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951416/2024-00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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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北分局 成文日期: 2024-02-27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北分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思路

2023年,自然资源规划江北分局的法治建设工作在市资规局、江北区人民政府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以普法教育为先导,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强化执法监督为手段,切实将自然资源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稳步发展。

一、主要工作推进情况

(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2023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做到自觉主动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笃信笃行学,着力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自信自强、守正创新,以“重要窗口”的模范生姿态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奋力 “打造一流城市、跻身一流方阵”。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维护资源资产协议,为实现“两个先行”,系统重塑一流现代化滨海大都市新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二)加大法治宣传,营造法治氛围。利用 “6·25 ”土地日、“8·29 ”测绘法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举行一系列宣传活动,采取张贴海报、电子屏幕滚动法治宣传语等方式,营造法治政府氛围,并通过周二夜学、“科长论坛”等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进行法律法规学习。

以“6.25”土地日为契机,在庄桥街道灵山村开展“服务进乡间,普法到田头”线下宣传活动,设立耕地保护、空间规划、土地利用、不动产登记、征地拆迁、行政审批、森林防火、地灾防治、档案咨询等摊位,深入宣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普及国土空间规划、不动产登记、土地征收等方面的新政策、新举措,为来往群众答疑解惑。同时设立现场走棋、知识问答等互动游戏,开展免费医疗等便民服务增加活动趣味性,着力打通自然资源规划最新政策宣传“最后一公里”。活动共吸引150余人次参加,发放宣传册500余本。

以“8·29 ”测绘法宣传日为契机,强化公民国家版图意识,维护国家版图尊严,倡导规范使用标准地图,普及测绘法律知识,以“规范使用地图、一点都不能错”主题,开展2023年测绘法宣传日暨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宣传展板一字排开,咨询台上展示中国和世界挂式地图。来往群众饶有兴趣地驻足观看展板知识,欣喜地从工作人员手中领取宣传资料和宣传品,并认真阅览国家版图知识手册,还不时与工作人员咨询交流。

以“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为契机,组织一系列活动,进行法治宣传。在局大楼、各基层所张贴宪法宣传海报;全局青年干部参加“青年干部法治思维养成 依法履职能力提升”直播培训课;参加生态文明大讲堂——行政复议法专题讲座;参加市局组织的“宪法宣传周”主题活动,进行了宪法集体宣誓,培训《行政复议法》,参加《宪法》《行政复议法》的考试。

(三)完善法规和制度建设,法治建设有法可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省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等有关规定,起草印发了《江北区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查处操作细则》以及违法线索核查、立案查处工作简易流程图。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形成一套完整的体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实施处罚,秉公执法,杜绝滥用裁量权或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的问题。同时,通过案件研讨、案卷评查、经验交流等形式,切实提高执法队伍法治意识、办案技巧和履职能力,不断提升案卷质量,规范执法流程。多次获得“优秀行政许可案卷”和“优秀行政处罚案卷”。

(四)加大土地执法力度,打击违法用地行为。完善动态巡查。各基层所平均每月开展土地执法巡查多达20余次。配合“天眼”“监管网络”,对重要地块,如道路两侧、基本农田实施全天候的实时监控,严格按照“早发现、早制止”的原则,对发现的新增违法用地行为及时制止,督促整改,坚决遏制新增违法用地,将违法用地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开展地质灾害动态巡查工作,在台风期、汛期、暴雨期及特发性地质灾害时对全区地质灾害现象点开展安全巡查,及时发现险情、化解险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扎实开展卫片工作。全局高度重视,全力做到组织领导到位、经费落实到位、宣传报道到位,强势推进卫片工作。针对违法用地时有发生的态势,在积极履行日常监管职责的同时,及时、主动向区委、区政府汇报违法用地的现状、范围及整治的工作思路,做好违法用地集中整治工作。确保实现“零约谈、零问责”,确保卫片执法检查底数清楚,定性准确,查处到位。对各违规违法土地,做到区别不同情况,依法依规采取措施,违法违规建(构)筑物限期拆除。

(五)落实行政复议职责,加强行政应诉工作。 随着近年江北区大力开展城市建设,行政诉讼复议案件时有发生。2023年,共收到行政复议1起、行政诉讼25起,目前无败复败诉案件;收到检察院的行政申请监督1起,无监察建议。

为确保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的质量,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措施:一是全面细致,复查行政争议案件。接到行政复议、诉讼应诉通知书后,及时落实人员对被复议、被诉行政行为进行全面细致的复查。对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办案程序是否规范,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自由裁量权运用是否适当等各方面进行讨论,并根据复查结果提出初步答辩方案。二是加强与法院沟通,群策群力。指派专员与法院保持定期联系,交流行政审判和行政执法的情况和信息,增加相互之间的了解和共识。遇到疑难案件,立即召集相关人员研究案件,并主动报告,争取支持,征求法律意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办案质量。三是积极应对,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优势。聘请具有多年行政诉讼经验的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对受理的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同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特长,提出法律建议,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进行把脉。并不断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水平。

(六)强化制约和监督,完善依法行政职能。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行政执法公开制度。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以及其他公共媒体,依法、有序地向公众公开行政执法工作的依据、权限、范围、程序、结果等相关信息,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行政执法公开、公平、公正、切实提高行政执法的公信力。

为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工作要求和宁波市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部署,认真学习省市区下发的相关文件,实时关注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和相关考核指标,认真落实上级部门下发的各项任务,仔细研究、合理分解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应用的相关事项到各业务科室,保质保量完成任务要求。及时进行人员账号录入和激活工作;积极进行事项清单动态管理,分局根据实际情况,与各业务科室沟通后,及时对分局执行的监管事项实现应领尽领,同时编制实施清单并保证实施清单要素完备度,试行监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做到应领尽领,并对未认领事项做好不认领说明上报市资规局;积极开展掌上执法。积极应用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推进执法任务“掌上办”、监管事项“掌上管”;及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任务。

二、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法治意识。积极组织各业务人员法治培训,增强业务人员依法行政意识。规范行政过程,严把行政程序关,对行政程序不断梳理和完善。

(二)进一步完善巡查制度。结合新的动态巡查系统的建立,合理规划巡查路线,对新增违法用地,争取早发现、早制止,将违法用地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行政执法队加强督查,每月对各中队的巡查情况进行抽查,及时做好记录,不定期对相关情况进行通报。

(三)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利用自然资源领域相关节日,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使尊法学法守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并在传统的海报、电子屏幕等宣传方式上,积极探索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的新途径、新形式。

(四)做好听证会相关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做好控规编制、项目审批过程中的依申请听证工作;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宁波市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做好拆迁实施方案制定过程中及拟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事项依申请听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