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42187943/2023-52448
文 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3-03-27
宁波市江北区市政养护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区管道路、桥梁、排水、管网、泵站及沿江闸门等市政设施的日常养护、维修、管理及考核工作;负责老外滩公共区域市政绿化设施管养,保洁及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市政设施量普查统计、市政信息系统建设运行工作;参与市政设施建设项目设计、会审、验收和交接等工作;参与拟订市政设施管理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开展市政行业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市政防汛防台、抗冰雪等抢险应急工作;协助做好宁波市“灵桥杯”、“排水杯”、等市政行业考核迎检工作;负责城区行道树、公园喷泉水景设施等日常管理、养护及考核工作参与绿化设施建设项目设计、会审、验收和交接等工作;参与拟订绿化设施管理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开展绿化行业管理工作;协助做好绿化防汛防台、抗冰雪等抢险应急工作;协助做好义务植树、群众绿化以及古树名木的日常保护和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城区重大活动绿化景观保障工作;协助做好宁波市“茶花杯”等绿化行业考核迎检工作;完成宁波市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宁波市江北区市政养护中心部门预算只包括一家本级单位预算 。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2023年收支总预算10820.0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卫生健康支出(类)、城乡社区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类)。

二、2023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收入预算10820.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328.58万元,占95.48%;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65.00万元,占2.44%;其它收入7.18万元,占0.06%;上年结转219.28万元,占2.02%。

三、2023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支出预算10820.04万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98.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18.2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10640.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62.88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541.1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9.40万元,项目支出10199.46万元。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0812.8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328.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65.00万元,上年结转219.2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98.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18.2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10632.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62.88万元。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547.86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10967.97万元减少420.11万元,主要是预算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98.88万元,占0.95%;卫生健康支出(类)18.22万元,占0.17%;城乡社区支出(类)10367.88万元,占98.29%;住房保障支出(类)62.88万元,占0.5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61.35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5.02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3.85万元,增长18.1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2.51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93万元,增长18.2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4.0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78万元,增长24.6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4.1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0.48万元,增长13.1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440.6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293.93万元,下降40.02%,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减少。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8420.1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345.55万元,增长4.28%,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1507.1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495.90万元,下降24.76%,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减少。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1.4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4.71万元,增长12.8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0.4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0.07万元,增长18.4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1.03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0.37万元,增长97.2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20.5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41.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7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比上年下降10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单位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本单位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本单位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

(四)公务用车运行费:本单位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为0,比上年下降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情况

本单位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26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2753.9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预算项目年中实施追加。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265万元,占100.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265.00万元,主要用于江北区排水设施检测修复。

九、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本单位所属均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3辆,其中,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3辆,事业单位业务用车0辆。本单位没有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本单位没有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2023年本单位没有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本单位所有项目支出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项目0个。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部门当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资金,包括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3.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14.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5.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 积金。

16.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17.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 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8.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宁波市江北区市政养护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