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950798yl/2025-61669 | 主题分类: | 医保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报告 |
发布机构: | 区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5-03-17 |
2024年,江北区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紧紧围绕医疗保障中心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成效
(一)强化责任落实,健全制度规范。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责任落实,严格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局重要议事议程,坚决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职责制度。全面落实《宁波市江北区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宁波市江北区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宁波市江北区医疗保障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三项制度”和《江北区医疗保障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做好行政裁量权基准管理工作,按规定公示江北区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落实《江北区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处理裁量适用规则》,进一步规范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行为;落实常年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推动我局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配备2套医保移动执法一体化设备,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可追溯的要求,抓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严格落实《江北区医疗保障局合同管理办法》,开展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日常维护工作,及时做好变动人员的行政执法证件的换发和清理工作,组织新进人员及时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截至2024年底,我局行政执法证件持有率达100%。
(二)规范权力运行,保障公开透明。一是坚持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公开政府各项信息,不断推进“阳光医保”建设。修订完善区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完善信息发布机制。2024年,我局通过政务公开网站发布各类信息55条,通过“新江北”APP政务矩阵“江北医保”发布各类信息52条。二是畅通信访咨询。完善群众来信来访制度,申诉渠道畅通,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采取措施,及时妥善处理。2024年,12393医保咨询热线一次性解决率达100%;信访办件343件次,及时办结率达100%。三是强化普法宣传。充分利用医保基金安全宣传月、法制宣传月等时机,走进广场、社区、村,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资料,接受群众咨询等方式,积极宣传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医疗保障法治知晓度和参与率。2024年,我局共印制发放各类宣传资料、手册5000余份。
(三)加强行政执法,提升监督力度。一是建立工伤人员医保费用核查机制。对接区人社局,通过双方数据共享、业务流程再造等方式有效避免工伤人员使用医保卡结算工伤相关医疗费用问题,保障医保基金安全。核查参保人违规使用医保卡就医,追回应由工伤基金及其他第三方支付34人次,合计费用12.03万余元。二是开展医药机构安全体检综合巡查工作。全年通过自查自纠、日常巡查、安全体检综合巡查等方式实现对全区定点医药机构监管全覆盖。通过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23家医疗机构上缴违规费用56.08万元;通过日常稽核巡查中,发现问题暂停医疗服务费用结算3家、追回违规费用3.4万元,暂停长护机构新增长护待遇人员5家;通过安全体检综合巡查,累计巡查52家,收到上缴违规基金32.20万元,行政立案15家、行政处罚1家。三是构建专业的监管团队。在加强监管人才培养的基础上,邀请医保协会参与基金监管、医保政策培训及交流活动,充分利用协会会员的专业优势,及时有效识别医疗机构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与隐患问题,构建一支更加专业的医保基金监管队伍。2024年,我区派员先后对海曙区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杭州市钱塘区7家医疗机构开展飞行检查。
(四)提升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一是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新生儿从“落户才参保”变成“落地即参保”,出院以后就能够直接报销医药费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面不断扩大并实现省内共济一站式结算。二是建设“医保+”合作体系。深化医银、医药、医险合作,全区建成90个站点标识统一、经办流程统一、权限管理统一的“医保服务站”,全面梳理、分类下放经办服务事项清单,并指导宁波市第九医院高标准创建示范点。三是创建特色服务品牌。依托“e小北”医保服务队,开展“云课堂”政务直播、“医保体验日”、快板表演等系列特色活动。创新“网上客服大厅”机制,开辟“医保帮小二”微信服务号,打造全方位为企为民服务平台。全面推广“医保工具箱”,全区已激活点位数500余个,视频点击总量5万余次、浙里办点击量2500余次。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4年,我局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部分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全面普法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2025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努力创建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新标杆,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
(一)抓重点,打造经常性法治宣教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持续开展法治教育培训,坚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工作全过程,创新学习方式方法,通过学文件、听讲座、业务培训、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进一步增强群众对政策法律法规的了解,积极引导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强监管,打造规范化基金安全体系。一是加强医保基金巡检巡查。按照“五年查一次”及“一次查五年”的要求,深入推进医药机构安全体检综合巡查,鼓励定点医疗机构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落实整改闭环。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AI等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加强对医保基金使用行为的实时动态监管、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法行为,防止基金“跑冒滴漏”。二是强化两定机构协议管理。优化两定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规范准入、推出评估流程,强化协议考核评定结果使用,引导定点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强基金管理。完善总额预警机制,控制两定机构医保费用不合理增长。针对区级公立医院发展进行专题研究,助力区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和整体发展稳步提升。三是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强医保付费过程管理,及时向医疗机构通报评价指标动态监测情况,促进医疗机构相向而行,共同用好医保基金。
(三)保稳定,打造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紧盯基本工作,夯实医保制度体系。在巩固当前全民参保成果的基础上,持续推进医保参保扩面。关注辖区内重点人群,持续落实困难群众资助参保;加大“天一甬宁保”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商业补充保险的梯次减负效能。稳妥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改革,立足本地实际,提前做好风险研判防控工作,确保改革举措平稳落地。
(四)优服务,打造品牌化公共服务窗口。一是全力打造“最优窗口”。持续加强“e小北”医保服务队品牌建设,深化“医保经办+”合作体系建设,常态化开展辖区内便民服务,拓宽医保服务面。二是加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建设。融合“集中培训+驻点指导”,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基层培训,着力培养更多“一口清”、“问不倒”的医保明白人。挖掘优秀典型,在区内选树乡镇(街道)、村(社区)为医保服务示范点,展示医保经办优良形象。三是继续做好长护特色服务。在全市试点基础上推进服务机构品牌化建设,建立统一的经办标准和业务流程,实现全流程智能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