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950798/2024-601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4-05-29
发布机构: 区科技局 发布日期: 2024-05-29
政策原文: 宁波市江北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江北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简明问答:《江北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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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订《江北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何意义?

为规范和加强江北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实施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2.办法适用情况是什么?

本办法适用于江北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管理、验收等工作。

3.江北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主要围绕什么设立?

江北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主要围绕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需求而设立,重点解决区域产业发展关键核心问题,降低区域产业发展“卡脖子”风险。

4.江北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参与管理的各方包括哪些?

包括区科技局、区财政局、项目归口管理单位、项目实施单位等。

5.江北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申报要求如何?

围绕新质生产力,区科技局根据区域产业转型升级发展需求,研究确定重点支持领域,提出江北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申报要求。

6.项目采取何种方法评审?

项目评审实行专家评估和专家审核相结合的方法。可采取专家网络评审、会议评审、答辩评审等形式,必要时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开展评审。项目评审按《江北区科技项目评审管理办法(试行)》执行。项目评审专家选取遵守匹配原则、回避原则。

7.项目立项采用何种方法?

项目立项实行专家评审与行政决策相结合的方式。以专家评审的结果为基本依据,区科技局按照区现行相关政策审定提出立项项目及经费安排建议。

8.项目验收时间如何界定?

区科技局应在收到项目实施单位提交已审核通过的验收申请材料之后 3 个月内组织完成项目验收。以区科技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验收的日期为项目实际完成验收时间。

9.项目经费可否调剂?

在项目总预算不变的情况下,设备费以外的其它直接费用科目,可由项目实施单位根据实际需求自行调剂;在设备费预算 30%比例额度内、且不改变设备品目的前提下,可由项目实施单位根据实际需求自行调剂设备费,调剂情况报区科技局备案。若项目总预算需要调减,需由项目实施单位按项目调整流程报区科技局审批,调减额度最高不超过 20%

10.办法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办法自2024年6月28日起实施。

区科技局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