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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北区建函〔2023〕14号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发布机构: 区住建局 成文日期: 2023-08-03
关于江北区第十二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191号建议的答复函

裴立国代表:

您在江北区十二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加强对物业公司服务质量监管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研究讨论您提出的问题,充分肯定您提出的意见、建议。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制度上加强社区参与力度

随着《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关于党建引领社区治理 推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等政策法规的实行,社区对物业管理的职责得到进一步强化。如条例赋予了居(村)民委员会支持、指导所辖物业管理区域业主、业主委员会依法开展物业管理自治活动,按照规定的职责实施物业管理相关工作。党建引领文件也规定社区完善业委会报告制度,在物业企业选聘、环境改造、动用大额维修资金、小区公共收益分配等事项,监督业委会主动向社区报告。另外,我区的项目经理考核办法,也赋予了社区每月参与考核的权利,有利于强化社区对小区物业的监督管理。

二、全面加强各类信息公开监督

为了加强小区各类信息公开,区住建局于2022年开展了信息公开专项检查。要求物业项目按照规定公开服务和收费标准、营业执照、外包单位信息等各类内容。根据检查情况,现场督促整改。今年我局将再次组织开展回头看,对整改不到位的小区给予通报及信用处罚等。同时,每年要求物业企业3月底前在小区完成财务信息公示,财务报表及公开照片报区物业办备档查看,确保广大居民的知情权。根据党建文件精神,社区也逐步建立起党组织主导的业委会信息公开制度,监督业委会公开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物业服务合同等重要信息并定期发布业委会动态信息、专项维修资金和公共收益收支情况,监督业委会在表决重大事项前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加强业主共有资金管理,街道可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共有资金收支情况进行审计。今年现代社区工作已明确要求进一步探索业账社管工作,对小区公共收益全面纳入政府监督体系。

三、进一步推进业委会规范建设

一是推进业委会成立。我区183个物业小区,已成立业委会138个,成立覆盖率达75%。今年,我局将把小区业委会成立情况纳入面上考核工作。二是加强业委会监督指导。编制《江北区业主委员会工作制度、规范流程应用工具书》和《江北区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问答手册》,对业委会的选举、日常运行等工作进行了细化优化,并整合物业行业比较关注的70余个问题,从政策角度汇编成册,发放2500本。目前,区级培训已完成,各街道陆续对辖区业委会成员开展全覆盖业务培训指导。

四、多措并举强化服务监督

一是加强企业信用建设。探索建立物业服务项目区级“红黑榜”制度,2022年发布四期通报,目前分别有9个小区列入红榜,5个小区列入黑榜。优化行业检查整改机制,开展了物业服务常态化、文明城市、平安小区、疫情防控专项检查等多项专项检查,全年共计完成各类检查1136次。发布各类通报4次,发现问题3100余个,已基本完成整改。对于整改不到位的小区,通过约谈,信用扣分等方式督促整改。其中涉及9家物业企业、11名项目经理被计入市物业服务监管平台。二是建立江北区项目经理考核机制,将业主关注的乱堆放、乱停车等8项民生工作纳入考核范围,并将小区分为3类,实行月度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评定方式。其中月度考核由属地街道牵头,召集社区、业委会和业主代表共同参与考核。目前已累计拨付300余万元。三是建立多方参与综合测评制度。测评主体分为市、区两级行业主管部门、街道、社区、业委会五个维度。内容围绕业主满意、物业管理服务、政府工作配合等方面。测评结果录入宁波市物业服务信息平台,与企业和项目经理信用评级挂钩。下一步,市住建局还将优化测评体系。目前,宁波市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即将出台,文本内容当中明确综合测评或履约结果与物业收费增减挂钩,通过民事合同来确定物业费收费的法律关系。

下一步,区住建局将以“强化行业监管、提升服务水平”为总体目标,通过提高专业物业覆盖率、做大做强行业党建、优化考核评价、夯实信用监管、加大行业培训力度等多个方面着手,进一步发挥好行业监管职能,进一步推进行业监管力度,提高居民的获得感、满足感和幸福感。

宁波市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17日

(联系人:吴晓,联系电话:87675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