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950798yl/2023-51566 | ||
文 号: | 北区医保党〔2023〕2号 | 主题分类: | 医保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区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3-01-28 |
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戴晴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
戴晴同志任宁波市江北区医疗保障局二级主任科员;
万真真同志任宁波市江北区医疗保障局四级主任科员;
张海杰同志任宁波市江北区医疗保障局四级主任科员;
邓贺同志任宁波市江北区社会医疗保险管理所四级主任科员。
以上任职时间从2023年1月19日起执行。
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