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80425789/2024-00089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公示 |
发布机构: | 江北区住建局 | 成文日期: | 2024-01-09 |
根据《宁波市江北区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北区建〔2021〕51号)、《江北区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工作考核奖励专项资金使用方案》(北区建〔2023〕6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企业申报、受理审核、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江北区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工作考核奖励专项资金补助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内容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月1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提交书面材料反映情况,说明异议理由,并提供证明材料。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签署真实姓名,提供有效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574-87386031
通讯地址:育才路118号北投大厦南楼1209办公室
附件:江北区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工作考核奖励专项资金补助结果.wps
江北区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