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成员:
陈宏雄
分工:
负责司法、行政复议、督查、发展研究等工作。
分管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局)、区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陈宏雄,男,汉族,1968年2月生,在职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一级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