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80425789/2023-58298 | ||
文件字号: | 北区建〔2023〕66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服务对象: | 无特定对象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江北区住建局 | 成文日期: | 2023-11-10 |
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激励资金)的通知
文教街道办事处:
根据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住建局下发的《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甬财建〔2023〕636号)文件要求,现将江北区2023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中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激励资金部分共计83万元分配至贵街道,街道在收到资金后应及时用于锦江年华老旧小区改造央补项目工程款支付,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
宁波市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宁波市江北区财政局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