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4060760X/2023-58288
文 号: 北区经信〔2023〕36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答复
发布机构: 区经信局 成文日期: 2023-12-21
宁波市江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21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蒋朝晖委员:

您在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加快区内低效工业用地产业升级的建议》提案,提案中关于低效工业用地产业升级的意见建议,对低效工业用地二次开发有着重要意义。我局领导十分重视,对您提出的问题进行了专门研究,并组织人员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针对“加大低效土地摸底,符合城市控规前提下进行功能区合理规划”的建议

(一)强化基础摸底,开展工业用地地企对应调查。根据资规部门提供的宗地单元图和用地信息,通过“线上+线下”的模式对工业用地和地上企业关联信息的全面调查,基本梳清全区工业用地总体情况、宗地信息、出租租赁用地信息等内容。根据工业用地“地企对应”调查情况来看,全区总计1026 宗,土地面积为 19635.66 亩,约 13.09 平方公里其中规上地主企业163家,权属用地面积 9143.03 亩;规下地主企业327 家,权属用地面积5286.36 亩;非工业地主企业 165 家,权属面积3964.81亩;个人 39 家,权属用地面积 774.52 亩;村集体21 家,权属用地面积 467.0 亩。

(二)强化亩产导向,建立低效工业用地数据清单。修订出台《江北区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办法4.0版》,不断完善评价体系,进一步拓展评价范围,将评价方式从企业评价向“企业+地块”相结合评价的方式进行转变,完成2022年度完成382 家规上企业、535 家规下企业(非工经营主体)地块综合评价分类定级工作。同时,以规上亩均税收5 万以下、规下亩均税收 3 万以下的企业及地块为重点,建立低效工业企业及地块清单,加大低效企业整治提升力度。

(三)强化区域研究,明确“二次开发”实施范围。参照宁波市工业集聚区规划,结合江北工业发展的现状、城市建设开发—3—时序等情况,开展区域研究,明确二次开发“三区”空间实施范围,其中重点推进区内鼓励企业自主开发、国资收购等多种模式并行发力共同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条件发展区中鼓励上市企业、优势企业自主开发,用于满足企业增资扩产需求,限制开发区以整治和腾退为导向,原则上不再实施增容项目。

二、针对“采用政策性拆迁、政府收储、国有企业收购等方式将低效用地收归国有,对有潜力开发的地块实施二次开发”的建议

(一)创新机制体制,推进低效用地收归国有。制定出台《关于深入开展工业用地“二次开发”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重点突破政府收储再出让模式,由政府统一收储低效工业用地,优先用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同时,通过征拆方式盘活更新区内老旧工业区块,如规划康桥南路东侧地块、奥体中心北侧地块、远洲大酒店周边地块等,通过对低效、老旧工业企业地块改造收储,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更新城市界面,目前上述地块基本完成征拆任务,地块正在办理收储、出让等相关程序。

(二)支持国资示范,收购开发低效工业用地。支持国资公司通过直接收购、股权并购、联合开发等方式,对存量低效工业地块、重点园区、重点区块、村级物业等进行收购再开发,为产业培育、优势项目引进等提供发展空间。如江北投资创业开发有限公司收购昕力、昕飞两个低效地块(147 亩),通过拆迁、重建可新增超 30 万平方米的发展空间,其中昕力地块功能定位为智能制造小微产业园,建成后建筑面积为26 万平方米,容积率可达 3.3,计划围绕高端装备及智能制造产业进行招引,形成产业集聚效应。

(三)鼓励企业挖潜,开发实施增资扩产项目。在符合产业政策、满足技术规范标准前提下,鼓励企业节地挖潜,通过厂房改造、厂区内部土地整理、利用地下空间等途径实施制造业增资扩产项目。2022 年金田国家技术中心大楼、亚虎研发车间、瑞孚总部基地等 8 个项目竣工,共计新增工业空间21.2万平方米;新开工项目 2 个(新兴产业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柯力数智装备车间项目),开工建设面积共计30.7 万平方米。

三、针对“构建部门联动监管机制,加强土地使用事后监管及违法整治力度”的建议

(一)明确建设标准,加大部门联合会审力度。针对工业楼宇擅自改变用途等问题,制定工业楼宇建设标准,对工业楼宇建筑层高、楼层荷载、平面布局、载货电梯及停车位配比等指标提出明确要求,如同一楼层厂房单套套内建筑面积不得小于800平方米,工业楼宇首层荷载应不低于1000 公斤/平方米,其他楼层荷载不低于 500 公斤/平方米,从源头堵住擅自改变工业用地用途的可能。同时拟建立部门联合会审机制,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联合住建、城管、自规、环保、消防等相关部门进行实地勘查,并对项目初步设计方案中的建设指标、建筑形态、后期项目引入、环保要求等内容开展联合会审,加大项目前期监管力度。

(二)严把产业准入,加强项目事后履约监管。出台江北区工业楼宇项目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严格限制高耗能产业发展,严禁引入生活性服务业(包括酒店、餐饮业、娱乐业)等项目。落实属地及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属地单位须按照签订的《履约监管协议》,区市场监管局严格对照增容项目负面清单对工业楼宇项目注册企业进行审查把关,严格把控产业准入。加强事后履约监管,设置 3-5 年的履约过渡期,探索在过渡期内给予“临时不动产权证”,待项目考核达到履约要求后,再办理正式不动产登记;未履行《履约监管协议》约定的项目原则上奖励政策不予享受。

(三)强化倒逼升级,加大低效企业整治力度。制定出台《江北区新一轮“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方案》,以制造业全域治理为切入点,大力实施落后企业分类整治,通过淘汰清退、依法处置、改造提升等方式,2022 年整治提升“散乱弱”企业、落后产能、高耗低效企业 353 家,整治提升低效工业用地504亩。深化亩均评价结果应用,对亩均评价为D 档企业不予享受当年度奖励补助政策,同时对 34 家 D 档企业征收差别化电价,2022年共计征收差别化电费 150.1 万元,倒逼企业转型升级。

四、针对“收归国有土地统一开发引入优质企业、土地出让应有限制和考核要求”的建议

(一)出台激励政策,引导国资公司统一开发。出台《关于鼓励江北区低效工业用地二次开发的实施办法(试行)》,鼓励国有企业示范先行,对开发主体购置区内低效工业用地实施二次开发,建设成为小微产业园,在交易税费入库、开工建设、竣工达产三个阶段给予补助,最高可给予80 万元/亩的奖励补助,加快低效用地的腾出盘活和效能升级。

(二)立足产业特色,推进招商项目集聚落地。立足我区产业资源优势,结合国资小微企业园周边主导产业情况,打造符合我区发展的差异化园区主导产业,如昕力小微园、昕飞小微园产业定位分别为智能制造产业、汽车零部件产业,实现园区产业差异化、多元化发展。完善招商共享机制,建立“14878”工作构架,构建项目资源共享的大招商格局,推进招商项目集聚落地。

(三)加大考核力度,促进工业用地质效提升。对政府收储出让地块,按照《江北区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协议》,对规划指标(容积率)、经济指标(地块投资强度、亩均税收)等内容进行限制和考核,对未达到约定考核要求的企业,探索实施违约补偿机制,如采用原价收回或市场补差等方式,避免国有资产流失。拟定国资制造业小微企业园管理办法,明确园区产业定位、建设标准,探索建立国资制造业小微企业园规范化管理运行机制,加大对国资小微园的考核力度,进一步提升园区质效水平。

衷心感谢蒋朝晖委员对低效工业用地产业升级的关心关注,感谢您在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期间对我局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和意见,希望您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局工作,给我局多提建议意见。我局将根据您的建议意见努力改进工作,加快推进低效工业用地产业升级工作。

特此答复。

江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 年5 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