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950800/2024-60123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 | 2024-05-29 |
发布机构: | 区科技局 | 发布日期: | 2024-05-29 |
政策原文: | 宁波市江北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江北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一、出台背景
为规范和加强江北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实施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结合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依据
《江北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北区科技〔2022〕9号)附件2
三、起草过程
2023年12月以来,为进一步优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管理流程,推动项目管理规范化、科学化运行,提升全区科技自立自强水平。对《江北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北区科技〔2022〕9号)附件2进行了修订。经公开征求意见、法律顾问审查、合法性审查,局党组会议决策通过,最终形成本办法。
四、主要内容
与原《江北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北区科技〔2022〕9号)附件2相比,本办法主要有围绕以下五点进行了优化:一是总则中提出了“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目标。二是项目申报要“围绕新质生产力”。三是项目评审规定“按《江北区科技项目评审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四是过程管理规定“区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单位应每年对上一年度项目执行、经费使用、指标完成等情况进行自查”。五是项目验收规定“区科技局应在收到项目实施单位提交已审核通过的验收申请材料之后3个月内组织完成项目验收”。
五、特色亮点
提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开展要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
六、适用对象
适用对象:本办法适用于江北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管理、验收等工作。
七、注意事项
本办法自2024年6月28日起实施,原发布的《江北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北区科技〔2022〕9号)附件2同时废止。
八、关键词解释
江北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本办法所指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是根据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科技计划总体安排,以区财政科技经费支持或政策引导,在一定时期内由相关单位实施的关键核心技术研究开发及相关活动。
九、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宁波市江北区科学技术局
解读人:科技发展科科长 沈琪芳
联系方式:0574-895828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