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68511246/2022-51773
体裁分类: 通知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应急管理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审核程序: 单位审核公开
发布机构: 区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2-04-26
宁波市江北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江北区“七张问题清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慈城镇人民政府、新兴产业服务中心:

为全面深化落实省、市“七张问题清单”有限空间安全生产问题整治工作要求,聚焦有限空间作业事故防控核心难点问题,充分运用数字化改革成果,采取综合措施,构建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提升有限空间作业本质安全水平。现将《江北区“七张问题清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攻坚行动各项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宁波市江北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4月25日

江北区“七张问题清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攻坚行动方案


一、整治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攻坚行动,聚焦易发生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的行业领域,在全面辨识有限空间作业风险基础上,压实企业、部门、社会三方责任,全面防范化解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有效防范事故发生。到2022年底,有限空间底数全面摸清,风险要素全面辨识和管控,作业人员培训合格率100%,隔阻盲目施救的安全防线不断巩固,专业清淤队伍不断壮大,数字化监管能力显著增强,有限空间作业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杭州第19届亚运会圆满举办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整治攻坚对象

冶金、有色、建材、纺织、机械、轻工、烟草、商贸等工贸行业存在有限空间的企业,重点聚焦有限空间作业企业。

三、整治攻坚步骤和措施

(一)部署发动阶段(4月底前)。各街道、镇、新兴产业服务中心要成立整治攻坚领导小组(江北区整治攻坚领导小组见附件1),加强工作统筹,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时间、任务和相关要求,专题组织部署。

(二)集中攻坚阶段(5月-11月)。加强监督检查,依法惩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曝光各类非法违法典型案例,全面推进各项有限空间整治重点任务(见附件2)落地。

1.组织专题研究。5月底前,要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专题研究,并将“七张清单有限空间安全问题”提交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慈城镇党委、政府,新兴产业服务中心、党组研究。

2.进一步摸清底数。5月底前,企业通过风险普查“常普常新”,完成新一轮有限空间企业底数清单查漏补缺,确保羽毛(绒)加工、皮革、毛皮鞣制、印染、蔬菜腌制、造纸等6类企业100%入库,并全面辨识安全风险、分析有害因素、制定管控措施、建立管理台帐、明确安全包保责任人。

3.警示牌设置到位。6月底前,企业有限空间进出口附近醒目位置,警示牌100%设置到位(格式参照附件3,内容结合实际按规范要求设置),并将有限空间场所及对应的警示牌照片上传至“工业企业安全在线”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形成电子档案,并根据实际情况更新调整。

4.加强专项培训。及时下载“平台”发布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指导手册》及警示教育片,并学习贯彻到位。5月底前,对监管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等完成专项培训不少于1轮次;6月底前,企业作业人员完成“省安全生产网络学院”专题培训并考试合格。企业要按“原总局令59号”要求,完成4类人员安全培训,并将内部培训视频节选上传至“平台”。

5.强化安全承诺。6月底前,企业主要负责人完成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承诺,签订安全承诺书(附件4),并将承诺(口述)视频上传至“平台”。

6.落实应急保障和演练。6月底前,企业要定期组织开展专项应急救援演练,企业作业人员至少完成1次实战演练,熟练使用通风设施、呼吸器等装备,并将相关演练视频节选上传至“平台”。企业依法完成有限空间应急救援预案修订及救援队伍建设,配齐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装备(清单见附件5),确保装备合格有效。

7.健全制度和刚性执行。企业要对照《工贸企业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DB33/T707-2022)健全制度,制定符合实际的有限空间作业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审批”及“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等作业规范。将有限空间作业外包的,承包方应具备相关作业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发包企业应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职责,对有限空间作业统一协调、管理,实行作业审批,安排专人现场监护。6月底前,企业将相关制度上传至“平台”,各应急管理所对企业制度完成线上审查。企业每次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后的3日内,应将作业审批表上传至“平台”。

8.提升改造防护设施。强化有限空间外围防护等设施标准化改造,6月底前,对地面敞开的污水池等池边、临边,完成防护栏杆修筑;对地下封闭或半封闭的有限空间,完成“透气盖板”或上锁等物理隔离措施。有条件的有限空间作业区域,应增设门禁、声光报警、电子围栏、电子锁、视频监控装置等设施,实施可视化、封闭化管理。企业要重点加强有限空间设备“检维修”安全管理,对关键设备定期做好检修、维护并记录,严禁超寿命使用,严禁未经审批进入有限空间进行设备检维修。积极推进污水池“不积淤”“自动化清淤”“消除有害因素”等技术改造,鼓励推广“机器人”进行管道、污水池等疏通清淤作业。

9.开展重点服务督导。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的专家服务指导工作精神,落实好指导服务工作,区局将采取实地抽查等方式,不定期进行督查、通报,对工作进度慢、措施不落实的应急管理所,启用“开小灶”整顿机制,并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

10.全面落实执法检查。聚焦有限空间4项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对检查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或隐患整改不落实的,从严查处,强化行刑衔接措施,形成安全执法高压态势。11月底前,100%完成“平台”子模块“工贸25项重点任务清零”中有限空间4项检查结果情况录入,实现逐企逐项检查到位,完成隐患清零。

11.强化社会舆论监督。通过各类媒体,公开安全生产监督举报电话,引导群众主动参与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的监督举报,整治期间,各街道、镇、新兴产业服务中心每季度至少向区局报送1个有限空间违规违法的典型案例。

12.推广中介和行业协会技术服务。加大对限空间作业企业社会化服务推行力度,积极推广第三方服务机构、企业互助平台等社会化服务模式,发挥社会化服务机构专家力量,指导企业精准辨识有限空间、有效管控安全风险;积极推广有限空间作业第三方监护制度,鼓励社会化服务机构深度参与,保障有限空间作业条件安全,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在技术推广、人才培养、标准体系建设方面的引领作用,推动企业将有限空间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13.积极运用数字化改革成果。6月底前,企业100%完成6项内容上传“平台”(具体要求见附件6)。充分发挥“工业企业安全在线”任务落地闭环监督功能,各应急管理所严格监督审查企业上传“平台”内容的质量,倒逼企业将各项整治任务真正落实到位。对重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推广监测预警技术应用,安装视频、传感等装置,构建感知网络,实现智能研判、安全预警。

14.组建专业作用队伍。开展“五有”(有专业人员、有专业设备、有专项制度、有专业培训、有专项应急预案及演练)污水池清理专业化队伍建设,建立委托、联营、承包等清淤作业工作机制,11月底前至少要完成1支污水池清理专业化队伍组建、运行。

15.持续优化作业流程。要积极探索有限空间作业制度重塑、流程再造。探索有限空间作业多方审核机制,建立企业主体审批、第三方机构把关、政府全程监管等有限空间作业监管模式。探索实施人员准入制度,优化有限空间培训考核机制,试点推行作业人员、监护人员上岗资质认定等。

16.建立激励保障政策。积极制定出台支持企业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机械化、智能化、自动化改造的配套激励政策,引导相关单位加强技术攻关,主动进行本质安全提升改造。对改进成果明显的单位,从资源要素保障、政府以奖代补、减少检查频次、安全服务、评先评优等方面落实激励政策,切实提高企业改进安全条件的积极性。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全面总结提炼整治经验,健全标准规范,完善相关制度和监管措施,推动长效治理。

四、整治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省委“七张问题清单”有限空间安全问题整改既是一项工作任务,也是一项政治任务。各街道、镇、新兴产业服务中心务必提高思想认识,细化工作举措,突出攻坚重点,明确时间要求、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期间如发生相关事故或工作严重不到位的,将会在区政府“七张问题清单”专项考核扣分。

(二)严格标准,全力推进整治。坚持任务高标准落地并闭环,将“严”的基调贯穿于整治行动全过程。加强对企业上传内容质量监督,以6项内容为基点,实现以点带面,撬动其他各项整治任务高质量、高标准落地,真正推动企业做到“五个强化”(强化“关键少数”依法履职,强化制度建设,强化风险辨识和台账建立,强化作业审批和监护,强化人员培训),确保“五个到位”(隐患排查到位,标志张贴到位,承包方管理到位,装备配备到位,应急处置到位)。

(三)强化督查,及时报送信息。整治期间将定期进行通报,推动整治任务落实到位,各街道、镇、新兴产业服务中心要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难点和问题,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定期报送工作信息。请应急管理所于6月20日、9月20日、12月20日前将整治书面材料(含执法处罚、有限空间违规违法的典型案例等信息)报送至江北区应急管理局基础科。

联系人:马航天,电话89388677,628099。


附件:1.江北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攻坚领导小组

   2.江北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攻坚重点任务清单

   3.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告知牌

   4.有限空间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书

   5.有限空间作业装备清单

   6.“工业企业安全在线”隐患排查子系统企业有限空间整治上传材料基本要求

附件1-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