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68511246/2022-53056
体裁分类: 其他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审核程序: 单位审核公开
发布机构: 区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2-08-16
江北区应急管理局专项行动典型案例曝光

江北区为进一步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切实发挥“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警示作用,推动“百日清零行动”、有限空间专项整治、高温熔融金属作业企业安全整治有序进行,现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宁波柯乐芙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全设备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以及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案

2021年4月30日,宁波市江北区应急管理局对位于江北区私营工业城的粉尘涉爆企业——宁波柯乐芙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木加工车间火花探测报警系统模块故障,现场粉尘集聚,未及时清理;4号楼可燃气体报警仪未能有效使用等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对存在的隐患进行整改,经复查通过后方可恢复生产。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2021年6月18日,宁波市江北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二)项、第(三)项,分别裁量,合并处罚,对该公司处以罚款5万元。

二、宁波市江北粘合剂厂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与员工宿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案

2022年3月11日,宁波市江北区应急管理局对位于江北区私营工业城的有限空间企业——宁波市江北粘合剂厂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该厂存在使用危险化学品车间区域内违规住人,未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未采取防溢流措施,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未定期进行检测等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该厂限期改正。该厂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2022年4月21日,宁波市江北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分别裁量,合并处罚,对该公司处以罚款3万元。

三、宁波市江北方平铜材配件厂占用生产经营场所疏散通道案

2021年11月15日,宁波市江北区应急管理局对位于江北区东邵村的高温熔融金属作业企业——宁波市江北方平铜材配件厂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该厂存在占用生产经营场所疏散通道等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该厂限期整改。该厂占用生产经营场所疏散通道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2021年12月8日,宁波市江北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厂处以罚款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