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80425789/2023-53751 | ||
文 号: | 北区建函〔2023〕34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函 |
发布机构: | 江北区住建局 | 成文日期: | 2023-06-29 |
祖木热提阿依·哈力瓦尔委员:
您在江北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在各居民小区中实现公共充电桩全覆盖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研究讨论您提出的问题,充分肯定您提出的意见、建议。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明确工作职责
2022年,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江北区“新能源充电汽车充电难”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对配套完善电网建设、稳定充电设施建设运营预期、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等方面明确了责任主体和任务目标。切实为人民群众解决充电难问题。其中区住建局职责为加快推进老旧小区建设自用充电桩和公用充电桩,老旧小区改造时结合小区居民需求和实际现状同步配套完善公用充电设施建设的条件和电网设施。
另外,涉及到业主个人设施安装过程中,物业企业做好配合协助工作,在业主大会(或业委会)授权下,物业企业配合第三方安装单位建设公共充电桩。
二、推进安装情况
我局在老旧小区改造中,充分征求意见,将汽车充电桩安装与意见征询有机结合,同步推进。2021-2022年,通过老旧小区改造共有15个小区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212个,另有10个小区完成公共充电设施配套基础改造,待小区业委会、物业公司与第三方协商后引入。
同时,积极引导小区物业企业对业主安装充装置的给予配合和支持。存量小区中,据不完全统计,已有57个小区,加装2500余个个人产权充电桩。在公共充电桩方面,除新建小区已配置充电装置外,根据业主大会和业委会授权,有17个小区加装了260个公共充电桩。
加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属于对附属设施的改建,其行为属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因此应当由全体业主共同决定。同时也缺乏相关政策支撑,因此由区住建局牵头对小区统一实施充电桩安装和后续管理还存在很大问题。
下一步,江北区住建局将继续鼓励支持物业企业在小区加装充电桩工作中做好配合、协助工作。
宁波市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26日
(联系人:吴晓,联系电话:87675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