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80425789/2024-60915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公告 |
发布机构: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4-12-02 |
宁波市江北区湾云府、滨河沁月府、湛蓝云镜一期、湛蓝云镜二期、湛蓝晓月苑等五个项目配建房(以下简称为“配建房”)经区政府同意,面向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公开销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本次推出宁波市江北区湾云府、滨河沁月府、湛蓝云镜一期、湛蓝云镜二期、湛蓝晓月苑等五个项目配建房,共119套住宅,建筑面积14139.36㎡,配套车位127个。
序号 | 项目 | 街道 | 地址 | 住宅 | 建筑面积 | 户型 | 车位 |
1 | 湾云府 | 宁波市江北区甬江街道 | 下江路与湾头路交汇处 | 8套 | 1201.44㎡ | 约150平方米8套 | 标准产权车位14个 |
2 | 滨河沁月府 | 宁波市江北区洪塘街道 | 云飞路与洪塘西路交叉口 | 52套 | 6531.79㎡ | 约132平方米23套、 约110平方米18套、 约140平方米11套 | 标准产权车位54个 |
3 | 湛蓝云镜一期 | 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 | 栖霞路与慈南街交叉口 | 38套 | 4147.88㎡ | 约94平方米1套、 约100平方米25套、 约119平方米6套, 约142平方米6套 | 标准产权车位35个,微型车位3个 |
4 | 湛蓝云镜二期 | 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 | 栖霞路与慈南街交叉口 | 20套 | 2159.16㎡ | 约94平方米4套、 约100平方米9套、 约119平方米4套、 约128平方米2套、 约142平方米1套 | 标准产权车位15个,微型车位5个 |
5 | 湛蓝晓月苑 | 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 | 慈城连接线与长兴路交叉口 | 1套 | 99.09㎡ | 约99.09平方米1套 | 标准产权车位1个 |
二、申购条件
本次配建人才房的申购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高级及以上层次人才。截至申购登记结束之日(2024年12月22日),申购人需持有宁波市人力社保局出具的《宁波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书》。
(二)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资格)的其他人才。截至申购登记结束之日(2024年12月22日),申购人需持有学历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资格)等相关证书。
本次销售高级及以上层次人才优先选房。
三、销售价格
(一)本次销售房源及产权车位实行“一房一价”销售模式,具体房屋或车位销售价格因面积、楼层、位置等不同存在差异。
1、湾云府住宅销售均价为33541.13元/平方米、车位销售均价为237500元/个;
2、滨河沁月府住宅销售均价为25147.64元/平方米、车位销售均价为114000元/个;
3、湛蓝云镜一期住宅销售均价为16043.19元/平方米、车位销售均价为70925元/个;
4、湛蓝云镜二期住宅销售均价为16055.31元/平方米、车位销售均价为67402.5元/个;
5、湛蓝晓月苑住宅销售均价为14814元/平方米、车位销售均价为72200元/个。
(二)本次申购成功的各类人才可按政策规定享受安家补助、购房补贴(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基础人才购房补贴)和博士后出站留甬工作补助等人才安居货币补贴。
(三)本次配建房申购不可享受《关于延长江北区购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的通知》的购房补贴政策(即对符合条件的二手住宅购房人一次性给予完税价格1%的货币补贴,最高不超过5000元。)
四、申购方式
申购登记自2024年12月3日9时起至2024年12月22日17时结束。申购人于销售服务场地向销售代理单位办理申购登记并提交证明材料。
五、相关事项
(一)成功申购本次配建房房源的,在取得不动产登记权证满五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二)湾云府、滨河沁月府、湛蓝云镜一期、湛蓝云镜二期、湛蓝晓月苑等五个项目已竣工交付,本次房源以存量房买卖方式进行处置。
(三)产权车位与住宅同步销售,首轮按住房选购顺序同时选购,每套住宅配售一个车位;后续剩余车位仍按住房选购顺序再次选购,售完即止。
(四)申购人应如实填报和提交申购材料,对存在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伪造证明材料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本次申购资格。
(五)确认登记、选(购)房环节,申购人确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场可委托他人代办,受托人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申购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申购人出具的委托证明。
(六)宁波市江北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责本次宁波市江北区湾云府、滨河沁月府、湛蓝云镜一期、湛蓝云镜二期、湛蓝晓月苑等五个项目配建房具体销售工作,包括接受申购登记、组织项目现场看房、办理认筹登记、组织选(购)房、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收取房款、登记过户、交付房屋等相关事项。
(七)浙江省宁波市天一公证处负责对本次销售过程进行监督公证。
六、销售服务场地及咨询专线
销售服务场地:宁波市江北区云飞西路1006号(滨河沁月府招商中心)
咨询专线:0574-87321166
特此公告
宁波市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宁波市江北区财政局
宁波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