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42187943/2022-51074
文 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2-03-17
宁波市江北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开展非工业城镇燃气、消火栓行业发展、安全管理、生产服务工作。

2.承担非工业城镇燃气质量、安全经营、市场秩序的管理工作。

3.参与非工业城镇燃气的应急预案编制、应急处置和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工作。

4.开展非工业城镇燃气行业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服务和社会化安全宣传工作。

5.协助做好非工业城镇燃气、消火栓行业考核工作。

6.协助做好非工业城镇燃气、消火栓等行业的各类提案议案、投诉、举报、咨询等办理和回复工作。

7.承担城市公共消火栓维修、养护管理工作。

8.推广应用城镇燃气、消火栓等行业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产品,协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维护公用市场规范服务行为。

9.核定非居民用水单位的用水计划和定额管理,开展对用水单位节水检查、指导管理、水平衡测试等工作。

10.负责各类节水型载体的创建、节水型城市复查迎检及节水宣传工作。

11.完成宁波市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宁波市江北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部门预算只包括一家本级单位预算(单位)且无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2年收支总预算422.8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收入预算422.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2.47万元,占99.92%;其它收入0.37万元,占0.08%。

三、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支出预算422.84万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9.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8.6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334.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50.79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50.5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1.93万元,项目支出140.37万元。

四、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422.4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422.4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9.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8.6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333.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50.79万元。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22.47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11.72万元,主要是部分养护项目待年中按实际情况追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9.26万元,占6.94%;卫生健康支出(类)8.61万元,占2.03%;城乡社区支出(类)333.81万元,占79.01%;住房保障支出(类)50.79万元,占12.0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11.0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0.57万元,增长5.47%,主要是编外人员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2.17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6.09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6.85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1.67万元,下降19.60%,主要是2022年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从事业单位医疗经费中分离独立设置。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76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1.76万元,增长100.00%,主要是2022年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从事业单位医疗经费中分离独立设置。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8.81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4.69万元,下降2.20%,主要是年初未安排专项经费。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125.0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2.14万元,下降1.68%,主要是部分养护项目待年中按实际情况追加。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3.56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26.67万元,下降53.10%,主要是提租补贴和购房补贴经费从住房公积金中分离独立设置。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0.21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0.21万元,增长100.00%,主要是提租补贴经费从住房公积金中分离独立设置。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7.02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26.89万元,增长20684.62%,主要是购房补贴经费从住房公积金中分离独立设置。

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82.4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0.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31.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说明

本单位2022年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三公”经费。

八、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为非行政参公单位,故无相关数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事业单位业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2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本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其中纳入绩效评价项目0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预算单位除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经费。

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主要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3.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主要反映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14.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主要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主要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主要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宁波市江北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2022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