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K16060513/2024-00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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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孔浦街道 成文日期: 2024-02-26
孔浦街道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3年,孔浦街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省市区三级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系统化、规范化,持续深化街道作为全市首批“法治建设示范街道”的建设成效。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成效

(一)以制度建设为核心,不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夯实组织领导。街道党工委定期研究法治工作推进情况,并将法治工作列入党政主要领导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条线配合抓的工作局面。党政领导、机关干部分工包干到社区,负责指导连片社区的法治工作。二是压紧法治责任。明确街道党建综合办公室为法治建设牵头机构,将法治工作纳入对各科室、社区、村的目标管理考核,保障法治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对照法律法规及年度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的相关要求,不断完善工程建设、政府采购、财务管理、资产处置等制度,始终坚持以法治理念推进城市建设、招商引资、征地拆迁等中心工作。三是强化学法用法。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2023年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内容,重视干部学法用法,利用“活力浦大讲堂”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暴法》、行政合法性审查等集中学习,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科学民主决策程度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以合法性审查为重点,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推进合法性审查全覆盖。街道细化制定《孔浦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南》,将合法性审查与街道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财务管理、重大行政决策等制度有效衔接。组建线上线下多级审联审队伍,推进合法性审查机构、审查范围、审查内容、审查流程标准化建设。2023年线上“乡镇合法性审查”平台审查涉法事项80项,审查件数位居全区第一。二是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做到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现行政执法全程留痕、可追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切实规范执法程序。注重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积极组织街道公务员和事业在编干部参与执法证申领,截至2023年底,街道机关干部已持有执法证29本,持证率322%。三是调整优化基层权责清单。严格落实乡镇(街道)权责清单、执法监管事项清单、审批服务权限指导目录等“两清单一目录”,进一步明晰街道权责。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建设,及时公开和调整街道机构职责、办事程序、监督机制等内容。

(三)以社会治理为切口,不断深化基层法治建设

一是探索打造“枫桥式专业市场”。针对街道专业市场多、矛盾纠纷多的特点,以宁波水产品批发市场为试点,积极创新“党群零距离、矛盾零累积、执法零缺位、管理零盲区、服务零跑腿、信息零界限”专业市场治理“六零工作法”。在市场内设立专业市场治理中心,进驻警力、人民调解员、律师等力量,为各类主体提供“点单式”调解服务,实现“足不出市场”矛盾化解。相关工作经验入选省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二是实施基层治理体系提级建设。以基层“大综合一体化”建设为依托,提升综合指挥室软硬件建设,创新“队伍联管、问题联处、绩效联考”网格精细管理三联工作法。深化行政执法监督指导作用,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三是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效能。融合司法所与街道矛调中心职能,建立调解“融智库”,进一步提升基层矛盾纠纷吸附和化解能力。2023年,共成功调解案件395起,主要涉及民事类,财产分割、人身损害邻里纠纷等,调解成功率99.7%,涉案金额840万余元,未发生一起民转刑案件。

(四)以阵地建设为基石,不断夯实基层法治基础

一是提升司法所与属地融合度。充分发挥司法所法律专业特长和矛盾调解功能,助力街道各项中心工作顺利开展。例如在司法案件调解、地块协议拆迁等工作方面,司法所靠前进驻,通过法律组团服务的形式,以及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将居民疑虑和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助力街道中心工作顺利开展。二是推进法治化综合阵地建设。深化推进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人民调解工作室等进驻街道矛调中心,促进司法所与街道矛调中心功能融合,并按照省厅对司法所外观标识和室内规范化建设的要求,以及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标准,对司法所门头、标牌、标识背景墙等进行全新设计提升,2023年被孔浦司法所评为省级“枫桥式”司法所,为江北城区街道唯一获评单位。三是加大《宁波市法治乡村建设促进条例》宣贯力度。高度重视《宁波市法治乡村建设促进条例》的贯彻落实,在层层推进《条例》宣传的基础上,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截至目前,辖区内有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三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全覆盖。

(五)以宣传服务为先导,不断推进法治全民参与

一是加强法律服务供给。抽调专职调解员、公证员、律师等专业人员组成法律服务团,全程介入征地拆迁、老旧小区改造等群众关切的重点工作,为群众提供前置法律服务。2023年,街道为辖区居民提供劳资纠纷、民间借贷、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法律知识讲解和援助服务80余次。二是提升宣传服务准度。立足孔浦辖区高校多、专业市场多的特点,有针对性开展法治宣传服务。依托属地高校党建联盟优势,打通与宁波大学法学院对接渠道,搭建高教园区法治宣传阵地。在宁波水产品批发市场探索建立集法治公园、矛盾调解、法律服务、应急联动等功能于一体的民商法律服务港。三是加强普法宣传力度。深化法治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创新形式、优化内容,加强普法宣传力度。结合稳进提质、平安宣传等,街居干部进企入户面对面宣传法治建设工作。积极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通过村社法治宣传栏、微信公众号、企业微信群、居民微信群等载体,面向不同群体全方位宣传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

二、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是深化推进街道法治建设的重视度有待提高。在街道经济社会建设推进中,进一步结合工作实际,以制度化推进法治化,规范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的实践和有益尝试还有待加强。例如,在街道征地拆迁、政府采购、招商引资等方面,根据实际以法治思维和依据的内部管理制度需要不断完善提升。二是深化推进街道法治化综合实践的步子还不够大。2023年度街道结合属地专业市场特点,创新实施枫桥式专业市场治理模式,已取得先期的试验成果。但在进一步提升法治化治理能力,扩面在经济社会其他领域的实践还不够多,创新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深化推进街道法治阵地建设的水平有待提高。街道拥有宁波北高教和文创港两大区位优势,有充分的法治化阵地建设土壤,在进一步结合高校和企业特点,打造更具有标志性的法治阵地方面,还需要更充分的凝合资源,发挥出最大效益。

三、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法治建设的战略部署,引领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决履行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街道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推动全体干部树牢法治思维。深化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贯彻落实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等相关工作要求。结合辖区高校、专业市场资源等,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推动建成特色化宁波水产品市场海萤湾法治公园,打造“枫桥式专业市场”基层治理样板获推2023年度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创新推进项目”。

四、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是严格抓好法治政府的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上级关于基层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要求,从严做好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合法性审查、“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等工作,提升区域法治管理水平。二是积极擦亮“枫桥式专业市场”金名片。以宁波水产品市场法治民商法律服务港为载体,通过律师定期驻点咨询、面对面答疑、线上沟通等方式,深化打造“枫桥式专业市场”。三是打造“我调解 我普法”工作品牌。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探索成立辖区高校人民调解组织,将人民调解与普法工作更有效相结合,走进校园,以案释法,调普相融。四是打造十五分钟法律服务圈。加强多元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探索特色法律服务中心品牌建设,在宁大青年街区、众冠商业广场、水产品批发市场、军营、高校等设立“法治共富驿站”,定期派驻值班律师“坐堂问诊”,为广大群众提供集一站式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