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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公开选取评估单位公告(甬北征拆评〔2017〕02号)
发布日期: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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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土字A[2015]-0371号、浙土字A[2011]-0748号批复,原货运市场收储(日日升)地块、冯家村汇头陈收储地块和江北庄桥冯家及原金田地块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已经政府批准。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保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依据《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面向全市公开选定房地产评估机构。
一、房屋拆迁评估范围及内容:
1、评估范围:原货运市场收储(日日升)地块、冯家村汇头陈收储地块和江北庄桥冯家及原金田地块的集体所有土地房屋及其附属物,项目涉及住宅约11户、建筑面积约1500平方米。最终房屋拆迁建筑面积以实际核算拆迁面积为准。
2、评估内容:房屋等级、室内装修、附属设施及需要评估的相关内容等。
二、报名要求:
1、有评估以上项目意向的;
2、本市原三区(原海曙、原江东、江北)范围内,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机构或单位,且具有原三区(原海曙、原江东、江北)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评估经验的;
3、同意评估收费标准为3元/m2。
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请于2017年5月19日15:00前,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文件包括:申请书;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和法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有2家以上评估机构参加报名的,要在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的公开监督下,从报名的具有法定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中随机产生一家评估机构。
报名地址:宁波市江北区大庆南路189号八楼808室
联系人:阮女士联系电话:87388179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江北分局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