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68511246/2024-60760 | ||
文 号: | 北区防指办〔2024〕5号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有效
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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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4-08-20 | 发布日期: | 2024-08-26 |
宁波市江北区气象局关于建立江北区“递进式”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和应急联动机制的通知
北区防指办〔2024〕5号
各街道(镇),区防指有关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宁波市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宁波市气象局关于建立“递进式”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和应急联动机制的通知》(甬防指办〔2024〕9号),进一步构建完善江北区防汛防台“1833”联合指挥体系,强化局地短时强降雨气象灾害综合应对,健全短临预警叫应果断实施人员转移的工作机制,特制定江北区“递进式”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和应急联动机制。
一、总体要求
按照“分段、精准、协同”的原则,建立职责清晰、快速发布、有效处置的“递进式”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和应急联动机制。“递进式”气象监测预报预警主要由气象部门承担,气象部门按照“影响提示、警戒提醒、精细预警、分级叫应、实况通报”五个阶段,面向同级政府、防汛指挥机构、有关部门和可能受影响的基层责任人实时发布气象信息,根据相关预案提出联合会商或应急响应建议。“递进式”应急联动主要由区防汛指挥机构、有关部门和街道(镇)、社区(村)承担,在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和联合指挥体系基础上,快速响应,有力有序开展防御准备、应急处置、抢险救援等工作,全力提高气象灾害综合应对能力,尽最大可能减轻气象灾害影响。
二、“递进式”气象监测预报预警
(一)分灾种递进式气象服务
分灾种 | 影响提示 | 警戒提醒 | 精细预警 |
台风“321” | 3天,海上大风 | 2天,过程风雨 | 1天 |
暴雨“231” | 2天,过程雨量 | 3小时,雨量到乡镇(街道) | 1小时 |
强对流“121” | 1天,潜势预报 | 2小时,警戒到乡镇(街道) | 1小时 |
(二)气象发布内容与要求
影响提示:气象部门根据系统性强降水过程预报研判、局地对流性强降水潜势分析,面向本级防指及有关成员单位发布暴雨灾害风险预估产品,或在参加防指办等组织的专题会商或防指办日常值班研判信息中开展服务。若预测周末或节假日有强降雨过程,尽可能提前发布有关信息。
警戒提醒:气象部门面向本级防汛指挥机构和应急管理、住建、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文广旅游等部门责任人或其指定的联络员发布警戒提醒;针对系统性强降水过程的警戒提醒,气象部门要在科学研判的基础上,尽可能提前至6-12小时,发布警戒提醒时应细化增加暴雨可能影响的街道(镇)责任人。若预测强降雨过程发生在夜间的,尽可能提前发布有关信息。
精细预警:区气象台按照《宁波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宁波市人民政府令第252号)要求和《浙江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和应急防御指南》(浙气规发〔2023〕4号)明确的标准,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高级别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时,应同步报告同级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同级防指负责人。
分级叫应:区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红色预警信号后,立即开展叫应工作。
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后,区气象局负责叫应叫醒区防指常务副指挥长,区应急管理局、区气象局、区农业农村局、资规江北分局、区住建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及街道(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叫应受影响村社主要负责人;街道(镇)防指办负责“叫醒”受影响村社主要负责人。
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后,区气象局负责叫应叫醒区防指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区应急管理局、区气象局、区农业农村局、资规江北分局、区住建局、区文广旅游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街道(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叫应受影响村社负责人;街道(镇)防指办负责“叫醒”受影响村社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叫应叫醒受影响地的巡查员、预警员和相关网格员。
叫应的手段主要包括浙政钉已读确认、天机气象机器人叫应、电话呼叫、当面汇报、短信息送达等;叫应时,应确保至少以上一种手段叫应到人。
实况通报:区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红色预警信号后,实况达到当前生效的预警信号对应阈值标准后,开展一次实况通报;在非台风影响期间暴雨橙色预警信号生效期间,每三小时开展一次实况通报;暴雨红色预警信号生效期间,每小时开展一次实况通报;台风影响期间发布暴雨橙色、红色预警信号后,根据防汛防台要求及时发布实况通报。区气象台通报规则:发布暴雨橙色、红色预警信号后,实况达到标准开展实况通报。实况通报内容应当包括过程累积降水情况、面雨量、降水较大的乡镇(街道)、降水极值及其站点。
(三)气象工作要求
1.注重分区风险。气象部门要根据系统性强降水过程预报研判、局地对流性强降水潜势分析,加强暴雨对可能致灾的地区进行风险分析。在“风险提示”和“警戒提醒”阶段,要将暴雨致灾的风险提示提示到街道(镇);发布预警信号时,要重点提醒可能受暴雨影响的街道(镇)。
2.尽早发布预警。气象部门加强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号,要“应发尽发、早发快发”。区气象台要按照有关规定,一旦研判达到发布标准的,必须立即发布相应气象灾害种类和级别的预警信号。当预计可能达到暴雨橙色、红色预警信号发布标准时,尽可能一步到位直接发布橙色、红色预警信号,最大限度争取提前量。
3.规范预警叫应。区防指办会同气象部门,建立本地针对暴雨橙色、红色预警信号发布后的叫应规则,明确叫应主体、叫应对象、叫应手段和时间要求,发布暴雨橙色、红色预警信号后,区气象局和街镇防指办第一时间按规则开展叫应叫醒并确认接收状态。
三、“递进式”应急联动
建立与分灾种递进式气象服务机制相适应的应急联动机制,具体如下:
(一)影响提示、警戒提醒阶段
1.联合值班会商。区防指办根据气象“影响提示”、“警戒提醒”,按“1833”联合指挥体系,视情启动联合会商、开展联合值班值守,组织气象、住建、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文广旅游等部门联合会商分析,形成会商意见,并及时将情况向区防指领导报告。
2.及时风险提示。区防指有关成员单位根据“影响提示”、“警戒提醒”,牵头开展本行业、本领域风险研判,适时下发风险提示单、预警单、风险管控单;区防指根据联合会商意见,视情发布综合提示单,对于督导督查发现的急需强化、整改的工作,果断发布工作督办单,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管控措施。
3.落实管控措施。接到“影响提示”、“警戒提醒”,区、街镇两级应加强值班备勤,有关防汛责任人应安排好工作日晚上、周末、节假日留守。街镇、村社两级加强风险排查和隐患巡查,结合实际情况相关责任人提前到岗到位、开展人员物资预置、人员转移前期准备和动员等工作。
(二)精细预警、分级叫应、实况通报阶段
1.实施叫应叫醒。按照市叫到乡、县叫到村,针对暴雨、山洪、地质灾害3种预警类型,在黄色、橙色、红色3种预警级别下,通过一条短消息、一个电话、一次视频“3个一”手段,实行“135”预警叫应,即1分钟内视频连通各地防指、值班人员3分钟内通知值班领导、值班领导5分钟内到位应答,及时叫应关键人,要求做到有没有研判、有没有方案、有没有行动、物资力量有没有到位、社会面有没有宣传发动等“5个讲清楚”。
2.进入指挥状态。接到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雨橙色、红色预警信号或叫应信息后,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区长立即进入指挥状态,实时掌握当地雨情、涉灾涉险信息和处置情况,并通过浙政钉在规定时间内反馈情况。
3.预警响应联动。高等级预警发布后,街镇、村社主要负责人迅速到岗,立即组织防御行动,加密巡查,结合实际开展人员转移等工作。当达到启动“五停”标准时,根据当地极端天气预报预警,区防指、各有关部门、基层镇村按照本部门或单位应急预案落实管控措施。在紧急情况下,部门或单位可依据有关规定,自行果断采取“五停”等应急措施。一旦发生重大险情灾情,立即组织抢险救援,必要时成立现场指挥部。
4.加强督导督查。叫应后,按照《防汛防台“1833”联合指挥体系高等级预警叫应工作指引》,及时反馈有关工作落实、信息快响等;市、区防指办及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开展督导抽查,指导各区(县、市)和有关街道(镇)做好防御应对工作。
(三)预警解除阶段
1.及时上报信息。解除预警后,各级防指办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水雨情、人员转移、灾情及抢险救援等信息。
2.迅速灾后恢复。受灾地方要组织各类抢险队伍和力量全力投入灾后恢复,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防汛 宁波市江北区气象局
防台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8月20日
江北区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江北区气象局关于建立江北区“递进式”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和应急联动机制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