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政府令第154号),宁波市江北区甬江街道办事处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宁波市江北区甬江街道办事处制了《宁波市江北区甬江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内容如有变更,自信息变更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新。
一、公开信息分类
(一)信息分类
宁波市江北区甬江街道办事处公开信息共设置6个一级类别8个二级类别。
目录详细分类见附件一。
(二)编排体系
甬江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目录按分类导航区、检索区和目录显示区编排设计。检索区提供关键字、日期、发布机构、公开类别、索引码等多种查询方式;目录显示区根据信息基本属性显示名称、生成日期、公开方式、责任处室等项目内容。索引码是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原文的号码;名称是政府信息原文的主标题;生成日期是政府信息的发布时间;文号是政府信息的发文编号。
1、信息内容
简要描述宁波市江北区甬江街道信息内容。
2、公开方式
公开类别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它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三类。公开信息目录仅限于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3、发布机构
宁波市江北区甬江街道办事处信息的发布机构为宁波市江北区甬江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
二、获取方式
宁波市江北区甬江街道办事处信息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宁波市江北区甬江街道办事处及其部门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宁波市江北区甬江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目录》。
2、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bjb.gov.cn/)、宁波市江北区档案馆、宁波市江北区行政服务中心、江北区图书馆或通过江北有线电视、也可以到宁波市江北区甬江街道办事处进行查阅。
甬江街道行政服务中心:江北区环城北路东段225号。办公时间:夏季办公时间: 上午8:30-11:15,下午14:00-17:15。冬季办公时间: 上午8:30-11:15,下午13:30-16:45
本单位还将通过“江北发布”“阳光江北”微信公众号以及有关报刊、广播、电视等途径予以公开政府信息。
3、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宁波市江北区甬江街道办事处将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1、受理机构
宁波市江北区甬江街道办事处的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为宁波市江北区甬江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
2、申请的条件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宁波市江北区甬江街道办事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外国人和外国组织申请获取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根据国际法规定的原则,按照对等的原则处理。
3、提出申请
申请人填写《宁波市江北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办理机构处领取,也可在本页面末端附件处下载电子版((见附件二、三)。具体方式有三种:
①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s://app.ningbo.gov.cn/jact2/front/front_main?sysid=10)上直接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填写后提交即可。联系电话:0574-87636823。
②当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甬江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当场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
办公地址:宁波市环城北路东段225号;
联系电话:0574-87636823;
办公时间:夏令时——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00;冬令时——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6:30
③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传真:87636608。
邮寄地址:宁波市环城北路东段225号(甬江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4-87636823;
邮政编码:315000
申请人以方式①或方式③提出申请时,受理机构认为需要当面核实有关证明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到指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进行接受核实后再行申请。
4、申请办理及期限
宁波市江北区甬江街道办事处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明确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将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宁波市江北区甬江街道办事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即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分管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5、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公民申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3)低收入者证明(申请减免费用者提供)。
(4)委托他人代办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授权书。
法人或其它组织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
(1)《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6、收费情况
宁波市江北区甬江街道办事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收费依据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0-12/01/content_5566168.htm)
7、依申请公开流程图(见附件三)
三、救济途径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政府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该行政机关举报受理机构或者向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宁波市江北区监察局及上级政府行政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政府机关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四、工作机构
宁波市江北区甬江街道办事处是全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的统一组织协调机构,具体工作由党政办公室承担,有关信息如下:
办公地址: 宁波市环城北路东段225号
联系电话:0574-87636823
传 真: 87636608
电子邮箱: jbyjjd@sina.com.cn
办公时间: 夏令时——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00;冬令时——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6:30。
互联网联系方式: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https://zxts.zjzwfw.gov.cn/zwmhww/#/home/index),提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意见建议。该平台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单位方位示意图及行车路线:8路; 23路; 25路; 341路; 343路; 370路; 370路夜间; 371路; 523路; 812路 到仓储路站下
五、附件
1、宁波市江北区甬江街道办事处公开信息目录.doc
2、宁波市江北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公民样表).doc
3、宁波市江北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法人、其他组织样表).doc
4、依申请公开流程图.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