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950798/2025-6378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城市规划
发布机构: 庄桥街道办事处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5-08-01 发布日期: 2025-08-26
政策原文: 关于印发《庄桥街道党建引领规范住宅小区业主大会会议指导意见》的通知
解读《庄桥街道党建引领规范住宅小区业主大会会议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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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要求,有效破解当前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换届流程不规范、小区公共事务决策机制不健全等治理难题,推动业主自治行为规范化、制度化,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法治化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庄桥街道工作实际,现制定《庄桥街道党建引领规范住宅小区业主大会会议指导意见》,旨在构建党建引领下的基层治理新格局,推动住宅小区治理提质增效。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宁波市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三、起草过程

庄桥街道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自2024年起结合辖区内住宅小区业委会换届选举、物业续选聘及其他议题业主大会召开以及业主大会第三方服务机构的择选等现实情况,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宁波市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多次调研、讨论后拟定《庄桥街道党建引领规范住宅小区业主大会会议指导意见》,于2025年1月15日向街道各社区征求意见,2025年5月23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25年7月14日区司法局庄桥司法所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在充分吸纳各社区和街道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后,形成了目前版本。

四、主要内容

1、制定辖区业主大会相关政策,明确首次业主大会、换届选举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续选聘业主大会及其他需共同决定事项业主大会的工作要求,规范操作流程。

2、制定辖区业主大会第三方服务机构管理的政策,明确机构选择标准及工作规范要求。

五、特色亮点

1、细化业主大会会议流程及各主体职责要求。明确街道、社区、筹备组、业委会、物业等主体位于业主大会会议流程的工作与职责,结合实践情况细化业主大会会议过程中各环节的工作要求,保障业主大会流程合法合规。

2、明确业主大会第三方服务机构的选定流程及工作职责。首次提出业主大会第三方服务机构的选择标准、流程,及工作规范,有效推动业主大会的召开工作。

六、适用期限

本指导意见自2025年8月1日印发,于2025年9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

七、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庄桥街道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

解读人:朱香戎

联系电话:83021873


庄桥街道办事处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