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951424/2023-53819
文 号: 北区教函〔2023〕24号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区体育局) 成文日期: 2023-05-30
江北区教育局关于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50号建议的答复

吴利文代表:

您在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完善教育人才引进及人才待遇方面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领导十分重视,对您提出的问题会同区人社局、区财政局进行了专门研究,并组织人员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近年来,江北始终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江北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实现了规模总量与发展质量的同步提升。教师是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我区目前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江北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北区政办发〔2013〕112 号)来执行,面对新时代教育发展新要求、新挑战、新机遇,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进一步完善教育人才引进政策,提高人才待遇补助标准和补助对象数量。

一、教育人才引进政策柔性方面。区人社局按照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结合我区现有的师资队伍结构,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开展名优教师引进工作。在现有政策允许范围内,将进一步合理设置引进岗位资格条件,优化人才引进流程,加大优质人才引进力度,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鼓励、支持教育部门引进重点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具有高级职称等高层次人才。从2022学年起,对于特别优秀的如全国学科竞赛优秀教练(辅导)员等紧缺型教育人才年龄放宽到50周岁,超出原招聘、调动年龄要求的,经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争取年龄可以适当突破。对于您提到的长效招聘引进机制,区教育局将协同区人社局和区委编办进一步商讨,争取形成常态化优秀人才招聘的机制。

二、引进教育人才待遇提升方面。区教育局已拟定《江北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补充意见》(征求意见稿),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将按照“增量人才与存量人才并重、管理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兼顾”的原则,在2013年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的基础上,与时俱进,参照兄弟县市区的人才管理和补助奖励标准,提出了新的六类人才补助标准。区教育局将牵头与财政、人社等相关部门,积极向上争取,争取加快补充意见的落地。同时对相关政策进行梳理,进一步优化薪酬分配体系,建立健全教育人才考核机制,充分调动教育人才积极性,激励名优教师、骨干教师等优秀教育人才切实发挥引领作用。

三、区内教育人才奖励对象增加方面。2013年到2022年,江北区中小学在编教师数量增加了40%多,近5年来,招聘引进了650余名优秀应届毕业生和名优骨干教师。在区教育局在拟定的《江北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补充意见》(征求意见稿)中,对区名校(园)长、区名师、骨干教师、区名班主任、骨干班主任的数量都相应的做了提升的建议。同时,为吸引优秀的年轻教师来江北,安心服务江北教育,对省、市级教坛新秀、优质课、教师基本功、班主任基本功等获得者,也建议纳入教育人才奖励对象。在2022年区第九届名教师和第十届学科骨干教师评选中,为了与时俱进提高区名优骨干教师比例,让更多的年轻教师脱颖而出,把区名师评选从30名增加到了50名,区学科骨干教师评选从50名增加到了80名,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教师是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我区将继续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吸引和激励更多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努力创建更优的教师队伍,为江北区的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助力。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江北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建议和对江北教育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方维炳,联系电话:87668747)

宁波市江北区教育局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