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80425789/2019-16169
文  号: 组配分类: 人大建议
发布机构:
有效
江北区住建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答复
成文日期: 2019-05-08 发布日期: 2025-06-30
关于江北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4号建议的答复

周建强代表:

您好!

您在江北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行城市物业小区捆绑式考核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物业管理是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基本需求,是社会分工专业化、公共服务精细化的基本要求,是城市社区治理的重要支撑。根据市委、市政府“六争攻坚、三年攀高”决策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我区将物业管理工作作为城乡争优的一项重要内容予以布置落实,以解决民生领域“关键小事”为出发点,不断强化监管体系,完善工作机制,破解管理难题,积极提升行业管理服务水平,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2018年市对区物业管理工作目标考核中,我区获得全市第一。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切实加强监管体系建设

一是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近年来,我区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引领推进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建设的意见》、《关于全面推广党建引领社区治理“八联工作法”的实施意见》等多个文件通知,初步构建完成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负责、综合协调”物业管理综合治理体系。在区委区政府关心和领导下,我区还开展了物业管理现状、老旧小区、安置房等类型专项调研,及时掌握情况、问题,为区物业管理工作制定政策提供理论支撑。二是三级管理体系有效落实。各街道(镇)均成立了物业管理工作站,并在社区配备了专(兼)职务管协调员。同时,街道(镇)的物管站建设、日常监督、业委会指导等管理工作已全面纳入街道镇的面上工作目标管理考核。2018年,各街道指导成立业委会30个,协调7个小区的物业企业退管。三是组织保障全面加强。成立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担任组长,主要职责为指导和监督辖区内物业管理工作,协调解决辖区内物业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为处理物业管理争议和纠纷提供处置意见。建立多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多次召开工作会议,通过各职能部门的分工协作,实现物业管理齐抓共管新局面。

(二)全面健全创新工作机制

一是着力完善物业服务质量评估考核机制。制定统一的物业服务综合考核标准,并进一步细化考核内容。内容涵盖综合服务管理,秩序维护及车辆管理、环境卫生、绿化养护、公共设施维护、政府工作配合度6大块,涉及30余个小项。并于2017年率先在全市上线物业服务考核系统。每年10月委托第三方组织开展物业服务综合考评工作,考核结果与企业信用挂钩。根据2018年度综合考核情况,宁波银亿、宁波亚太、上海万科物业分列前三名。123个考核项目(老旧小区另行环境整治考评),90分以上的有41个项目,80-89分的53个项目,70-79分的22个项目,60-69分的6个项目,60分以下的1个项目。物业企业整体服务意识和水平较往年有所提升,主要表现在台账资料、环境卫生、秩序维护和车辆管理方面得到进一步规范。分别对海德花苑等21个物业项目和排名末尾慈湖逸墅等10个项目予以行业公示和通报。下一步还将研究是否将考评结果对社会公布。二是探索建立住宅资金监管机制。坚持“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业主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建立物业专项资金对口银行存放、前期物业服务费审计前移的监管使用机制,有效杜绝了物业企业乱支乱用和挪用等违规违纪现象发生。目前已有60余个小区已建立专项维修基金账户,覆盖物业企业30余家,物业企业按需申请、业委会核实审批的维修资金监督制约机制基本形成。三是形成党建引领,多方共管工作机制。深化社区治理党建引领,积极推广“八联工作法”,从制度上强化了物业行业党建引领作用。甬江街道包家社区建立首个“社区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着力发挥社区党组织的作用,推动社区共治共享共商,驱动物业管理长效发展。得意环物委运行,包家社区滨湖晴园物业费收缴率超过95%,车库租金收缴率100%,居民满意度超过95%。文教街道大力实施“红色物业”行动,全力推进业主委员会党建工作和物业服务企业党建工作,全面强化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和物业企业党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强化基层党组织对物业企业和业委会的领导。如2018年通过社区党组织、物业企业党员、业委会党员共同发力,统一物业、业委会和居民思想,不到一个月,拆除了双东坊小区存续8年的临时菜场,彻底解决了困扰社区多年的环境老大难问题。

(三)深化住宅小区环境整治

一是推进老旧住宅小区环境整治。围绕“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目标,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小事。目前已整治乱停车10082辆,处理僵尸车88辆,清理各类垃圾乱堆放2080余吨,治理乱种养451处、乱张贴楼道2737个、乱拉挂492处。完成修补破损路面79处、墙面脱落73处,修葺屋顶(墙面)渗水漏水1.52万平方米,疏通化粪池290处,修补绿化4.1万平方米。同时开展了老旧小区环境整治考评,结果在《新江北》公示。老旧住宅小区群众反映集中环境“脏乱差”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二是合力开展执法进小区行动。对小区内多发易发违法行为进行梳理,印发《江北区居民小区(村)易发违法事项执法清单》,发挥“八颗公章”作用,住建、城管、公安、消防等部门协同合作,开展联合执法30余次,对小区内乱堆放、生活垃圾分类、毁坏绿化、无证设摊、跨门经营、乱停放、乱搭建等违法事项立案103起,整改、作出处罚决定103起,罚款86.069万元,形成了执法合力。三是除隐患,保安全。重点开展车棚(库)住人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2018年共排查车棚(车库)4200余间,清理出租住人车棚(车库)185间,消除安全隐患120余处。同时排查45家物业企业,110个物业项目,发现消防安全问题600处,发出整改通知单110份。目前已整改到位540处,整改率达到90%。四是重点推进重点推进小区垃圾分类工作。3次召开垃圾分类工作动员和部署会议,细化工作任务,明确物业公司参与垃圾分类工作职责,50余家物业公司签订责任书。印发《江北区住宅小区垃圾乱堆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开展垃圾乱堆放和垃圾分类专项整治,累计检查115余次,现场出具整改通知单115份,小区整改率99%。各街道(镇)累计检查417次,小区整改率超过97%,有力规范了小区垃圾分类作业服务。目前,共有62个小区获评“市级达标小区”,5个小区获评“市级示范小区”。

(四)做好培训宣传服务工作

一是立足行业教育培训,提升人员从业素质。2018年,我们“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分别会同公安、城管、市场监管等多个部门组织8次物业管理专项培训,内容涉及当前社会关注度较高的电梯安全、装修管理、业委会日常工作、物业服务品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垃圾分类等,参会人数累积超过500人次。特别是创新培训形式,走进新交付小区、物业公司办公楼开展“面对面”培训,有力提升了物业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今年我们还会同组织部开展了党建引领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培训会,让基层街道、社区、业委会等人员对住宅小区共建、共享、共同缔造的理念有了更加直观和深入的了解。二是坚持舆论宣传,加大正面宣传报道力度。通过“江北物业”微信公众号,定时推送一些物业法规、案例分析、行业新闻,共计30篇。2018年江北物业正面工作被各级新闻媒体报道合计14篇(不完全统计),其中新华网1篇,浙江新闻1篇,宁波日报4篇,宁波晚报1篇,新江北刊登7篇,通过舆论宣传进一步提高了社会各界对物业管理工作的认识和理解,营造社会公众理解物业人、尊重物业人、关爱物业人的良好氛围。三是全面贯彻“最多跑一次”,做好服务工作。2018年完成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17件、临时管理规约备案17件、业委会备案30件。完成15个新建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参与项目扩初会审项目17个,对口验收9个。累计拨付物业保修金、房屋保修费、绿化资金、前期物业服务费、电梯资金1700余万元,涉及项目93个。

二、亮点工作

一是2018年全面贯彻落实市住建委“阳光物业”和物业服务星级导则等若干文件。开展了“阳光物业”专项检查工作,覆盖物业项目150个,对汇嘉新园南、北区等5个项目因未按规定进行公示备案,进行行业通报批评,对项目经理实施信用扣分,并在3个月内禁止参与江北区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报名,有效保障了广大业主的知情权。二是深入推进 “诚信物业”建设。目前市物业企业和项目经理信用信息系统尚未试运行,江北区一直加强对物业行业的信用管理,积极完善项目经理信用档案登记制度,实施物业企业、项目经理失信行为与前期招投标、评优评先挂钩机制,有效提高物业企业失信成本。截止目前,共148个项目的物业经理建立了信用档案。累计约谈物业企业18家,共41次。期间,给予5位项目经理警告,13位项目经理信用档案扣分,13个物业公司行业通报批评的信用处理。三是切实做好舆论信访工作,确保业主反映“最后一米”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设置专人物业信访的受理和回复。2018年以来,我区共处理各类物业信访480余件,处置及时率100%。部分投诉信访件处理实行“飞行督查”,有效防止事件扩大,避免造成不良影响。如怡江小区物业配套用房违规改建成群租房出租,区物业办实地查看问题点位将近20次,积极动员租户,推进清退进度,1个月内清退所有22户租户。汇嘉新园北区网络舆情曝光后,一日一查,密切跟踪督促物业企业落实整改。四是推进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补缴。全程参与槐树公寓资金补缴政策解释和业务指导工作,目前海天楼已完成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补缴,并于2019年4月启动电梯施工,成为我市首个补缴专项维修资金更换电梯的高层小区。

三、努力方向

(一)完善物业管理体制机制。一是进一步落实物业管理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推动街道从承担经济职能为主向承担社会治理职能为主专变,让街道层面更加注重服务群众。社区要设置专职人员,将物业管理纳入到社区准入工作中。二是加强物业管理法制建设,把物业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进行有效规范,使物业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抓紧开展调研和对策研究工作,对物业行业暴露出的新问题、新情况,呼吁上级部门加快推进各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从面上解决物业行业监管盲点和难点。

(二)加强物业行业监管力度。一是加强城市物业小区考核管理。每年度委托第三方开展面上综合考核工作,对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进行评估,并探索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建立“末位整改”机制,将综合考核成绩排名靠后的小区列入末尾整改名单,提升物业企业失信成本。二是全面推进“诚信物业”建设,贯彻落实《浙江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监管体制,引导企业提升服务水平和社会责任感。三是加强党建引领,提升对业委会的监督指导能力。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通过强化党对社区治理的核心领导作用,全面提升业委会的履职能力。同时呼吁市级层面组建业委会指导中心,承担对业委会日常培训和指导,推进业委会专业化、规范化运作。

(三)抓好舆论宣传工作。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业主是建立共建共享、共治共管社区治理体系的责任主体。要加大行业宣传力度,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多角度地开展宣传工作,提高整个社会对物业行业的认知和理解。积极探索依据《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在物业管理区域建立 “曝光台”方式,曝光一批督而不改、改而不彻底的不文明现象,提高共治共管效果。

在此我们非常感谢您的宝贵建议,也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波市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