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80425789/2024-61020 | ||
文 号: | 北区建函〔2024〕53号 | 组配分类: | 人大建议 |
发布机构: |
有效
江北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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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函 |
成文日期: | 2024-05-08 | 发布日期: | 2024-05-09 |
北区建函〔2024〕53号
金光明代表:
您在江北区人大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设立物业服务质量评估机制的建议》,我们收到。我局领导十分重视,对您提出的问题专门研究,并组织人员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将您建议中提出的三点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建立物业服务质量评估机制等方面的建议
我局积极建立物业服务质量评估机制。自2017年起,我区已建立物业服务质量综合测评制度。测评内容主要涵盖物业服务综合管理、秩序维护、环境卫生、绿化养护、公共配套设施设备和政府工作配合度六大项。以2023年度为例,覆盖全区195个物业住宅小区,涉及服务企业84家。区级测评90分以上优秀小区有6个,80-90分良好小区94个(新增了3个),60-80分合格小区95个(新增14个),无不合格小区。测评结果全区通报,并按照《宁波市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项目经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对被通报的70分以下的小区给予扣减个人和企业信用分1分的处理。通过连续几年测评和通报,不少小区物业服务得到明显好转。如春晖佳苑测评分值从22年度68分上升到今年77.5分,乐筑良品从74.5上升到85分。锦育小区、和诚家园等小区从2017年测评的不合格到逐年上升,今年已达到良好小区水平。
二、关于您提出加强对物业行业的监督和管理等方面的建议
加强对行业的日常监督和管理。一是建立项目经理考核奖励制度。2023年修订的新办法增设了门岗及进出管理、排水设施养护等考核内容,并在季度考核中纳入业委会评价,让“业主更有发言权”。进一步将考核结果与监督建议权结合使用,对全年季度考核均低于80分的建议更换项目经理,全年季度考核均低于70分的建议业主大会重新选聘物业企业。办法按季度和年度实施考核。二是建立常态化检查制度。每周检查8个小区,23年已累计检查393次,涉及195 个小区,检查现场反馈,整改情况形成闭环。根据检查结果,发布通报三期,通报表扬6个小区,通报批评8个小区,有效督促物业企业提升物业管理水平。三是应用物业“红黑榜”举措。23年度累计发布4期,7家物业企业列入红榜,7家物业企业列入黑榜,70家企业为合格榜。纳入“黑榜”的项目经理与企业挂钩,企业在参与江北前期招投标扣减资信分2分。四是落实行业信用管理。已有10余家物业企业和项目经理被录入信用系统予以扣分。其中注册我区13家企业,其中永成物业等3家A级,中铁建物业等6家B级,永煌物业等2家C级,华甬1家D级,1家无等级(未承接项目)。列入D级的华甬物业被限制江北区各类行业评优评先资格, 实施强化监督和较高频次的日常检查。其接管的洪塘街道锦育、灵峰、华升3个小区均在2022年由新物业公司接手,该企业在江北已无服务项目。五是大力推进“居业物”三方协同共治。扎实开展“红色物业”提升行动,推进物业企业和业委会党的组织全覆盖,探索实施“业账社管”新模式,构建多方联动、良性互动的协同服务机制,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共同解决小区治理难题。
下一步,区住建局将继续加强物业行业监管,通过信用体系建设、物业服务质量评估、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行业党建、“居业物”三方协同等多项举措积极推进我区物业服务水平提升。
金光明代表,衷心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关注,感谢您在江北区人大十二届三次会议期间给我局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和意见,希望您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局工作,给我局多提建议意见,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意见,努力改进和做好工作,为江北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宁波市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