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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特制定《宁波市江北区教育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内容如有变更,自信息变更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政府令第154号),宁波市江北区教育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宁波市江北区教育局政府信息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
  一、公开信息分类
  (一)信息分类
  宁波市江北区教育局信息包括法定公开目录和补充公开目录两大部分,分二级类别设置。法定公开目录包括机构简介、法规公文、建议提案、规划信息、行政权力、统计信息、财政信息和招考信息8个一级类别,部门文件、人事任免、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计划方案、专项规划、数据发布、各部门财政预决算8个二级类别。补充公开目录包括教育体育1个一级类别。
  (二)编排体系
  各类信息公开目录,按组配分类导航区、检索区和目录显示区编排设计。检索区提供标题、索引号两种查询方式;目录显示区根据信息基本属性显示索引号、标题、发布单位、发布日期等项目内容。索引号是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原文的号码;标题是政府信息原文的主标题;发布单位是政府信息的发布单位;发布日期是政府信息的发布时间。

1、信息内容
  简要描述公开信息内容。
  2、公开方式
  公开类别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三类。公开信息目录仅限于主动公开。
  3、发布机构
  宁波市江北区教育局信息的发布机构为宁波市江北区教育局办公室。
  二、获取方式
  宁波市江北区教育局信息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包括我区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终身教育的相关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工作计划、相关数据等。
  2、公开形式
  宁波市江北区教育局依法公开的信息主要通过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bjb.gov.cn/art/2008/5/6/art_1229058795_47483721.html)和江北教育网公开,“江北教育”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
  3、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宁波市江北区教育局将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1、受理机构
  宁波市江北区教育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为宁波市江北区教育局办公室。
  2、申请的条件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宁波市江北区教育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外国人和外国组织申请获取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根据国际法规定的原则,按照对等的原则处理。
  3、提出申请
  申请人填写《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宁波市江北区政府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专栏上下载,也可在办理机构处领取。具体申请方式有三种:
  ① 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直接填写《申请表》,具体网址为(http://app.ningbo.gov.cn/jact2/front/front_main?sysid=10);申请人填写后提交即可。           联系电话:87668745 

互联网联系方式: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https://zxts.zjzwfw.gov.cn/zwmhww/#/home/index),提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意见建议。该平台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②当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办公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新马路61弄江北区政府9号楼 
  联系电话:0574-87668745
  传  真:0574-87355969
  电子邮箱:jbjyxx@126.com
  办公时间:夏令时——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30
       冬令时——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
       (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③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办公地址:宁波市江北区丽江东路85弄16号 
  联系电话:0574-87668745
  传  真:0574-87355969;邮政编码:315000
  电子邮箱:jbjyxx@126.com  

申请人以方式①或方式③提出申请时,受理机构认为需要当面核实有关证明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到指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接受核实。
  办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申请事项。  

  4、申请办理及期限
  宁波市江北区教育局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宁波市江北区教育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即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分管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5、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公民申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3)低收入者证明(申请减免费用者提供)。
  (4)委托他人代办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授权书。
  法人或其它组织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
  (1)《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6、收费情况
  宁波市江北区教育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
  7、申诉途径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政府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该行政机关举报受理机构或者向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宁波市江北区监察局及上级政府行政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政府机关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8、依申请公开流程图(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055619/index.html)

9、江北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http://www.nbjb.gov.cn/art/2008/5/6/art_1229058795_47483721.html
  三、工作机构
  办公室为江北区教育局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机构,有关信息如下有关信息如下:
  办公地址:宁波市江北区丽江东路85弄16号
  联系电话:0574-87668745
  传  真:0574-87355969
  电子邮箱:jbjyxx@126.com
  办公时间:夏令时——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30
       冬令时——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
       (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互联网联系方式: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https://zxts.zjzwfw.gov.cn/zwmhww/#/home/index),提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意见建议。该平台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宁波市江北区教育局方位示意图:

●公交乘坐:
  306路、819路(天水家园下;)
  303路、516路(天成家园下);

四、附件

1、江北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清单(区教育局).doc

2、宁波市江北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法人、其他组织样表).doc

宁波市江北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公民样表).doc

3、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