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951424/2022-52630 | ||
组配分类: | 教育 | 主题分类: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区教育局(区体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2-06-20 |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为加强中小学校长(园长)队伍建设,及时了解和掌握学校(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政治思想表现、履行职责情况和廉洁从政情况,进一步加强直属学校(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现将2021学年度局管干部考核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中小学、幼儿园(集团园)、直属单位局管领导干部。
二、考核时间
2022年6月22日至2022年7月3日。
三、考核内容
主要对中小学、幼儿园(集团园)、直属单位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2021学年中政治表现、办学思想、工作作风、教育教学、履行职责、勤政廉洁、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重点考核校长自身建设、班子建设、学校发展水平。
四、考核程序和方法
(一)提交报告。报告分别为领导个人述职报告和班子述职报告,班子述职报告经学校领导班子审议通过,其中学校师德师风建设、依法治校及执行学校章程情况作为述职的重要内容。领导个人和班子述职报告电子文档请于6月24日前通过浙政钉发送给教育局裘英老师。
(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采取教职工分散填报,考核组集中回收的方式。
(三)考察和评估。进行个别谈话、核实相关工作完成情况,逐项对照绩效考核细则评分。同步结合教育局对学校的目标管理考核,考核组对每位校级领导要形成书面考察材料,交教育局党委。其中个别谈话包括全体班子成员,部分中层干部和教师代表。每个考核组可分2-3个小组,学校(单位)主要领导进行集体谈话,其他谈话对象由各小组分别谈话。在局管干部中开展“向组织说说心里话”活动,可以口头提出,也可以书面形式填报署名密封后交考核组。
(四)确定考核档次。教育局党委根据民主测评、学校发展评估和区教育局考核小组意见等多方面的综合情况,确定考核对象的学年度考核档次。
(五)组织反馈。教育局党委通过一定形式向被考核领导干部反馈评定档次及工作中的成绩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学年度考核评议情况将作为干部任免、奖惩、诫勉的主要依据。
五、考核的组织和要求
(一)区教育局成立由局长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具体负责考核的日常工作。
(二)实行考核责任制。考核组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实施考核,在考核过程中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坚持组织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
(三)坚持科学评估的原则。对校长学年度内的工作情况、工作效果以及学校的起始状况和发展后劲等要进行全面、客观、科学的评价。
六、考核其他说明
考核细则及考核测评日程安排见附件。
考核联系人:裘英,电话:87668721,623221。
附件:2021学年度直属学校(单位)局管领导干部考核相关附件.doc
宁波市江北区教育局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