈骗事件;
9. 在上级部门组织实施的安全稳定专项检查中,学校因存在重大安全稳定隐患被通报批评的。
备注:被评估学校在评估年度内发生以上任一情况,实行一票否决,平安校园降等,年度安全考核不合格。
附件四
宁波市校园保安力量配备标准(试行)
教职工、学生总数 | |||||||||||
800人以下 | 800~1200人 | 1200~1800人 | 1800~2400人 | 2400人以上 | |||||||
有寄宿 | 无寄宿 | 有寄宿 | 无寄宿 | 有寄宿 | 无寄宿 | 有寄宿 | 无寄宿 | 有寄宿 | 无寄宿 | ||
保 安 数 | 幼儿园 | 8名以上 | 2名以上 | 8名以上 | 3名以上 | ||||||
小学 | 8名以上 | 2名以上 | 8名以上 | 3名以上 | 8名以上 | 4名以上 | 10名以上 | 5名以上 | 12名以上 | 6名以上 | |
初中 | 8名以上 | 2名以上 | 8名以上 | 3名以上 | 8名以上 | 4名以上 | 10名以上 | 5名以上 | 12名以上 | 6名以上 | |
高中 | 8名以上 | 2名以上 | 8名以上 | 3名以上 | 8名以上 | 4名以上 | 10名以上 | 5名以上 | 12名以上 | 6名以上 | |
注:有境外、少数民族学生且有寄宿的学校,保安配备人数应达到10人以上。
附件五
中小学校消防设备和器材配备标准(参考)
序号 | 重要部位 | 消防设施和器材配备要求 | 摆放位置 |
1 | 综合楼 教学楼 宿舍楼 | 学校楼房每层应设有2个消火栓,消火栓平时应保证有水有压力。与之配套,每层楼房有几个疏散通道就设几个灭火器设置点,每个设置点应有4公斤的ABC类干粉灭火器2具(如:有3个楼道,每层楼就应放6具灭火器)。学校平房每3个教室应设有4具灭火器。以此类推。 | 灭火器放在楼道两头,可放在地面的消防器材箱里,也可挂在墙上,距地面1.5米以下。 |
2 | 食 堂 | 规模较大的学校食堂应有4个设置点,每个设置点应有4公斤ABC类干粉灭火器2具。规模较小的学校食堂应有3个设置点,每个设置点应有4公斤ABC干粉灭火器2具。 应放置不少于2个灭火毯。每个食堂至少应有2个安全出口标志和指示灯。锅炉房应配备灭火器。 | 规模较大的食堂餐厅设3个点,操作间设1个点。规模较小的食堂餐厅2个点、操作间设1个点,摆放要求同上。 灭火毯设于操作间内。 |
3 | 图书馆 | 规模较大的学校图书馆消防设施和器材配备同序号1。规模较小的学校图书室应有4公斤的ABC类干粉灭火器2具。每个图书馆至少应有2个安全出口标志和指示灯。 | 放在室内显眼、便于取用的位置。 |
4 | 微机室 | 每个微机室配备2公斤或3公斤二氧化碳灭火器2具,放在便于取用处。 | 放在室内显眼、便于取用的位置。 |
5 | 实验室 | 每个实验室应配备4公斤的ABC类干粉灭火器2具,3公斤二氧化碳灭火器2具,分2个设置点摆放。 | 放在室内显眼、便于取用的位置。 |
6 | 配电室 | 学校配电室5公斤二氧化碳灭火器2具,放在便于取用处。 | 放在室内显眼、便于取用的位置。 |
7 | 楼 道 | 学校楼房楼道内的应急照明灯按照15米设1个的标准进行配置,以备停电时急用。楼道疏散出口处应有“安全出口”标志和指示灯。 | 设在走廊和楼梯间墙壁上。 |
8 | 楼梯间 | 学校的楼梯间墙壁上应贴有“安全出口疏散道”标志,明确学生上下楼疏散安排,指明紧急疏散方向。楼梯间的墙壁上还应有“文明上、下楼,防止拥挤踩踏”的宣传标语。 | 疏散标志应贴在距地面1米以下。 |
9 | 门卫 | 学校的门卫应该配备5公斤干粉灭火器2具,放在便于取用处。 | |
10 | 备注 | 1、各学校应按消防部门要求对消火栓、灭火器进行年检、维修和更换。 2、消防疏散标志应保持字迹清晰、完整。 3、确保应急照明灯保持随时有电,以备急用。 |
说明:1. 1具指1个灭火器;
2. 没有消火栓的学校原则上按照48平方米(实用面积)或5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备一个灭火器;
3. 幼儿园消防设施配备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