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951424/2025-63498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区体育局) 成文日期: 2025-07-18
教育局7月份各科室主要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5-07-18 09:11来源:财务基建科浏览次数:

一、组织人事科

二、教育工会

1.指导教职工疗休养工作。

2.组织、协调教职工暑期体检工作。

3.完成上级工会相关工作。

三、教师进修学校

四、办公室

五、计财科

做好2025年学校幼儿园维修改造项目的施工监管工作。

做好慈城新城幼儿园等新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相关工作。

做好洋市配套九年制学校新建学校项目的相关工作。

六、资助管理中心

七、装备站

1.完成全区午休躺睡设备配备。

2.组织参加宁波市中小学、幼儿园自制教玩具比赛。

3.根据实际扩班情况,下拨第二批各校教育装备经费。

4.督促教室多媒体、课桌椅中标单位尽快组织生产,按期交货。

5.制定省教育技术中心相关平台应用推进方案。

6.设计机房信创改造相关方案。

八、妇联工作

九、社教科

重点工作:

1.继续推进天水、应嘉幼儿园停办工作。

一般工作:

2.协助督导科做好民办园年度考核评定、公办园办园质量提升评价工作。

3.协同相关科室做好学期末各类考评事宜。

4.做好全区幼儿园暑期班开设情况统计工作。

5.做好区“千万工程”周月工作进展填报。

6.做好日常信访件调查、解释、回复工作。

7.继续指导好各幼儿园全国学前教育管理系统调整和维护工作。

8.做好新生和插班生单收集整理工作。

9.协助人事科协调好各集团非编教师的集团间的交流工作。

10.做好博悦、求是幼儿园许可证更换。

11.做好老年教育人数核定工作。

12.做好老年大学结业评优评先工作。

13.做好老年教育优秀成果征集工作。

14.做好双证制毕业验证工作。

十、体育科

体育产业:

1.  推进体育“双减”体培机构审核准入工作;

2.  做好三季度体育促进消费系列活动并补充及更新数据;

3.  继续做好2025第三期消费券发放相关工作;

4.  做好2025热力宁波体育消费节相关工作;

5.  加大力度体育类培训机构安全检查。

群众体育:

1.  承办浙江省气排球公开赛(江北站);

2.  举办江北区机关篮球比赛;

3.  继续做好民生实事项目工程(99个项目);

4.  夏季游泳池开放安全巡查;

5.  健身路径巡查招投标;

6.  加强体育场地安全检查,群众体育活动安全监管。

训竞工作:

1.举办(承办)全国射击锦标赛(步枪);

2.参加市青少年射击比赛;

3.推进水上项目进校园布点工作;

4.加强手球运动员引进备战工作;

5.加强学校体育暑期训练督查。

其他工作:加快环浙步道建设。

十一、安全工作

1.开展平安暑假专项教育;
2.联合公安推进校园防冲撞建设;
3.筹备暑期保安培训工作;
4.协调上海世外校车营运许可审批工作;
5.继续落实暑期防范学生溺水工作。

十二、普教科

1.启动游泳考试报名、组织考务会议。

2.完成初中、小学招生平台审核和录取。

3.调整好省民生地图比例60%。

4.组织召开18家校外培训机构暑期安全等工作会议。

5.联合各部门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明察暗访,做好暑期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工作。

6.完成3家校外培训机构立案处罚工作。

7.启组织市新秀班主任备赛集训。

8.启动宁波市中小学阅读系列活动。

9.组织句章亲子说家风家规家训活动。

10.启动青春健康教育师资培训。

11.做好救护员持证培训。

12.组织北岸学社资源库遴选工作。。

13.安排学生成长指导中心咨询值班正常开放,并组织1次家长沙龙。

十三、教研室

1.进行区优秀教研组评审的初审工作。

2.完成2025见习期教师转正工作。

3.组织发动教师积极参加宁波市教师人工智能智能体制作与应用比赛,并做好培训

4.江北区第十八届中小学、幼儿园“教坛新秀”评选工作启动,命制教研新秀试卷

5.拟完成“北岸美育”成长营活动、拟完成美育浸润校园系列——推送江北区实验小学的美育特色及成果、拟完成江北区政协、教育局教研室、宁波大学青藤书院合作的“根系青藤,在地而生”美育浸润学校艺术作品展。

6.2025年江北区第十二届中小学生课堂乐器合奏比赛、2025年江北区第十二届中小学生三独(独唱)比赛、 江北区“恒拍律动进课堂”成员团培训。

7.江北区幼儿园课程园本化实施方案期末分享会。

十四、教科室

1.2024学年中小学教育科研、心理工作年度评估。

2.开展小学(六年级)初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衔接工作。

3.开发中小学教师“危机学生识别”工作工具包与中小学危机预警案例。

十五、督导科

1.完成中小学学年度考核工作

2.完成民办幼儿园考核后续反馈工作

3.组织责任督学开展“浙里督学”平台内容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