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951424/2020-43612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
发布机构: | 区教育局(区体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0-10-20 |
一、组织人事科
重点工作:
1.做好2021学年事业编制教师公开招聘相关工作(今年10月华师大专场是否还招市里还未确定,11月初浙师大招聘目前市里是有安排);
2.做好新疆库车教学管理干部30人学习培训工作(10月10日—10月18日);
其他工作:
3.做好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
4.继续做好区内外人员调动、校级领导聘任等相关工作;
5.继续做好2020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自主评聘相关工作;
6.做好2020学年教职工信息登记统计和全国教师信息系统人员信息维护工作;
7.做好2021年各支部发展党员情况排摸,完成各支部党费收缴标准调整工作;
8.组织开展重阳节祝寿活动(10月23日);
9.做好教师资格证注册和认定工作。
二、教育工会
1、协助做好教职工体检工作。
2、组织做好市初中科学教师实验技能大赛。
3、组织开展教职工文体活动。
4、落实相关消费扶贫工作。
三、教师进修学校
1.2020学年度校本研修申报。
2.2020年下半年省培训平台项目实施与质量监控。
3.江北师训第十期征稿。
4.迎接省教师发展学校现场等级评估。
5.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工程整校推进方案制定实施。
6.青年骨干教师培训继续实施。
四、办公室
1.协助做好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
2.开展区对局考核相关准备工作;
3.继续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4.继续做好扶贫相关工作。
五、社教科
重点工作:
1.结合体制调整,编制2021年学前教育预算。
2.做好老年大学秋季开学工作及开展全民终身学习周活动。
其他工作:
3.根据学前教育规范办学会议精神,开展幼儿园专项督查工作。
4.做好人大学前教育审议月报工作。
5.协助做好创高星级及预星级评估相关工作。
6.完成相关幼儿园停办工作。
7.组织参加市终身教育技能才艺比赛。
8.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六、计财科
1.迎接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有关重大政策落实情况审计。
2.完成2021年教育经费预算,并与财政局协调落实经费预算“一上一下”工作。
3.完成各校人才奖励资金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结算工作。
4.完成2020学年度学校(幼儿园)食堂量化等级评比。
5.完成全国基础教育统计年报。
6.对新的收归教育局管理的公办幼儿园做好财政开户等各方面工作。
7.做好2020年暑期维修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和资料整理工作。
8.做好应家配套学校等新建学校的相关工作。
9.做好江北外国语学校二期等前期项目的相关工作。
10做好江北区教育设施专项规划的修改和完善工作。
七、资助管理中心
1.根据《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甬教服〔2020〕2号)文件,重点落实受疫情、洪灾导致的困难学生,做好突发性困难审核、资助工作。同时,借助全国资助平台大数据,继续做好新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审核、资助工作。
2.做好资助中心人事工作:人员调动、岗位设置等。
3.继续做好2021年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投保的相关工作。
4.继续做好本区生源地大学生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八、体育科
重点工作:
1.对接市对区考核,提前计划相关工作;
其他工作:
2.宁波市全民健身季美丽乡村行(江北站);
3.全民健身大讲堂——慈城行,“一人一技”推广;
4.工商联篮球赛、机关足球联赛、中国小篮球三对三(江北赛区)联赛;
5.参加市级青少年比赛:男子足球甲组、跆拳道、射击、篮球男女甲组、击剑、排球、田径、丙组男子足球;
6.组织企业参展体博会10月16—18日;
7.市传统项目学校、训练点考核。
九、装备站
重点工作:
1.做好新型教学空间项目、幼儿园教科网升级和视联网接入项目、10所学校电子围栏项目建设跟踪工作,完成3所学校人工智能实验室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
其他工作:
2.继续到中小学校进行教育装备调研,汇总学校装备需求,编制2021年教育装备预算;
3.做好安防监控改造和平安校园项目,“乐学江北”2.0项目等2020年教育装备验收结算工作;
4.继续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浙政钉、OA等平台人员变动和天擎杀毒软件部署工作;
5.继续做好“最多跑一次”相关工作。
十、普教科
1.2021年小学入学户籍学龄儿童第一次排摸;
2.年度目标考核分类自查、落实;
3.启动教育共同体建设工作;
4.启动2020年德育论文、案例收集评比工作;
5.做好省、市研学基地(营地)申报工作;
6.推荐参加宁波市新秀班主任评比;
7.推荐参加宁波市2020年少先队辅导员技能技巧比赛;
8.做好2020年宁波市文明校园评比活动;
9.完成对2020年下半年民办学校教师工资、社保补助的审核工作;
10.完成全区中小学、幼儿园视力普查;
11.开展中小学青春期师资培训;
12.启动中小学教材教辅审核工作;
13.完成垃圾分类市级示范学校区级检查;
14.联合多部门、街道(镇)开展无证民办培训机构集中整治,推进培训机构信用积分制工作;
15.开展控辍保学相关工作;
16.组织开展防冲撞、防侵害、防劫持、防破坏等应急演练;
17.农村接送车经费审计及2020学年经费协调;
18.完成12个学校安全步行通道建设。
十一、教研室
1.做好参加宁波市初中教坛新秀评比选手的辅导工作,10月中旬带选手参加宁波市初中教坛新秀评比。
2.组织好区级优质课评比工作,并选拔选手参加宁波市中、小学各学科优质课的评比。
3.初中各教研员组织好区级中考试卷命题比赛,并选拔优秀选手的试卷参加市里评比。
4.组织做好江北区优秀教研组长评比工作。
5.做好课堂节的筹备工作,各学科指导好课堂节各自展示活动。省市区获奖学科教研员推荐并指导好围绕课堂节主题的研修案例,并在课堂节展示。
6.有序开展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直播课堂。
7.组织开展区级城乡同步课堂区域培训工作。
8.各学科继续开展“三进”活动:进学校、进课堂、进教研组。
9.各学科教研员组织好10月份的初级、中级、高级师训工作。
10.各学科教研员组织好中、小学、学前教育各项常规教研活动。
十二、教科室
1.做好市“学校德育教育研究”、“课程与教学”、“幼儿园课程改革”专项课题成果与项目申报。
2.幼儿园教师省心理健康C级证书项目培训与面试考核。
3.中小学新生心理健康静态与动态筛查工作开展与督查。
十三、督导科
1.继续做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创建整改工作,创建方案报市局。
2.继续牵头各科室做好市对区考核各项工作,进行初步自评汇总。
3.组织开展4所省三级幼儿园复评工作。
4.组织13所公办幼儿园完成第三学年重点发展项目计划表。
5.完成优质学校评价指标。
6.组织修订2020学年学校目标管理考核指标。
7.配合完成省现代化学校评估等几个专项督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