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42187943/2022-50567
文 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报告
发布机构: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2-02-14
2021年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法治建设报告

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我局按照省建设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法治江北(依法治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自查自评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全年法治建设推进情况、特色亮点工作、存在问题及2022年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2021年法治建设推进情况

(一)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为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有效开展,我局进一步加强普法工作领导组织,健全局公职律师、法制案审科法审人员、执法中队法制员的人员配备。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

(二)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办案情况

本年度办理行政处罚(不含违停、停车不缴费)案件3704件,处罚款514.35万元,其中简易程序 1189件,处罚款4.67万元,普通程序2515件,处罚款509.68万元,上述案件全部录入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

(三)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

一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情况。我局严格依法行政,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本着公正、公平、合法、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做好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和救济方式的事前公示工作;执法队员在监督检查、调查取证、告知送达等执法活动室,佩戴并出示执法证件,出具规范法律文书;行政执法结果在隐去个人信息、银行账号等信息后及时进行了公示。2021年,我局已通过浙江省行政处罚结果公示网公示行政处罚结果2345件。

二是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我局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要求执法中队进行行政执法全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为所有一线的执法队员及协管员班组长配备执法记录仪284台(其中在线设备72台)对所有执法过程进行实时录像,同时积极进行执法记录仪平台建设,对所有执法过程进行实时录像既能方便执法人员现场取证。

三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保证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有效,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原有案审委员会集体讨论制度的基础上邀请属地副大队长参与制度,特殊案件纪检人员列席制度以及重特大案件法律顾问参与制度,确保重大、疑难案件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2021年,我局对244起重大案件进行集体讨论决定。

(四)据落实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管理制度情况

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作出的程序规范性和内容合法性,以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专项清理相关工作进行了自查,由于未制定相关文件、未作出相关决策,故未发现问题。

(五)落实“双下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按照“双下降”要求,2021年度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发量8件,其中行政复议案件7件,行政诉讼案件1件,较2020年下降53.3%,2021年度一审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为0%。

(六)落实普法责任制、以案释法制度,领导班子集体学法

一是落实普法责任制。2021年,我局联合区司法局在双古渡公园开发建设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公园—“法兴园”。12月4日,在法兴园现场参加普法惠民服务活动,在现场宣传法律法规,受理群众咨询,提高综合执法的知晓率和普及率。另外,业务科室和各中队积极通过局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展各类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宣传活动。各中队通过周二夜学组织执法队员进行各类法律法规学习。

二是以案释法宣传执法模式。通过向市局、区司法局报送以案释法案例,结合具体案件,在生动普法的同时,扩大“非现场执法”影响面。目前《法院执行保障,破解占道难题》、《非现场执法助力、办结渣土大案》、《科技助力办案、查处车窗抛物》三篇案例成功入围,其中《法院执行保障,破解占道难题》获选2021年江北区以案释法十佳案例。

三是领导班子集体学法情况。每季度,在局中心组扩大会议上,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定期集体学法。全年,班子集体共学习了4次,分别学习了《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宁波市法治乡村建设促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解读、《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21修正)》解读、《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解读。

二、特色亮点工作

(一)“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我局起草完成了《江北区加快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全域集成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办法》;梳理206项高频、易发行政处罚事项赋权慈城镇,开展 “一支队伍管执法” 试点改革。承接省划转我局749项行政处罚事项,并在区政府官网进行公告。

(二)“一件事”改革线上线下稳步推进。2021年,线下我局按照省市区统筹安排,完成省级建筑垃圾处置监管 “一件事”,宁波市社区毁绿治理“一件事”、江北区违规装修治理“一件事”场景业务梳理。线上依托“综合执法处罚办案协同应用”数字应用模块,实现“一件事”线上线下条块顺畅联动。其中省级建筑垃圾监管处置“一件事”场景应用实例上报省综执办已通过初审。

(三)“教科书式”执法工作。2021年,我局探索以执法全过程记录为抓手,以法律文书示范文本为指导,依托条目式案件证据清单,借助公证部门权威力量,规范一线执法办案的动作流程、文书制作、证据效力等环节,通过提供可执行、可复制、可推广的“教科书式”执法模式,全面提升规范化办案水平。该模式已入选2021年浙江省有辨识度有影响力法治建设成果。

(四)“非现场”执法工作。2021年,汇编了第三版10例《非现场执法典型案例》,目前《法院执行保障,破解占道难题》、《非现场执法助力、办结渣土大案》、《科技助力办案、查处车窗抛物》三篇案例成功入围市、区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其中《法院执行保障,破解占道难题》获2021年江北区以案释法十佳案例。2021年,在不断拓展“非现场执法”新办案领域的基础上,我们还积极探索让当事人在线完成身份认证、电子签章采集,执法队员通过电脑端或者手机APP实现对当事人在线调查询问、实时制作笔录、法律文书电子送达,线上缴纳罚款等全流程“线上云办案”业务,实现让当事人处理普通程序案件“一次也不用跑”。目前该程序正在调试过程中。杭州市政法委、浙江安吉县、云南西双版纳洪景区、河北保定市城管执法局等兄弟单位来我局考察学习。

三、存在问题和原因

(一)复议、诉讼要求“双下降”压力较大

根据市、区法治建设工作考核要求,每年执法部门复议、诉讼案件数量必须同比下降至上一年案发量的80%。但救济途径是每个当事人的基本权利,执法部门无权限制,我局全年各类执法案件共57410件,案件基数庞大,且呈逐年上升趋势,必然会引发一部分复议、诉讼案件的产生。我局复议、诉讼要求“双下降”压力较大。

(二)部门间协作配合机制有待完善

“大综合一体化”行政处罚事项划转以后,业务主管部门和综合执法部门间职责边界、案件移交和协作配合机制有待进一步明确。

(三)法制审核专业人才缺口较大

从姜山镇等试点“一支队伍管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来看,执法权下放后,多领域案件办理过程中对案件法制审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根据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规定,法审人员必须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各执法部门和街(镇)专业法审人员较少。

四、2022年工作思路

(一)融合地方元素,打响江北品牌

2022年,将结合江北特色文化,不断促进法治元素与地方文化融合,在打磨提升原有优质法治文化阵地的同时,进一步做好特色化法治文化阵地创建工作。计划在区司法局统一牵头下,打造双古渡公园“法兴园”二期——法治宣传阵地,持续推动“双普”多元化,打造江北品牌的高质量法治宣传“双普”教育基地。

(二)用好“云”普法,丰富普法内容

我局将持续抓好明年新颁布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宣传。紧抓与人民群众工作、生活息息相关的时事热点,激发普法工作受众的主动性,真正实现从“要我学法”到“我要学法”的转变。同时,充分利用新媒体、深化普法宣传。通过在江北发布、局微信公众号上发表以案释法、宣传教育类文章,向群众推广介绍综合行政执法法律法规,在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同时,打造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形象。

(三)管理执法协作,精准高效普法

随着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划转,较多执法事项的管理职责任在原部门,而执法职能划归综合行政执法局承担。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相关的证据材料、违法认定由管理部门移交执法机关,执法机关根据管理部门提供的材料作出行政处罚。由于管理部门具有更专业业务知识,为实现普法的高效率、专业化,计划在原有“谁执法谁普法”的基础上创新“谁管理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联系管理部门进行共同普法。