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950800/2025-62714 | ||
文 号: | 北区科协〔2025〕1号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有效
区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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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科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5-01-14 | 发布日期: | 2025-01-15 |
北区科协〔2025〕1号
各街道、慈城镇科协、区级学(协)会、企业(园区)科协及有关单位:
为展示我区科技工作者的优秀学术成果,推动我区科技人才学术水平的不断提高,促进学术繁荣、学科发展,根据《江北区科协经费资助管理办法》(北区科协〔2018〕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2-2024年度优秀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申报范围及要求
(一)申报论文应为江北区作者于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期间在各级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或在市级及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过,未经市级以上学会获奖的论文均可参加本次评选。
(二)江北区科技人员和学(协)会会员论文均可申报,与区外科技人员合作论文,江北区科技人员必须是第一作者。数人合作论文,署名次序应与论文发表时一致;以协作组、课题组申报的论文,必须署主要完成人名字。
二、论文评审基本条件
江北区科协系统优秀论文评选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原则,申报论文应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
为鼓励我区科技工作者积极开展关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的学术研究,发挥学术交流在服务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服务乡村振兴、加快高新技术成果应用等方面的促进作用,在同等水平的前提下,对研究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的论文,将给予优先考虑。
三、参评论文报送要求
(一)以第一作者身份撰写的论文每人限报2篇。报送论文须提交以下资料:
1.江北区科协系统优秀论文评选申报表一式二份;
2.参评论文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及论文复印件一式二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方面的论文,应附上有关部门提供的鉴定意见或产生效益的证明材料一式二份。
(二)各区级学(协)会会员的参评论文报送各自所在的学(协)会,各街道、慈城镇科技人员的参评论文报送当地科协,企业(园区)科协的科技人员参评论文报送本单位科协,原区青辅协的参评论文报送区教育局。各街道、慈城镇科协及企业(园区)科协中凡属区级学(协)会会员的论文,应直接报送所属区级学(协)会。
(三)参评论文推荐单位为各街道、慈城镇科协、区级学(协)会、企业(园区)科协及有关单位。参评论文推荐单位需完成对参评论文的初评,并于3月10日前将初评推荐的论文所需佐证资料和参评论文汇总表报送区科协(并附电子文档)。
四、优秀论文的评审
优秀论文的评审在各推荐单位初评的基础上,由区科协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评审。优秀论文评选结果将在江北区人民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本次评选的优秀论文将作为推荐市级论文评选的参考依据。
五、优秀论文的奖励
本次论文评选设置一、二、三等奖若干名,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000元,800元、500元。
联系人:葛 永 联系电话:89582908
论文及信息报送:吴嘉伟 联系电话:89582909
宁波市江北区科学技术协会
2025年1月14日
附件:关于开展2022-2024年度江北区科协系统优秀论文评选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