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951424/2025-63036
文  号: 北区教〔2025〕11号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有效
区教育局(区体育局)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25-03-13 发布日期: 2025-03-13
宁波市江北区教育局关于调整区域教育共同体学校的通知

北区教〔2025〕11号

各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新时代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20]70 号)和《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段学校教育共同体扩面提质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区教育布局变化及省教育厅2025年区域义务教育共同体目标任务,区教育局重新梳理教育共同体建设情况,重新确定核心校与成员校,同时积极探索二对一、多对一的帮扶模式。现将组合情况及省厅目标任务印发给大家,望各校根据实际情况认真落实。

一、教育共同体核心校与成员校

核心学校

成员学校

备注

惠贞书院

育才实验学校

保留

惠贞书院

修人学校

保留

江北实验中学

洪塘中学

保留

江北实验中学

江北新城外国语学校

保留

洪塘中学

灵峰学校

保留

江北实验小学

慈城中心小学

保留

宁波大学附属学校

洪塘中心小学

保留

江北中心学校

费市小学

保留

江北中心学校

养正书院

保留

宁波上海世外学校

洪塘实验学校

保留

江北外国语艺术学校

裘市小学

保留

江北新城外国语学校

普迪学校

保留

江北第二实验小学

怡江小学

保留

育才实验学校

育才小学

保留

上海交大教育集团宁波实验学校

红梅小学

保留

青藤书院

福山正达外国语学校

保留

中城小学

妙山小学

保留

庄桥中心小学

尚德学校

保留

核心学校

成员学校

备注

江北外国语学校

庄桥中学

保留

江北外国语学校

德润书院

新增

甬江实验学校

孔浦中学

调整

二、2025年教育共同体工作目标

任务一: 6项基本任务,必须做。(暑假前要求完成70-80%,10月底全部完成)
         任务二:好成果、好课、好故事、好案例,选着做。(好课,每一对结对的教共体准备1节,另外3项三选一,3月底前各校落实好课的安排和三选一的选题)具体如下:
         1.做好教共体常态化帮扶:本年度师徒结对、跟岗锻炼、教学帮扶(含同步课堂、网络研修)、学生交流、设立名师工作室、教师支教等6项任务调整为教共体共享学校必做任务,线上拓展课为选做任务。2024年已开展的三项共享学校任务,本年度要求与去年一致,新增的共享学校任务开展数量不做要求。各校在10月底完成教共体共享学校任务。
         2.配合省教育厅做好教共体材料汇编工作:各校根据任务二提供相关材料,包括教共体好成果(课题成果)、教共体好课(结合2025年全省教育资源征集活动)、教共体好故事(教育参与师徒结对、跟岗锻炼、名师工作室帮扶、教师支教的好故事,或学生参与集体交流活动的好故事,好故事5月底前提交)、教共体好案例。

3.有跨区教共体任务的单位,同步实施帮扶任务。

三、新增随迁子女学校多对一帮扶结对

核心学校

成员学校

上海交大教育集团宁波实验学校

灵峰学校

江北实验小学

裘市小学

宁波上海世外学校

普迪学校

红梅小学

怡江小学

甬江实验学校

育才小学

江北外国语艺术学校

尚德学校

育才实验学校

孔浦中学



宁波市江北区教育局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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