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组配分类: 主题分类:
公开方式: 体裁分类: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江北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和营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4月02日
浏览次数:

各有关部门:

根据江北区教育局、江北区文化广电旅游局等9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试行)》(北区教〔2019〕181 号),为有序推动我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江北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以下简称区级研学基地、营地)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范围

区域范围内,符合下列要求的法人单位,可申报市级研学基地(营地)。

(一)符合《江北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申报认定和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明确的基地9项基本条件或营地20项基本条件,详见附件1。

(二)基地、营地的法人单位与申报的法人单位必须一致,申报的基地、营地名称与基地、营地法人单位全称可以有所区别。

二、申报、推荐、认定工作基本流程

(一)单位自评申报。为方便申报、便于核实及后期整理,全部实行无纸化申报,凡需盖单位公章的均需提供PDF扫描件。请按以下要求分别提供有关资料:

1.PDF和WORD格式同时提供:《基地申报表》或《营地申报表》(见附件2、3)。

2.PDF和WORD格式同时提供:《基地自评表》或《营地自评表》(见附件4、5)。

3.PDF或者WORD格式提供:基地9条、营地20条基本条件对应的相关佐证材料。

4.PDF或者WORD格式提供:(1)申报基地、营地项目的特色简介(基地600字左右、营地1000字左右);(2)申报基地、营地项目的研学实践教育课程文本资料;(3)申报基地、营地项目的相关研学实践场景图片5-6张(申报营地的还须提供住宿、食堂场景图片各2-3张);(4)申报营地项目的营地辐射式研学旅行线路设计方案。

(二)属地统一受理

申报单位统一向江北区教育局普教科递交以上电子申报材料。

(三)属地初审推荐。由江北区教育局会同文广旅游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现场踏勘考察工作由江北区教育局、文广旅游局牵头组织,会同相关单位专业人员完成。

(四)组织专家评审。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将组织相关部门业务处室和专家,进行基地营地申报项目的课程审核、基地营地现场踏勘考察、专家评审、综合评定,并出具评审意见。对照基地营地基本条件,有1项及以上不符合或2项及以上基本符合的,即不予评审通过。

(五)区级认定公布。区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综合评定结果,在区教育局有关平台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由区教育局、区文广旅游局联合发文公布、授牌。

四、申报、推荐时间安排

申报单位于2021年7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当地江北区教育局普教科,邮箱:915510902@qq.com。

五、有关要求

(一)项目申报必须客观、如实、准确。各申报单位需如实、认真递交申报材料,若发现申报材料失实或不符合基本条件的,不予推荐;在区级专家评审和公示环节若发现申报材料失实或不符合基本条件的,不予认定。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区教育局普教科:严瑞琪;电话:87666639。

区文广旅游局产业发展科:金劢克;电话:89582583。

附件1:江北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申报认定和管理细则.docx

附件2:自评表和申报表.docx

江北区教育局

2021年4月1日

区教育局(区体育局)
2021年4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