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951424/2024-61404
文  号: 北区教〔2024〕86号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有效
区教育局(区体育局)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24-10-12 发布日期: 2024-10-12
宁波市江北区教育局关于公布江北区中小学幼儿园2023学年度办学品质提升考评结果的通知

北区教〔2024〕86号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江北区中小学幼儿园2023学年度办学品质提升考评方案》(北区教〔2024〕2号)的通知要求,区教育局组织了2023学年全区中小学和15个公办幼儿园教育集团的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考评在学校自评基础上,经科室复核,获得A等(优秀)的学校(幼儿园)如下:

中小学:惠贞书院、江北中心学校、甬江实验学校、青藤书院、江北外国语艺术学校、江北外国语学校、宁波大学附属学校、洪塘中学、江北实验中学、江北实验小学、江北第二实验小学、庄桥中心小学、洪塘中心小学、洪塘实验学校、中城小学、费市小学、妙山小学、怡江小学、灵峰学校、普迪学校、育才小学、尚德学校

幼儿园:江北区中心幼儿园、甬港幼儿园、祥星幼儿园、庄桥街道中心幼儿园、江北区实验幼儿园、绿梅幼儿园、阳光艺术幼儿园

本学年,庄桥中学、新城外国语学校、东方幼儿园获评浙江省现代化学校,考核结果直接列为A等。

宁波市江北区教育局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