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951416/2022-52665 | ||
文 号: | 北区自然资规函〔2022〕4号 | 组配分类: | 政协提案 |
发布机构: |
有效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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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其他,土地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函 |
成文日期: | 2022-06-10 | 发布日期: | 2022-06-10 |
关于江北区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58号提案的答复函
北区自然资规函〔2022〕4号
尊敬的张誉委员:
您在区政协六届一次会议大会期间提交的《关于提高我区危货道路运输产业调整后相关土地综合利用的建议》(第58号提案)收悉。我局领导十分重视您的建议,及时与您面商沟通,组织人员进行了认真办理,结合协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近年来,江北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低效闲置工业用地盘活利用,在多措并举加强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开发方面,出台了一系列专项政策意见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先后印发了《江北区低效闲置工业用地提质增效实施方案》《关于鼓励江北区低效工业用地二次开发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江北区盘活低效闲置工业用地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相关政策意见举措对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盘活存量工业用地,推进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起到了积极作用。
随着区域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危险化学品运输产业布局正在进行梯度转移,尤其是2018年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宁波市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后,江北区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通过搬迁改造、盘活提升等方式向区外转移、向内部挖潜,部分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搬迁后的土地通过二次开发也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综合利用。如您在建议中所提及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搬迁后的土地分布零散、权属复杂、利用效率较低,难以集中改造和综合利用,不宜就地块论综合利用。因此,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结合当前各方政策措施,提出下步举措:
一是统筹谋划,规划先行。根据正在编制的宁波市工业集聚区专项规划,统筹江北区工业用地及集聚区布局,引导零星工业用地整合归宗,向规划工业区块内集中,促进土地资源要素高效集聚。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搬迁后的工业用地可结合工业集聚区专项规划和城市更新计划,通过土地置换、拆迁、政府土地收储等方式盘活土地资源。加强区块规划研究,对位于规划开发边界以内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搬迁后的土地,根据区块功能定位,结合道路、河道等因素,统筹规划为各类城市建设用地,推进城市更新,助力城市发展。
二是政策引导,综合治理。积极推进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研究制定江北区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相关政策,编制综合整治专项规划,探索建立国土空间综合整治规划体系,推动土地要素合理流动、空间资源优化配置,积极谋划争取部分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搬迁后的土地列入到江北区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中来。积极开展全域工业用地综合整治,按照《江北区工业全域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文件要求,以“低散乱”问题突出的“两小”企业为重点,优化工业用地结构,加大淘汰整治力度,推进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等零散工业用地腾挪集聚,打造一批空间布局合理、功能定位清晰、优势产业集聚、资源利用水平高的工业区块。
三是政企互动,优质招商。积极推进低效工业用地“二次开发”工作。鼓励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在符合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且满足相关规范、规定的前提下,对原有土地实施拆建和改扩建,用于引入政府鼓励类产业项目,提高地块容积率,无需补缴土地出让金,免缴增加面积的城建配套费。对部分有自己的厂房,但自身发展受限,空余厂房闲置且自身暂时没有考虑投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通过属地政府协调对接,加大招商力度,把空置厂房租赁给产业发展好且具有一定科技含量的企业。对有意向转让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依托市级土地二级市场交易平台,支持存量工业用地在二级市场盘活、转让,提高存量土地资源配置效率。
张誉委员,衷心感谢您对土地综合利用管理工作的关心关注,非常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和意见,诚挚希望您今后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局工作。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北分局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