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80425789/2023-54168
文 号: 北区建函〔2023〕20号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发布机构: 区住建局 成文日期: 2023-08-03
关于江北区第十二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6号建议的答复函

李钢代表:

您在江北区十二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无物业老旧小区长效运维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研究讨论您提出的问题,充分肯定您提出的意见、建议。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我区物业管理覆盖,提高物业服务水平,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统筹指导下,积极部署,有效实施,精准施策、建章立制等多项措施,精准发力,完成全区7个住宅小区,31个零星住宅的无物业管理清零工作。

一、精准施策保障清零

坚持一街道一策基本原则,根据排摸情况综合实施各类清零形式。“政府兜底+造血”形式。外滩街道零星住宅小区较多,且多为开放式。街道采取外包方式统一委托第三方公司提供保洁服务,同时向居民收取一定的费用。甬江街道压赛堰社区内有零星住宅及大量村居,属于撤村改居社区,外来人口多,整体环境秩序较差。街道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产生的收益部分用于小区引进保洁及秩序维护费用。庄桥街道则是利用小区周边空地,设置停车场经营,并采取“片区化”管理方式,将毗邻的和诚家园,新地曙光,孔家春秋,盛家新村4个小区捆绑式委托一家公司提供服务。“社区管理+业主自治”形式。针对文教街道宁大高知楼、慈城镇省水文大队家属院等特殊小区,由所在社区牵头成立“红色业委会”,在社区领导下,由业委会牵头实施自治管理,不定期召开联席会、恳谈会,共商共解难题,做好小区公共事务决策、公共资金使用等工作。如宁大高知楼小区业委会聘请1名保洁,日常维修等其他事宜则由业委会与宁大后勤部协调解决,基本满足了居民需要。

二、强化小区三方共治

由于清零的小区实现的物业管理方式为社区兜底或业主自治,很多工作都需要社区承担,社区专业性及精力效能受到较大影响,其与居民的需求及物业服务实现市场化也有很大差距。因此,今年我局积极推进试点城区街道老旧小区全面转型专业物业管理,由物业公司提供保洁、保序等专业化服务。同时,对有物业企业的小区,我局会同组织和民政部门大力推进物业党建和物居业融合工作,全面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加强党对物业企业和业委会的领导。目前,全区符合条件的105个业委会、13家物业公司党支部(党小组)应建尽建。构建社区、业委会、物业等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制定议事规则和工作流程,定期会商,找准工作重心,明晰各方职责范围,避免各方“踢皮球”导致居民利益受损。如洪塘街道创设社区党组织引领的“1434说事机制”,依托“小区说事通”小程序,健全问题发现、评判定级、分流解决、跟踪问效闭环联动机制,理顺了居民按铃、小区党组织响铃派单、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接单的共治模式。

三、建章立制构建长效

小区实现专业物业管理,要确保“引得进、管得住”。2021年,区住建局联合区财政局制定了《江北区老旧小区改造后物业提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对老旧改小区引进物业公司和物业费提标的小区,按照“业主出资多少,政府补助多少”原则给予奖励。办法施行1年后,取得了明显成效。贝家边、砖桥巷小区先后引入专业物业,桃源小区等8个小区先后实现最低物业费提价,实现了优质优价良好局面。目前,该办法继续生效。同时,区住建局加大行业监管促服务。全面推进物业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区级物业服务红黑榜,发布通报三期,7个小区和4个小区分别列入“红榜”和“黑榜”。持续落实常态化检查,每周开展日常督查,累计已检查小区162次,发布通报一期。文明城市专项检查133次,发布通报2次。通报情况录入宁波市物业信用平台,与企业招投标、评优评先等挂钩,较好地规范了企业的服务行为。同步开展“美好家园”“洁美小区”“维修无忧”“绿色生态”“智慧服务”五大项创优评选,以示范引领行业争先。

下一步,区住建局将坚持党建引领,把“为民、利民、便民、惠民”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是发挥好牵头统筹协调作用,并积极对接相关部门,争取落实该项资金,力争2023年中心城区专业物业服务全覆盖。二是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化党建引领社区、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三方协同共治,健全完善小区重大事项议事决策机制,制定议事决策事项清单,规范议事决策程序,健全完善议事协商机制,着力破解三方协同共治中存在的堵点难点。

宁波市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24日

(联系人:吴晓,联系电话:87675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