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951424/2024-61368
文  号: 北区教〔2024〕38号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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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区教育局(区体育局)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24-05-27 发布日期: 2024-05-27
宁波市江北区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江北区首届“明师”推荐选树活动的通知

北区教〔2024〕38号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切实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要求,推进教师践行教书育人使命,引导教师成为明德之师、明理之师和明日之师,在第40个教师节到来之际,决定开展江北区首届“明师”推荐选树和宣传学习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建设教育强国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建设教育强国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健全中国特色教师教育体系,大力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弘扬尊师重教社会风尚,提高教师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使教师成为最受社会尊重的职业之一,支持和吸引优秀人才热心从教、精心从教、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广大教师坚定理想信念、陶冶道德情操、涵养扎实学识、勤修仁爱之心,树立“躬耕教坛、强国有我”的志向和抱负,坚守三尺讲台,潜心教书育人。

二、推荐选树原则

(一)坚持以德为先。把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表现作为推荐选树的首要要求,对近年来出现过严重师德师风问题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坚持五育并举。推荐人选以一线教师为主,不限学段学科,坚决克服重科研轻教学、重成绩轻育人等现象,引导教师把论文写在课堂中,把课题立在校园里,把课说在孩子心里。

(三)坚持全面覆盖。推荐选树对象不限年龄、学历、职称,不限所在学校性质、是否在编,只要师生公认,条件符合都可推荐。

(四)坚持名明并行。原则上获得过区名教师、区名班主任、市学科骨干教师、市骨干班主任及以上称号的,不参加“明师”推荐选树。

三、推荐选树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有坚定的教育信仰、高尚的教育情怀、旺盛的教育热情,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注重在教育教学中渗透思想政治教育、中华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品德品行堪为师生表率。    (二)潜心教育教学,积极承担班主任或副班主任工作,富有教育机智,有独特的教育教学思想,所带班级教学质量高,深受学生和家长们的喜爱。明晰育人目的,善于把握良机教育学生,锤炼学生品格、创新学生思维,着眼于学生的未来发展,促使学生形成终身学习能力。    (三)有敏锐的观察力、灵活的思维力和果断的行动力,乐于接受各种新事物、新技术,有鲜明的教育风格。能积极参加各种教科研活动,会主动研究自己、研究学生、研究教材、研究方法,教育工作发展潜力大,有望成为江北教育明日之星。

推荐人选至少需符合以上三个条件之一。

四、推荐选树程序

(一)规范推荐。各单位要根据推荐选树的原则和条件,按名额分配数(附件1)择优推荐。对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出具写实性鉴定意见,推荐人选上报前,须在校内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到举报的,要及时核实,不得带问题推荐。

(二)审核公示名单。区教育局组织专家审核各单位推荐人选,产生选树人员初审名单。名单经区教育局党委会审议通过、区教育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后,形成江北区首届“明师”选树人员名单,印发各中小学、幼儿园和直属单位。

(三)开展宣传学习。通过甬派、江北发布、江北教育、学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和学习选树的江北区首届“明师”,传播江北教育正能量。

五、其他说明

(一)推荐材料上报

各单位请于6月10日之前将以下推荐材料上报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附件2:《江北区首届“明师”推荐表》电子稿(word格式)和纸质稿一份,附件3:《江北区首届“明师”推荐汇总表》电子稿(Excel格式)和纸质稿一份。电子稿通过浙政钉发送到组织人事科裘英老师处,纸质稿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送组织人事科417室。联系人:裘英,电话:87668721,623221。

(二)选树奖励

选树的江北区首届“明师”,每人一次性奖励1500元。

附件:1.江北区首届“明师”名额分配表

   2.江北区首届“明师”推荐表

   3.江北区首届“明师”推荐汇总表

宁波市江北区教育局

2024年5月27日


附件一

江北区首届“明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单  位

名额数

1

惠贞书院

6

2

实验中学

2

3

上交实验

2

4

庄桥中学

2

5

洪塘中学

2

6

新城外国语学校

5

7

育才实验学校

2

8

江北外国语学校

4

9

实验小学

3

10

育才小学

1

11

江北中心学校

3

12

第二实验小学

1

13

红梅小学

1

14

甬江实验学校

2

15

宁大附属学校

5

16

青藤书院

3

17

江北外国语艺术学校

2

18

福山正达外国语学校

2

19

唐弢学校

1

20

养正书院

1

21

中城小学

1

22

庄桥中心

2

23

费市小学

1

24

洪塘中心

2

25

洪塘实验学校

2

26

慈城中心

1

27

修人学校

1

28

妙山小学

1

29

怡江小学

1

30

裘市小学

1

31

灵峰学校

2

32

普迪学校

1

33

尚德学校

1

34

上海世外

2

35

至诚学校

1

36

中心幼儿园

10

37

甬港幼儿园

38

祥星幼儿园

39

实验幼儿园

40

怡江幼儿园

41

绿梅幼儿园

42

东方幼儿园

43

槐树幼儿园

44

城区幼儿园非编

45

甬江街道中心幼儿园

2

46

甬江街道幼儿园非编

47

洪塘街道中心幼儿园

5

48

洪塘街道幼儿园非编

49

慈城镇中心幼儿园

4

50

慈城实验幼儿园

51

倡棋幼儿园

52

慈城镇幼儿园非编

53

庄桥街道中心幼儿园

5

54

阳光实验幼儿园

55

庄桥街道幼儿园非编

56

前江街道中心幼儿园

2

57

前江街道幼儿园非编

58

慈城、甬江、庄桥、洪塘成校

1

59

绿色学校

60

社区学院、社区专干

61

老年大学

62

教研室

1

合计

100


附件二

江北区首届“明师”推荐表

姓    名


工作单位


性    别


民族


学  历


学位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


教  龄


班主任(德育)

工作年限


政治面貌


行政职务


任教学科


专业技术职务


何年受何种奖励


主要事迹:

思想政治师德师风鉴定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学校推荐

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区教育

局审批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1、此表为样表,一律用电脑打印,纸张为A4,一式一份。

  2、主要事迹由学校填写,字数不少于300字,缩小字号打入表格内,不另附页。


附件三

江北区首届“明师”推荐汇总表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政治

面貌

学历

学位

专业技术职务

行政职务

教龄

班主任(德育)工作年限

近五年所获区级及以上荣誉

主要事迹

(100字以内)

备注


1

***

*****

197802

中共党员

大学本科

一级

教师

21

7

***

***

样式


2

***

*****

197208

民进

硕士研究生

高级

教师

副校长

25

10

***

***

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