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951416/2024-61293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公告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北分局 成文日期: 2024-12-16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北分局关于遴选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16 09:00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北分局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的采购工作管理,切实规范各类招标(采购)行为,依据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就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北分局2025-2026年度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机构开展遴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代理机构参加。

一、遴选内容

招标代理机构对受委托代理的招标(采购)项目,须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招标(采购)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发布招标(采购)公告、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采购)文件、组织开标和评标工作、提交招标(采购)评审情况的书面报告、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整理项目档案资料、处理质疑和投诉、提供项目实施全过程的招标(采购)咨询服务等工作。

二、遴选方式

对资格条件审查通过的招标代理机构从企业资质、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方案及相关业绩、办公场所和人员配备、服务响应承诺及政府采购评价等方面综合评分,择优选取3家招标代理机构轮流开展招标(采购)代理服务。

三、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未被暂停或取消招投标资格、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要求

1.列入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

2.具有从事政府招标(采购)代理资格、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和专用的招投标场所及录音录像等设施设备;

3.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本次征集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12月18日(上午8:30 - 11:30,下午14:00 - 17:30)。请于2024年12月18日前将报名文件密封送至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北分局,逾期送达或者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报名文件不接受邮寄;

地点:宁波市江北区正大路118号403室。

五、报名时所需资料(以下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1.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3.报名资格声明函及采购资质备案证明;

4.廉政承诺书原件(格式及内容详见附件2);

5.近三年(政府采购)招标代理业绩佐证材料;

6.招标代理服务费报价函(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费率为取费标准,在此基础上报下浮率,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费包含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制作费、专家评审费、开标评标会务费用等一切费用);

7.招标代理方案,包括招标代理工作流程、质量管理规章制度、质疑投诉处理制度及措施、评审现场管理制度、项目档案管理制度、保密措施等;

8.办公场所情况(办公室、档案室、开标和评标室等实景图片,录音录像设备)及拟派项目人员情况;

9.服务响应承诺;

10.根据公告规定代理机构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

六、其他事项

若对遴选方案有异议,可向联系人反映。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0574-87388158。监督举报话:0574-87388161



附件:1.自然资源和规划江北分局自行采购和招标廉政告知书.doc

          2.投标和建设(供货)廉政承诺书.doc

          3.自然资源和规划江北分局自行采购和招标投诉书.doc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北分局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