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4060760X/2023-58287
文 号: 北区经信〔2023〕30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答复
发布机构: 区经信局 成文日期: 2023-12-21
宁波市江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1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柯建东委员:

您在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促进工业上楼推动产业创新拓展产业空间》提案,提案中关于促进工业上楼拓展产业空间的建议,对全区工业空间拓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有着重要意义。我局领导十分重视,对您提出的问题进行了专门研究,并组织人员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为深入推进“腾笼换鸟”,2022 年开始我区每年提取土地出让金的 0.5%作为专项资金,推进存量资源盘活提升、鼓励企业推进工业上楼,联合资规、财政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江北区制造业“腾笼换鸟”的扶持政策》(北区经信〔2022〕67号),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建筑补助等多个方面对工业上楼进行补助,对产业空间拓展起到了积极的引导作用。

一、针对“工业上楼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奖励”的建议

根据《宁波市江北区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管理办法》(北区政发〔2017〕14 号)文件,直接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项目仅限于军事设施建设项目、非经营性福利事业等项目,经与区住建部门对接,目前工业上楼项目原则上不可直接免收。在我区存量工业用地有限、土地利用整体效率不高的情况下,为鼓励企业建造工业楼宇用于生产,我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采用“先缴后补”的方式进行补助奖励,即对存量工业用地上厂区容积率达到 1.2(含)以上的增容调绿项目,厂房楼层荷载不低于500公斤/平方米的建筑面积,竣工后按照实际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同等金额给予补助。同时,我区聚焦新经济、新产业、新技术、新模式,以投创中心(广元路以东、东升河以西)区块为重点,积极推进该区块用地性质调整成为产业研发用地(M0),调整成功后研发办公、停车库等配套用房建筑面积可达项目总建筑面积的 30%。

二、针对“工业上楼建筑补贴政策”的建议

工业上楼是我区产业未来发展的空间保障,工业上楼建筑补助政策需逐步完善,目前我局突破已有奖励政策,首次出台对工业上楼厂房部分的建筑补助政策,即在符合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保障建筑主体和生产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企业在存量工业用地上改建、扩建、新建工业厂房,对三层以上(含)楼层荷载不低于 500 公斤/平方米的工业厂房,按照100 元/平方米给予建设补助。后续我局会综合评估全区工业上楼情况研究工业楼宇地下空间、物流平台、停车库等的建设补助,必要时对工业楼宇高荷载的地上一层、二层同样给予建造补助,进一步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

三、针对“明确工业楼宇建筑设计规范”的建议

为进一步规范工业楼宇建设,我局2020 年制定出台《江北区存量工业空间拓展(增容调绿)项目操作细则》,要求工业楼宇建筑形态应与产业类型、业态相匹配,厂房和研发用房不得采用住宅类建筑的套型平面、建筑布局和外观形态。随着全区工业楼宇需求加大,我局积极向深圳、珠江等先进地区考察学习,并与资规进行多次对接,修订完善工业楼宇建设标准,对建筑层高、楼层荷载、载货电梯及停车位配比等指标提出明确要求,如工业楼宇首层荷载应不低于 1000 公斤/平方米,其他楼层荷载不低于500 公斤/平方米;每栋工业楼宇应至少设置两台2 吨及2吨以上载货电梯;工业楼宇机动车停车位标准不应低于0.5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鼓励工业楼宇在建筑物外墙设置设备吊装口,吊装口应设置防雨、防坠落等措施。

四、针对“实行工业上楼产业集群”的建议

围绕传感器、新材料、生物制药等江北特色产业,鼓励企业自主开发、工业上楼,引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集聚,促进产业空间提质增效。出台江北区工业楼宇项目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严格限制高耗能产业发展,如浙江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限制类产业、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不得实施增容项目;如严禁引入生活性服务业(包括酒店、餐饮业、娱乐业)、列入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等项目。建立事前审核机制,联合住建、城管、自规、环保、消防等相关部门进行实地勘查,严格对项目(特别是工业上楼项目)初步设计方案中的建设指标、建筑形态、后期项目引入、环保要求等内容开展联合审查,确保工业上楼设备安全适宜和集群匹配。

五、针对“工业上楼房租补贴、并购奖励”的建议

积极引导工业上楼建设主体集聚发展,鼓励招引产业链长、关联度高、带动性强、有潜力的工业企业入驻小微企业园,对小微工业企业(不包括区内迁入企业)入园注册后三年内亩均贡献达全区规上平均水平的,租赁厂房面积3000 平米以下(含)给予小微工业企业 3 元/(平方米·月)租金补助,补助期限不超过三年。同时鼓励上市企业兼并重组,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20〕72 号),对优质企业并购重点培育产业链关键环节急需的高新技术企业或研究机构,并实现控股的,市级财政给予不超过并购总额的 2%、最高 300 万元的补助。

衷心感谢柯建东委员对工业上楼拓展产业空间的关心关注,感谢您在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期间对我局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和意见,希望您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局工作,给我局多提建议意见,为江北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特此答复。

江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 年5 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