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庄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广厦社区卫生服务站(暂名)装修项目设计议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20 15:55浏览次数: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江北区庄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广厦社区卫生服务站(暂名)装修项目设计

  招标方式:院内议标

  建设地点:广厦社区卫生服务站(暂名)

  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招标范围:此次项目江北区庄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广厦社区卫生服务站(暂名)装修等相关内容进行现场查勘、并进行施工图总体设计。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

  工期要求:10个工作日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投标商资格;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1.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第二章  招标需求

  项目概况:广厦社区卫生服务站(暂名)新用房位于江北区庄桥街道兴北路与丰汇城南商业街交叉口(兴北路83号,丰汇华邸81、82、83号),总面积1003.9平方米,装修工程拟分二期进行,一期建设全科服务功能区域,二期建设专科服务功能区域。为保证服务站总体风格的一致性,此次项目主要是对服务站装修项目进行现场查勘、施工图总体设计。

  第三章  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文件封面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近三月社保缴纳证明文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盖章)

  提供公司股东及高管名单(提供启信宝APP信息查询截图)

  4) 投标报价单及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5)《廉洁承诺书》(附件)

  6)投标资料一正四副。

  第四章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进行密封包装,包封上应标明投标项目的名称、投标人名称、封口处应加盖公章。

  2、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

  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按本文件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包封上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的字样。

  第五章  报名地点、时间及联系人

  1、报名日期:2022年5月20日至2022年5月24日截止。

  2、投标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天合路56号)4楼综合办公室

  3、投标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30

  4、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74-87582446

  第六章   开标、评标

  1、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仪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参加开标仪式,并应随带身份证经证明其身份,否则作废标处理。

  2、开标时,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则投标文件不予启封或唱标的,其投标文件仍然废标:

  1)投标文件逾期送到的或未送到指定地点的。

  2)投标文件未密封的。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或者不按时参加开标会议的。

  4)投标文件未加盖单位印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签字或盖章的。

  5)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6)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或其它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7)投标书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8)法律、法规、规章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废标情况的。

  3、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个别地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其投标文件,但澄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如向评标委员会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5、评标结果:最高分中标

  第七章  授予合同

  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与招标人代表签订合同。

 

江北区庄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2年5月20日


  附件:附件.doc


信息来源: 区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