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42187943/2021-45953
文 号: 主题分类: 财政综合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1-03-31
江北区绿化养护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城区行道树、公园喷泉水景设施等日常管理、养护及考核工作参与绿化设施建设项目设计、会审、验收和交接等工作;参与拟订绿化设施管理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开展绿化行业管理工作;协助做好绿化防汛防台、抗冰雪等抢险应急工作;协助做好义务植树、群众绿化以及古树名木的日常保护和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城区重大活动绿化景观保障工作;协助做好宁波市“茶花杯”等绿化行业考核迎检工作;完成宁波市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宁波市江北区绿化养护中心部门预算只包含一家本级单位预算。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总体情况

(一)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收支总预算826.0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卫生健康支出(类)、城乡社区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类)。

(二)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收入预算826.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26.01万元,占100%。

(三)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支出预算826.01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2.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10.7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765.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27.54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58.8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5.19万元,项目支出522万元。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826.01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26.01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2.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10.7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765.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27.54万元。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26.01 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125.87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绿化应急维护项目在预算年中追加实施。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2.39万元,占2.71% ;卫生健康支出(类)10.73万元,占1.30% ;城乡社区支出(类)765.35万元,占92.66% ;住房保障支出(类)27.54万元,占3.33% 。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4.93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1.26万元,下降7.78%,主要原因是职能部门人员数量及社保基数变动。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7.46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0.64万元,下降7.9%,主要原因是职能部门人员数量及社保基数变动。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0.73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0.91万元,下降7.82%,主要原因是职能部门人员数量及社保基数变动。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128.0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绿化应急维护项目在预算年中追加实施。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522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123.8万元,增长31.09%,主要原因是公共设施量增加导致相应经费增加。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43.35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117.18万元,减少32.5%,主要原因是职能部门人员数量变动。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了0.84万元,下降了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实施该类项目。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7.54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了0.79万元,下降了2.79%,主要原因是职能部门人员数量变动。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04.0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8.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45.19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0.4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

1.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相关部门考察等支出。2021年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重点项目情况--宁波市江北区2019-2021年度城区行道树养护项目

(1)项目概述

通过公开招投标,实行市场化运作。对江北区孔浦区域、白沙、中马区域、文教区域、7829株行道树及无物业扰民树400株进行养护。

(2)立项依据

招标文件

(3)实施主体

宁波市江北区绿化养护中心

(4)实施方案

通过公开招投标,实行市场化运作。对江北区孔浦区域、白沙、中马区域、文教区域、7829株行道树及无物业扰民树400株进行养护。包括浇灌排水、种耕除草、施肥、整形修剪、病虫害防治、冬季行道树涂白、防台防汛、防寒防冻、死株清理及补种、树穴养护及应急保障等。

(5)年度预算安排

共计127万元,其中行道树养护费127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宁波市江北区2019-2021年度城区行道树养护项目

主管部门

宁波市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实施单位

宁波市江北区绿化养护中心

项目总投入

(万元)

127

其中:财政拨款

(万元)

127

年度目标

做好城区行道树生长健壮,没有病虫害,树冠修剪美观合理,及时做到更换枯苗死苗,汛期做好树木支撑,冬季涂白,确保城区绿化率提升,进一步提高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水平。

绩效指标

指标类型

指标名称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行道树常规养护

8229株

质量指标

设施完好率

95%

时效指标

资金执行率

100%

效果指标

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

保证智慧城管案件完成率

100%

环境效益

城区绿化率

完成良好

受众满意度

养护效果

基本满意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42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业务用车5辆,固定工作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127万元;其中纳入绩效评价项目1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127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预算单位除财政拨款、专户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8.用累计盈余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累计盈余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9.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9.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2.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13.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反映用于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4.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绿化2021年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