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950798/2025-6378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庄桥街道办事处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5-08-01 发布日期: 2025-08-26
政策原文: 关于印发《庄桥街道党建引领规范住宅小区业主大会会议指导意见》的通知
简明问答:《庄桥街道党建引领规范住宅小区业主大会会议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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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为什么要实施“庄桥街道党建引领规范住宅小区业主大会会议指导意见”以及相关文件依据?

答:为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切实解决住宅小区业委会换届程序不规范、共同事项决策机制不完善等问题,进一步规范业主自治行为,提升物业管理法治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庄桥街道实际,街道制定《庄桥街道党建引领规范住宅小区业主大会会议指导意见》,指导规范业主大会会议组织工作。

Q2:成立首次业主大会需满足哪些条件?

答:物业管理区域内,满足以下任一条件时,可申请成立首次业主大会,(1)已交付的专有部分面积超过建筑总面积50%;(2)首套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已满两年,且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物业总建筑面积30%以上时。

Q3: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人员产生方式?

答:筹备组中业主代表由社区进行征集,以街道、社区推荐结合业主自荐或联名推荐方式产生。若业主自荐或联名推荐人数较多时,由街道会同社区组织抽签决定。

Q4:物业于首次业主大会筹备中应承担哪些职责?

答: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筹备组要求提供物业信息核查、候选人联审联查、公告张贴等协助。

Q5:业委会成员组成要求有哪些?

答:业委会一般由5—11人单数组成,原则上中共党员比例不低于委员总人数的50%,其中业委会主任原则上应由党员担任。社区应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社区“两委”成员或网格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以公有住房、社区配套用房业主代表身份,通过法定程序担任业委会委员。

Q6:换届选举小组成员如何组成?

答:1、业委会在任期届满60日前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换届选举的,换届选举小组成员应当由社区代表、业委会代表和业主代表共同组成。2、业委会因人数不足议事规则约定或备案登记总数的1/2,以及业委会未在任期届满60日前组织换届选举的,换届选举小组成员应当由街道代表、社区代表和业主代表共同组成。

Q7:未能选举产生新一届业委会的,换届选举小组工作是否能延续?

答:若业主大会(临时业主大会)未能选举产生新一届业委会,须第二次组织业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应重新组建换届选举小组并向全体业主公告。

Q8:公开选聘物业有哪些模式?

答:公开选聘物业可选择“公开招标+业主大会表决”模式或“邀请招标+业主大会表决”模式。

Q9:业主大会第三方服务机构如何选择?

答:业委会可根据业主大会实际工作需求决定是否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可在街道、社区推荐目录内自主谈判选择,若选择推荐名录以外第三方服务机构的,业委会应及时将第三方信息报送社区,由社区协助进行资质审查并报送街道,若存在不适宜提供服务的情况,街道、社区可建议其更换。

Q10:第三方服务机构投票服务中注意事项有哪些?

答:第三方服务机构采取定点投票或上门投票的应当全程录音录像,采取电话投票的应当全程录音,并及时将电话、短信、小程序投票意见转化为纸质票,注明票源后投入投票箱。

解读机关:庄桥街道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

解读人:朱香戎


庄桥街道办事处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