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951424/2021-48921
文件字号: 北区教〔2021〕147号 主题分类: 教育
服务对象: 无特定对象,无特定对象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区体育局) 成文日期: 2021-08-17
宁波市江北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五项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区教研室:

为了贯彻2021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五项管理”要求,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现就进一步做好“五项管理”工作强调以下几方面要求。

一、加强作业管理

(一)严格执行系列文件要求。作业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是课堂教学活动的必要补充。各学校要严格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3号) 、省教育厅等十四部门印发的《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方案》(浙教基〔2019〕86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改进与加强中小学作业管理的指导意见》(浙教办基〔2015〕114号) 要求落实到位。

(二)进一步健全作业管理机制。各中小学要突出重点抓主要问题,完善作业管理细则,明确具体工作要求。各中小学要制定学校作业管理制度,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制。加强对作业来源、设计、布置、批改、反馈、讲评、辅导等各环节的统筹管理。每学期初要对学生作业作出规划,加强年级组、学科组作业统筹协调,合理确定各学科作业比例结构,建立作业总量审核监管和质量定期评价制度。教研室要进一步加强作业功能的研究,引领作业改革的方向,将作业管理情况纳入先进教研组评选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睡眠管理

(一)严格落实文件要求。睡眠是机体复原整合和巩固记忆的重要环节,对促进中小学生大脑发育、骨骼生长、视力保护、身心健康和提高学习能力与效率至关重要。各中小学要严格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1号)和省教育厅等十四部门印发的《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方案》(浙教基〔2019〕86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在小学施行早上推迟上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18〕11号)有关要求,科学安排教学时间和作息时间,家校协同为学生正常休息、保障睡眠留出足够的时间。

(二)规范学生作息时间。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中学一般不早于8:00。寄宿制小学、初中熄灯时间分别不迟于21:00、21:30,并严格按规定的睡眠时间设定起床时间。小学生、初中生在家就寝时间一般应分别不晚于21:30、22:00。

(三)家校协同保障睡眠。学校家庭要合力解决学生睡眠不足的突出问题。各中小学校要指导家长和学生,制定学生作息时间表,合理确定学生晚上就寝时间,促进学生自主管理、规律作息、按时就寝。个别学生经努力到就寝时间仍未完成家庭作业的,家长应督促按时就寝不熬夜,确保充足睡眠。教师应有针对性帮助学生分析原因,加强学业辅导,提出改进策略,如有必要可调整作业内容和作业量。

(四)改善在校午休条件。各中小学要因地制宜积极创造条件,努力为学生在校午休提供必要的场地、设施。    

三、加强手机管理

(一)严格执行要求。随着手机的日益普及,学生使用手机对学校管理和学生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影响。各中小学要严格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号)要求落实到位,切实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二)加强日常管理。各中小学校要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制定和完善具体管理办法。中小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明确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责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装置。严禁将手机带入课堂。

(三)提供便捷服务。各中小学校要通过设立校内公共电话、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等方式,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

(四)注重教育引导。各中小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简单粗暴的管理行为。

(五)强化家校沟通。各中小学校要将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告知学生家长,讲清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帮助家长用正确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方法予以引导,配合学校做好学生手机管理的实施。家长应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四、体质健康管理

(一)严格执行系列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 年修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办法》《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办法》,建立健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体系。认真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34 号),做好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

(二)规范课程设置保障活动时间。各中小学实施国家规定的体育与健康课程刚性要求,小学一至二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有条件的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或户外活动课。合理安排学生校内、校外体育活动时间,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全面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中小学校每天统一安排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每节课间应安排学生走出教室适量活动和放松。要确保不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与健康课程和学生校园体育活动。全体学生每天上午、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推广家庭体育锻炼活动,学校加强对体育家庭作业的安全指导,科学安排体育适当强度的练习。

中小学校要聚焦“教会、勤练、常赛”,逐步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学校体育教学模式,让每位学生掌握 1—2 项运动技能。鼓励学生利用课余和节假日时间积极参加足球、篮球、排球等项目的训练。组织开展“全员运动会”“全员体育竞赛”等多种形式的活动。要定期进行集中备课和集体研学,加强教学指导,适时对体育课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价。

(三)全面实施体质健康监测。中小学校要将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定期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认真落实面向全体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制度和抽测复核制度,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真实、完整、有效地完成测试数据上报工作,研判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制定相应的体质健康提升计划,促进学生健康发展。通过家长会、家访等形式加强与家长的沟通。

(四)加强宣传教育与考评。中小学校要通过体育与健康课程、大课间、课外体育锻炼、体育竞赛、班团队活动、家校协同联动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家长和中小学生科学认识体质健康提升的影响因素和有效办法,了解运动在增强体质、促进健康、预防肥胖与近视、锤炼意志、缓解心理压力、健全人格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增强体质健康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要建立日常参与、体育锻炼和竞赛、健康知识、体质监测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察机制,积极探索将体育成绩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对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因素不能参加体育竞赛的,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科学评价。要完善中小学生体质健康、视力状况等相配套、系统科学的评价体系。

五、课外读物管理

(一)严格执行文件要求。课外读物是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的重要载体。根据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课外读物必须坚持以下原则: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中小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课外读物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标准: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内容积极,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文字优美,表达流畅。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二)强化课外读物推荐管理。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三)完善日常监督检查。中小学校要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可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同时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六、强化责任落实

(一)统一思想要求。做好“五项管理”是教育系统的重大责任,也是解决广大家长急难愁盼的有力举措,要把“五项管理”作为党史学习教育中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中小学学校要切实履行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把相关要求贯彻到每一位教职工,传达到广大家长。各校涉及作业、睡眠、手机、体质、课外读物等管理今年要全面落地,年底前要取得明显成效。

(三)开展常态督导。区教育局将组织中小学校责任督学开展作业、睡眠、手机、体质、课外读物等管理专项督导,采用校园巡查、推门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每月到校督导一次,覆盖到所有中小学校。

(四)加强监测通报。区教育局将作业管理纳入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将学生睡眠状况纳入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教育质量评价监测体系。


               

宁波市江北区教育局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