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951416/2022-52752
文件字号: 北区自然资规〔2022〕20号 主题分类: 土地
服务对象: 政府机关,社会组织,农民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北分局 成文日期: 2022-06-23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北分局关于印发《江北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所)、事业单位:

根据部、省、市关于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江北实际,分局制定了《江北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实施方案》,请按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北分局

2022年6月23日




江北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9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自然资函〔2022〕25号)和《关于印发<宁波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22〕30号),为做好我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结合江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保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数据的准确性和现势性,满足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一体化管理的需要,基于现有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采取“内业为主,外业为辅”的作业方式,查清我区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界线、面积,开展成果整理入库、集中更新和统一汇交工作。完善不动产登记系统平台功能模块,建立集体土地所有权日常登记制度,做好登记成果日常更新工作,保持成果现势性。健全成果应用机制,支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自然资源改革工作,在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水平,推进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建设,促进乡村振兴工作等方面发挥重要的基础作用。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现有成果整理入库

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等技术标准规范,整理现有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数据库。编制不动产单元代码,开展数据格式转换、信息补录、数据库整合关联,纳入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形成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图。同步对跨区飞地进行排查,形成飞地台账。

(二)集中更新已入库的登记成果

收集不动产登记资料、国土调查成果、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行政区划调整、撤村建居批文等,进行整理分析,核实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状况。对登记的权属发生变化或经核实原登记有误的,及时补充地籍调查,确定需更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界线。以2022年12月31日为时点,通过不动产登记系统开展统一集中更新,核发电子证书。同时,要以本次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为契机,及时掌握全区集体土地所有权争议状况,完善权属争议信息库,做好权属争议调处工作。

(三)逐级上报汇交登记成果

采用质检软件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转换成果和更新成果(包括登记成果和地籍调查成果)开展质量自检,出具成果验收报告和质量检查报告。根据省、市要求,将成果逐级上报市局和省厅进行质量检查。通过质检后,离线汇交到省厅。

(四)建立健全成果日常更新和应用机制

建立和完善集体土地所有权日常登记制度,做好登记成果日常更新工作,保持成果现势性和准确性。要结合国土变更调查,定期组织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进行核实、查漏补缺,予以更新。要建立健全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应用机制,将登记成果应用于土地征收、用地报批、土地收储、土地供应、执法督察等工作,充分发挥登记成果在自然资源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

三、时间安排

2022年5月底前,开展资料收集整理与分析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形成任务清单,确定工作内容,制定实施方案。

2022年6月底前,落实工作经费,确定合作单位。

2022年7月底前,完成跨区飞地排查,形成飞地清单。

2022年10月底前,完成现有登记成果转换入库,并进行自检后上报。

2023年1月15日前,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集中更新,并进行自检后上报市局质检。

2023年2月15日前,根据市级质检反馈意见,完成整改完善后,汇交上报到省厅。

2023年8月底前,根据省级质检反馈意见,完成整改完善后,按要求报部汇交。

2023年12月底前,根据部质检结果,完成整改完善工作,直至成果报部质检通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局上下要深刻认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工作的重要意义,将此项工作列为年度重点工作。为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分局成立工作小组,明确工作职责,依法依规高质量完成此项工作。

(二)强化组织实施

要积极做好要素保障,制定方案,周密组织实施,强化质量控制。要充分利用已有工作基础,发挥街道(镇)、村基层组织属地管理作用,做好宣传发动、代表确定、调查指界、矛盾化解等事项,确保我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按时完成。

(三)确保成果质量加强业务培训,

要落实工作经费,选择技术力量强的合作单位。通过加强业务培训,准确把握本次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政策,避免工作出现系统性偏差。要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督查进度和研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建立检查验收制度,强化质量控制,保证成果客观、真实和准确。要常态化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和汇交工作,确保成果现势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